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性恶”论为基础的西方社会,为什么却很少陷入混乱?

众所周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大都主张“人性本善”。

也就是说,认为“人性本善”的人,几乎是压倒性的大多数,虽然有些人内心可能不接受“人性本善”这一论点,但是,在绝大多数人都赞同的情况下,只能被动接受,至少不敢明目张胆的反对。

当然,主张“人性本善”这一说法,孔孟两大圣人功不可没。

如孟子就说过,人性之善是先天的,但是人活着就会受到外在环境的干扰与影响(后天),于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世俗环境的熏染,并会产生个人欲望,进而追求满足欲望,由此便会使得先天的“善性”受到遮蔽而变恶。

因此,在孟子看来,“性善”只有圣人,或者说,唯有具备德行的君子才能保持。

但是,西方的诸多哲人却提出完全相反的论点——人性本恶。

如德国的哲学大师黑格尔就认为,主张“性恶”比主张性善深刻得多。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也就是说,黑格尔为什么主张“人性本恶”?难道人性真的如此不堪吗?

当然不是。

因为黑格尔讲“人性本恶”,并不是讲人性之中仅有恶的一面,而是强调人性是一个善恶的共同体,其中“恶”的一面,很容易让人深陷其中,迷失自己,以至于做出损人害己的行为。

但是,如果你认为他否定人性中具有“善”的另一面,那你就错了——他强调人性中恶之危害,并不意味着否定“善”的存在以及积极意义。

因此,他才提倡“人性本恶”,其目的就是为让人警惕人性之中的“至恶”,避免它给他人或自己带来危害。

正是有鉴于黑格尔这一深刻理论,我们看西方的社会制度,虽然崇尚自由,但是却并不因此而陷入混乱。

为什么?

因为西方所崇尚的自由,只是强调个人思想上的自由,而不是物质上的自由以及无所顾忌,更不是无所畏惧。

甚至可以说,西方的制度原则,本质上就是保障个人思想上的自由,而去约束组织、机构等团体的自由——在西方人的认知里,个人的“恶”,再大也是小“恶”,而团体所做的“恶”再小,也是大“恶”,当然,这一观点也正是西方社会制度的理论依据。

所以,我们看西方的各种制度,大都是为了约束机构或团体所设,而不是针对个人。

当然,一个人若是无法理解到这一点,那么,就很难读懂西方人的思维以及西方社会的各种现象。

由此可见,黑格尔主张“人性本恶”这一论点,在西方文化当中的重要作用——这其实也是黑格尔为什么主张“人性本恶”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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