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按致歉驻港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简称驻港部队、香港驻军,英语:People's Liberation Army Hong Kong Garris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国家武装力量,由陆军、海军和空军部队组成,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驻港部队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0时进驻香港,取代驻港英军接管香港防务。从1998年开始,驻港部队每年都在11月下旬进行轮换,轮换结束后,驻军在香港特区的部队员额和装备数量保持不变。基层官兵每年都要轮换一次,机关军官在香港的正常服役时间是3-6年,满6年必须轮换出港。驻港部队的编制为正军级单位,但司令员、政治委员一直高配,即享有副大军区职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驻港部队履行四项防务职责:1、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2、担负防卫勤务;3、管理军事设施;4、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驻军不干预香港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灾害救援。驻军人员除了需要遵守《香港基本法》、《驻军法》等全国性法律外,亦必须遵守《香港法例》。驻港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部队组成,是一支三军合成部队,下辖一个陆军步兵旅、一个海军舰艇大队、一个空军航空团,总兵力约6000人,总部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陆军:1个装甲步兵营,1个机步营,3个摩步营,1个侦察营,1个炮兵营,1个工化营;1个防空营,3台猎鹰-60防空导弹,3门陆盾-2000防空系统;1个特种营;海军:一个大队,驻守于昂船洲海军基地,056型护卫舰2艘,037II型导弹艇6艘,074登陆舰4艘,南海舰队38081队;空军:航空兵团(驻守石岗机场),装备直-9、直-8.2004年8月1日,解放军驻港部队在石岗军营举行盛大阅兵式。这是驻港部队进港自1997年来首次公开举行的阅兵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