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人员,结算业务款,怎么合理减少税负?
现在用工模式的转变,有很多的个人高薪人员,比如像金融销售,投资人员,以及设计师,工程师,特别是工龄比较高的,那收入也会越来越高。另外还有自媒体行业的一些签约博主,主播都是高薪的主力军。

那么像这种高薪人员的个税是非常高的,应该怎么解决呢?
①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在河南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个人在税收园区成立某某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用工作室与合作方签合同,把劳务报酬转变为个人经营所得。其中工作室只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其中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开票额的10%,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制计算得出个税税率在0.5%-2.19%之间,综合税率在3%左右。
案例说明:
比如一个头条的签约作者,平均每年可以结算100万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设计师需缴纳20%-40%的个税,所以到手的钱要少20多万,那么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解决,需缴纳的税金为:
个人经营所得税:100/1.01*10%*20%-1.05=0.93万
增值税:100/1.01*1%=1万
附加税:1*6%=0.6万
合计:0.93+1+0.6=2.53万
节约了二十多万

②自然人代开模式
个人无需注册公司,在税局一个人名义开具增值税普票,给对方企业列支成本,然后对方可以将业务款直接转至个人账户
现在有优惠侦测,核定经营所得;
只需要缴纳税金:1.56%(包含1%增值税,0.5%个税,0.06%附加税)
100万的业务款:100*1.56%=1.56万
只需要缴纳1.56万的税金
简直是很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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