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授滴天髓阐微》释义(45)
【原文】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原注】三者为全,有伤官而又有财也,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
【释义】三者为全,是指命局中有伤官和财,日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才可以。
【任氏曰】三者为全,非专论伤官与财也。伤官生财,固为全矣,而官印相生,财官并见,岂非全乎?伤官生财,日主旺相,固宜财运,倘四柱比劫多见,财星被劫,官运必佳,伤官运更美。须观局中意向为是。日主旺,伤官轻,有印绶,喜财而不喜官;日主旺,财神轻,有比劫,喜官而不喜财;财官并见,日主旺相,喜财而不喜官;官印相生,日主休囚,喜印绶而不喜比劫。大凡论命,不可执一,须察全局之意向,日主之喜忌为是。
【释义】三者为全,并不是专门论及伤官和财的。伤官生财,固然为全,但是官印相生,财官并见,也是全的。伤官生财,日主旺相,固然适宜财运,如果四柱多比劫,财星被劫,官运必佳,伤官运更美。因此,必须观察局中意向。日主旺,伤官轻,有印绶,喜财而不喜官;日主旺,财神轻,有比劫,喜官而不喜财;财官并见,日主旺相,喜财而不喜官;官印相生,日主休囚,喜印绶而不喜比劫。大凡论命,不可执一,必须察看全局的意向和日主的喜忌。
【任氏曰】
戊 丙 丁 甲
申 辰 卯 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丁卯日元,生于季春。伤官生财,嫌其木盛土虚,书香难就。土得其伤官化劫,使丙火无争财之意,所以运至庚申辛酉,承先人之事业虽微,而自创规模颇大,财发十余万。
【释义】此造日主丁火,生于季春,伤官生财,因为木盛土虚,所以书香难就。因为丙火生戊土,使丙火没有争财之意,所以运至庚申辛酉,虽然继承先人的事业微薄,但是自己创造的财富却很大,发财十余万。
【任氏曰】
己 辛 丙 丁
巳 未 午 酉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此造火长夏天,支类南方,旺之极矣,火土伤官生财。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无湿气,劫刃肆逞,祖业无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饥寒。六旬之前,运走东南木火之地,妻财子禄,一字无成。至丑运,北方湿土,晦火生金,暗会金局,从此得际遇,立业发财,至七旬又买妾,连生二子。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获利数万,寿至九旬。谚云:“有其运,必得其福”,为人岂可限量哉!
【释义】此造丙火日主生长在夏天未月,地支巳午未会南方火,身旺极,火土伤官生金财。八字不足之处在于丁火羊刃透干,全局没有滴水,劫刃肆逞。所以祖业不继,父母早亡,幼年行南方运,孤苦无依,中年行东方运,木生火,也是饥寒交迫。六旬之前走的都是木火之地,所以无财、无妻、无子、无禄。到了丑运,遇到北方湿土,晦火生金,巳酉丑会金局,从此大得际遇,立业发财,到了七旬又买了妾,还连生二子。到了甲子癸亥运,一片北方水地,获利数万,活到九旬开外。俗话说:“有其运,必得其福”。岂不是如此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