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不到与世无争

我曾经发誓,要努力做一个善良、健康、幽默、宽容的人,与人为善,与世无争,安安静静地过日子。星移斗转,流年暗换,蓦然回首,才发现事与愿违,自己离毕生追求的目标似乎越来越远。
那是多年前的某一个下午,我赶到邮局寄书。柜台里一个职员正在收拾东西。我说:我要寄书。她答:下班了。我说:你们好像是5:30下班吧?她不理我,自顾自整理她的小包包。我轻轻地敲了敲玻璃:下班还差一刻钟呢,你帮我办了吧。她说:天天都是这个时候下班,你今天才知道?我有点生气:提前下班是不对的。几个刚进来的顾客听见了职员的话,转身就往外走。这怎么行!不到下班时间就走!我这话既是对职员说,也是对顾客说,但几个人漠然地看了我一眼,走了。我还要赶车,没时间理论,只好抱恨抽身而退。刚跨出门外,就听见那职员自言自语:这人是不是有病呀?
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病,不由得吃了一惊,一路走一路想:我有病吗?
职员的怀疑似乎得到了证实。几天后,我到药店买药,刷卡后,要求看明细单,收银员说:不行。为什么不行?发票给你了。我要看的是明细单。不能看。为什么?这是规定。谁的规定?你问那么多干什么?别人都不看你为什么要看?我为什么不能看?这是我的权利。无奈之下,收银员让我看了明细单,同时送给我一个大大的白眼。又一次,我要看明细单,收银员仍是不给,我坚持要看。这次我多了个心眼,看后装进了口袋。对方伸出手来:不能带走。为什么?这是规定。谁的规定?国家。国家?国家什么部门?医保中心。我当即查114,然后给医保中心打电话,答复很明确:药店有义务提供明细单。可能从来没有遇到我这样无理取闹的人,那家伙气得怒目而视,一言不发。还是他们的经理过来解了围:就让他拿去吧。——不过,不要给别人看。我问:为什么?这回轮到经理生气了,他用仇恨的眼睛瞪着我:你究竟想干什么?!我晃晃了明细单说:我就想要这个。
后来,可能是技术升级了吧,刷卡时改成直接出明细单。在市内另一家大药店,我要求开发票。收银的绿小姐——就叫她绿小姐吧,因为她的头发染成了奇怪的绿色——指了指明细单:这就是发票。不对吧,这是明细单啊。没有发票。绿小姐干净利索地拒绝了。为什么没有?从没人要我们开发票。可是我要。绿小姐剑眉倒竖:有这个你还要发票干什么?这是我的权利。我的回答同样干净利索。权利?可能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绿小姐愣了一下。她的同事黄小姐(可能不姓黄,出于同样的原因,这里称之为黄小姐)挺身而出:没有规定要给发票。我针锋相对:可也没规定不给发票啊。……最终我拿到了发票。刚走出店门,就听见绿、黄二位小姐小声嘀咕:神经病!
我不仅有病,而且是神经病!
——我到某政府机关办事,盖章的人不在。第二天再去,还是不在。一个胖胖的年轻人正在玩电脑游戏。人呢?出去了。为什么不把章子交给你呢?我不管盖章。那也不能让我空跑吧。你来之前怎么不先打个电话?上个月我在晚报上看到了你们局的承诺书,说是要实行无缺位制……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结根?明天再跑一趟不就行了吗?我气得不行,义正辞严地指出:你们说一套做一套,我要向报社投诉。到底是机关干部,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不仅没说我有病,还为我指点迷津:去吧去吧,搭16路车在二医院站下,旁边就是报社。他也许想不到,我真的去了,后果很严重:胖子被内部通报批评,当年的评先资格也弄丢了。还有——
——有个个体户偷税漏税,被我查出来了,按规定要给予处罚,他托我的朋友说情,我坚持罚款。朋友因此与我绝交,他对人说:像余某某这样不转滑的人不会有什么前途。我不幸被他言中。年终单位评先,工作出了重大差错的人评上了,而我一年中三次获得省、市、县奖励却没评上。我提出异议,领导找我做谈心:老李再评这一次就能加一级工资了。要与人为善嘛,不要太在意个人得失。我说我不只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单位。领导闻言色变,拂袖而去……过了两个月,我被轮岗到位于远郊的工商所上班,成了一个边缘人……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5年底,至少有180多个人怀疑我有病,其中打过两次以上交道的,则认为我病得不轻。他们中有超市收银员、房地产商人、公汽售票员、物业公司经理、小区保安、电信公司营业员、儿子的班主任、银行职员、政府公务员、BBS版主,等等等等。怪。莫名其妙。不转滑。有病。没学熟。……这就是人们对我的评价。的确,我既不善良,也不宽容,当然更缺乏幽默感。同事背着我指指点点,朋友对我敬而远之,妻子怀疑我屡遭挫折导致心理变态,催我上医院检查……我算是体会到了众叛亲离的况味。
人生识字糊涂始。静夜扪心,追思往事,才发现早年的学校教育是导致我与理想背道而驰的罪魁祸首。但我这辈子恐怕是学不熟了。真的,我做不到心平气和,与世无争。我并不后悔。虽然我的肝火越来越旺,脾气越来越坏,但是我仍然坚持:有病的不是我,而是他们。
200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