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次大火看安全形式主义(1)

山东连续发生两起金矿火灾事故,火灾的原因都是违规动火,后面一起事故还是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刚进行过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的形式主义不绝于耳。

当然这个事故的本身并不仅仅是大检查形式主义,很多方面都实行主义,形式主义的还有很多,仅仅是他们出事了而已。

安全方面的形式主义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

本身来说形式主义就是一个贬义词,肯定不好啊。

安全工作本身是需要一定的形式的,安全工作需要一定的形式来贯彻执行,适当的形式也确实能够租金安全工作的开展。

比如安全演讲有利于促进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开展技术比武活动有利于激发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的自觉性,增加一些安全警句、警示有利于提醒职工遵章守纪、注意安全。

若是片面追求形式而忽视工作的内容,就会产生形式主义。

就拿开头所说的大检查的形式主义,比如安全大检查是集中解决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因此很多政府部门对此乐此不疲。

安全大检查沦为形式主义,在于很多安全大检查的针对性不强,有效性不强。

很多时候,现场大检查不管什么主题,都特别爱查灭火器,看看维护有没有到位,在不在有效期,记录是否完善,为什么爱查这个?

说白了这个问题简单,懂不懂不了多少知识都可以检查,查了问题又好整改。灭火器该不该查,当然应该查。

一些比较专业的、深层次的问题旺旺往往多少次大检查都检查不到,这样的大检查就点形式主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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