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论十干合而不合(2)
大家好!今天来学习十天干合而不合第二篇。
原文: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化气有真有假。上两造为化气之真者,亦有化气有余,而日带根苗劫印者;有日主无根,而化神不足者;更有合化虽真,而闲神来伤化气者,皆为假化。
理解:
原文讲又有相合而不以合论断的情况,为什么呢?是因为有与日干相同的干与其合之。例如五阳干逢财,五阴干逢官,这些都是相合,与自身相合则不为合去,但如果有与日干相同的干透出在月,而与之相合之干在年,则为合去。如乙用庚为官,日干乙木与庚金作合,为官星合身。但为什么会被合去呢?如庚金在年干,又有乙木在月干,则月上乙木抢先与年干庚金相合,则日干乙木不能再与庚金相合了,则为合去。例如女以官为夫,男为财为妻;如丁日女命逢壬为官,是为我之夫,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但就怕壬在年干,又有丁在月干,先于我与壬相合,就如我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则夫星透就只能当不透来看了。
然又有争合和妒合之说,为什么呢?原文讲得比较清楚了,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杀留官,无减福也。
化气有真化和假化,化神有根则为真化;化神无根则为假化,又有化气虽真但有闲神来伤化气则也为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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