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案情
甲在查处卖淫案件时,在接受吃请后,没有就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上报。后甲辩解称自己没有徇私动机,不构成徇私枉法罪。甲的辩解对吗?
浅析
刑法规范虽然不难,但是对于没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很容易发生理解误差的情形,特别典型的就是容易脱离犯罪构成去理解刑法。例如本案,甲就从吃没吃饭以及谁请的客等角度辩解自己没有徇私的动机,进而欲否定构罪就是基本不成立的。
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可以从处罚范围切入来解析。一般而言,当法被“枉”之时,从原理上都要追究责任,但是为了不扩大打击范围,刑法只将其中那些故意徇私而致的情形入了罪,而对于工作失误或过失等导致的情形不列入入罪范围。因此,认识徇私枉法这个罪名,重点在于是否有枉法的事实,而徇私是呈开放性的,只要是故意枉法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徇私。例如,本案徇私可以不表现为吃一顿邀请的饭,完全也可以是因为一个眼神,故,就是否吃饭问题进行辩解,几乎不得要领。
综上,徇私枉法罪是一个故意犯罪罪名,其中徇私的动机既属于违法性要件,又属于有责性要件,这有点像故意的二分说。当然何谓徇私,本文认为,这是开放性要件,很容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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