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的被执行人是老赖怎么办?还能不能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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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老赖是什么?
我们常说的老赖,就是指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想想生活中那些欠钱不还的朋友,就知道这些人有多么讨厌。
但是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这些人而言,除了面子过不去,有点跌份儿之外,还有什么影响呢?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实是一种法院的信用惩戒,只对被执行人的“金融活动”有一定限制。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金融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会有明确被限制情况。
实际上,这些金融活动对于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正常经营行为没有太大影响。只要被执行人开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完成需要承担的义务,就会撤销失信。
也正是因为失信名单对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来说,影响不大,所以还是有很多失信人员拒不履行义务,这才出现了限制高消费的规定。
被限制高消费的执行人,顾名思义,就是不可以进行超出日常经营范畴的高消费。
02
被限制的高消费具体指什么呢?
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可以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的高铁、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如果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高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上高消费行为。
03
被执行人失信、限高,
这样的法拍房还能不能买?
法拍房,全称司法拍卖房产,是由法院强制执行变现还债的房产类型。依据我们多年辅助参拍的经验来看,这样的法拍房能不能买,完全看人。
被执行人失信、限高,并不完全代表这类法拍房就是危险的。就拿我们经手过的案子来说,有的被执行人可以接受自己的房子被法拍,配合买受人过户缴税;而有些被执行人并不配合,只会尽力阻止法拍房成交,甚至态度恶劣。
04
好说话的被执行人案例

(标的上拍页面)
这是去年成交的一套法拍房,当时有5人参拍报名,最终买受人以729万的价格拍下,比市场价低220万左右。
这套法拍房的被执行人是失信并且限高,我们通过债权方联系到被执行人时,被执行人并不很情愿配合,但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被执行人也是有痛点的(失信&限高的人员最缺乏现金)。

(上拍公告中标注的信息:税费买受人全部承担)
拍卖成交之后,由于是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我们希望被执行人可以现场配合“满五唯一免征个税”,协商之后,被执行人同意配合。

(被执行人相关的裁定文书)
在被执行人失信并且限高的情况下,我们派专车负责,被执行人从老家到上海的往返路程,全程护送被执行人办理免征,直接为买受人省了几十万的个税。买受人也按约定取现金(失信/限高人群已冻结银行卡)给付被执行人酬劳。
05
抗拒协商的被执行人案例
好说话的被执行人并不常见,还有一些喜欢投机取巧的被执行人在清场时会扰乱过户、索要清场费用甚至拒绝交房。

(标的上拍页面)
去年成交的一套位于长宁区的法拍房就是这样,被执行人占用房屋,拒绝清房,态度恶劣。

(上拍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多个查封多个抵押)
被执行人因为通过小贷公司向申请人借款120万,到期后拒不归还,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被执行人既不配合看房,也不配合清房,导致拍卖风险系数增加,参拍人出价不高,最终低于市场价300多万成交。
买受人拍中之后,迟迟不能交房,被执行人拒不搬离,拖了两个月。最后在我们为他找好新住处,全权负责搬家,并且支付一定清场费用的前提下,被执行人才肯同意搬离。

(图片:清场人员协助搬家)
虽然在买受人参拍之前,我们已经提前告知买受人解决清场需要花费一些成本,在买受人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才与被执行人协商,最后房屋的落地价格还是比市场价要便宜一些。
但是像这种有很大清场风险的法拍房,我们并不建议大家贸然参拍,一定要在前期尽调可控的条件下,理性参拍,不要为了捡漏而买法拍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