什么样的先天认识形式或规律关系模式是科学的
如果没有时间空间、数学、逻辑、因果这些解释说明事物规律的先天认识形式,或者说规律解释模式,经验材料经验内容就无法被组织进理论说明系统中。抽象片面的感觉与感觉现象就不能说明解释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
比如,如果没有正常体温的概念以及体温与疾病关系的医学解释理论模式,“三十六度”和“四十度”这两个感觉现象,就不能被组织进相应的解释系统,成为可以理解说明某种患病现象规律的经验材料。又比如,没有因果这个理性框架和解释模式,人们就不能将前后相继的两种感觉现象联系起来,构成一个解释说明系统。

只是先天认识模式或规律解释模式并不需要太多,也不是随便可以创立的。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只建立的有限的几个规律模式和解释系统,比如几何、数学、逻辑等理性模式系统。当然,以语言概念模型出现还有不少,比如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依;比如30年河东30年河西,比如现象与本质等等。
能解释众多现象的理性认识模式,其应用应该是严格规范的。比如经典力学规律模式,因为关系规范、测量方式统一,所得规律结论得到广泛证实。因而这样的规律模式就被称为科学的规律解释模式。
有些新创的理性认识模式,因为过分独特,设计不规范、不易把握,或者已有公认的规律解释模式存在在先,即使新颖有用且合理科学,也不会被人们接受和使用。成系统的提出一个规律解释模式,像相对论和燃烧理论的氧化说,那是不容易的。
孤立的提出某个单一命题或概念关系式,若能解释广泛的现象,当然也是有用处的。但需要规范应用对象、观察范围与测量尺度等等条件,否则是不好应用的。容易成为模棱两可的东西,看似能解释许多的现象,实际什么也解释不了,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样的解释模式,就是这样的东西。
而像“权力带来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带来腐败”,这样的概念解释模式,因为应用的范围有严格限制(应用于掌握权力的人或者机构),应用的条件相对固定,只要“权力”主体拥有较广泛的支配力量,“腐败”做广义的理解,该命题还是可以用来解释说明很多社会现象的。
如果不进行严格的范围限制,一些正确的命题也会成为不正确的。比如帕金森的“大笔开支好通过”,这个规律命题,必须是用在公共权力系统(如政府及各级决策委员会),用于资本所有者控制的企业,就不适用。
对经验事实没有解释力,相应的理性认识模式当然没有价值。可以解释众多现象,但应用不规范不严格,这样的规律解释模式也没有前途。有一些规律命题和解释看似正确,却没有多少价值,被称为大实话真理。比如“存在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存在的”;比如内容决定形式、质量互变等等。
大实话真理没有太大价值是因为,如果研究力学规律的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抛向空中的物体总要落下,的确可以解释众多现实现象。但对力学现象解释而言,这个规律命题就不如伽利略的落体定律。该解释模式不但说明了抛出的物体总要下落这样一个规律现象,而且揭示了物体以怎样的方式、怎样的速度和变化规律下落。

说“女人是会生小孩的”,这是大实话 真理,真正有价值的规律命题是:女人为什么会生小孩,男人为何不会?人在什么条件下、多长时间会生小孩。小麦的种子会发芽,会长成麦苗,会结麦穗,最后会死亡,就像人都会长大,都会从幼儿到少年青年,最后到老年一样,这的确是真理或者规律。但人们真正需要了解或者真正对人们有用的知识是:小麦在什么条件下,多长时间会发芽,生长期有多长,决定小麦成熟和麦粒大小的原因何在?
任何事物都会由量变逐步转化到质变,这是个大实话。人们真正需要了解的知识是:什么是事物变化的量?达到什么量事物会发生性质的变化?假如人们认定:液态的水变为固态的水,或变为气态的水,是水的形态上的质变。那么人们就需要搞清楚在什么条件下,水的什么方面(比如温度方面)发生了怎样的数量变化,如温度多少度水会变成液态水,多少度水会变为固态的水。
事物的变化都是有周期性的,其过程常常呈现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这是大实话。真正对人们有用的理论观念是:什么状况与状态,是事物的肯定状态,什么是事物的否定状态。定性二者的标准或测量尺度是怎样的?什么样的具体状态是事物否定之否定之后的形态。
如果这些东西都是模糊的,不能回答的。那么,这些大实话真理就是模棱两可、看似可以解释很多现象,实际什么也解释不了。(段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