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藏絮话』刘春林:一份办了20年手续的光绪地契

家藏絮话

一份办了20年手续的光绪地契

文:刘春林

  我收藏有十余份不同年代的地契,但我视如珍宝的只有一份,为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八的地契。这个年代的地契我曾从不同的地方亲眼见过多份,也从媒体上看到过多种介绍,但感到没有一份能够超过我这份,因为这是我所见到的保存最完好、手续办得最齐全的地契。这份地契从买卖双方私下成交到官方最终认可,时间至少跨越了20年。

  这份地契是由五部分内容粘合在一起的,即“草契”、“地契官纸”、“契尾”、“验契纸”、“贴花”。“草契”为买卖土地双方的民间契约,起草于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八,已书明双方成交。“地契官纸”、“契尾”均为宣统元年的格式文书(在使用“地契官纸”时,官方将光绪改为了宣统,大概是当时已废除了光绪官纸),但两者分印于两纸,大概出于防伪的目的,均为木版雕印,前者为黑色着墨,其间以填充格式详填契约内容,并附录千余字的《写契投税章程》,书明官方有关土地买卖的具体规定;后者为布政司发给业权人的管业凭据,蓝色着墨,刊实行“契尾”的依据,填写说明及税赋,并印有序号,此虽为官方所制,但在雕刻上颇具北方特色,边饰上的老虎、宝罐等北方民间吉祥物,雕刻得惟妙惟肖。

  需值得一提的是,《章程》中告知的投税标准为“其契价作为百分,纳税三分三厘整”,而契尾却是“照契内价银,每两投税三分”,两凭证同时发出,不知征税者依何为据。“验契纸”即买契完税凭证,该证为民国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所发,为铅印表格式,详填买主、不动产种类、坐落、面积、四至、卖价、应纳税额(此栏盖“验无税”戳记)、立契年月日等。“贴花”即贴印花税票,贴一枚“民国地图旗”,已写“押”,票价2分,深绿色,长为2.5厘米,宽为2厘米,上面有“国民政府印花税票”字样,票面的中间是当时的中国版图图案,图案上有一面旗,分两行加盖河北井陉四字。从有关史料看,河北省是民国十七年才由直隶改称,此印花税票最早应贴于这个时期。由这五部分可见,此地契从光绪三十四年双方立契,到民国十七年官方验契写押,最少经历了20年,买主方得以合法化。“地契官纸”、“契尾”、“验契纸”均为存根式,每张开剪处均有发证单位的骑封官印。

  这份地契记录的是一宗普通的民间土地买卖,因何导致所办理手续延续了至少20年,有待做进一步的研究。

(注:本文转载于《中国作家文摘》)

(注:本文收录于刘春林先生的《桑梓絮话》一书)

         作家介绍:

作为井陉历史文化的守望者,刘春林先生在从政之余默默致力于井陉历史文化的研究与张扬,时断时续写出数十万字的作品。散见于《中国旅游报》、《中国文物报》、《北京日报》、香港《文汇报》、《寻根》等报刊。这些年来先后结集出版了散文、小说集《梦》、民俗调查集《井陉民间艺术摺萃》、文论特写集《长安巡视录》、文史散文集《桑梓絮话》、《桑梓随笔》、诗释集《古人游历井陉诗选校注》、《古人游历井陉诗续选校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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