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税,是价格战的新起点还是终点?

前 言

电商税对于电商来讲,就像是“狼来了”的拐点,对于快递行业来讲是否是价格战的“狼去了”,快递行业拭目以待。
电商税对于电商来讲,真实的影响并不大,因为电商有三个税金成本转移方向,首先向货品供应商压价,然后是“羊毛出在牛身上”给网销商品涨价,最后向快递费含税这条路去走。
很显然,电商商家只是货品垫资和网销运营的中间商,总能找到“背锅侠”。
从电商的运营控制决定权来讲,向货品供应商压价显然不利于货品品质竞争力。然后是“羊毛出在牛身上”给网销商品涨价,很显然不利于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低价倾销竞争力。
最后,只能向快递费含税这条路去走,为什么,因为快递行业本身的竞争,需要存在同质化量化上的条件为市值杠杆,加上议价权在电商手中,不咬快递咬谁呢?
很多人会被最近两则新闻误导,首先是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义乌邮政管理局于4月6日下发的针对“百世,极兔”快递企业的警示函,义乌邮政管理局措辞相当严厉,且直指快递公司“低价倾销”。
另一则是4月22日下午,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该草案明确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等手段阻断快递经营者正常服务;平台型快递经营者不得禁止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快递经营者进入。至此,禁止快递低价之争被地方政府甚至是全国首次明文规定。
以上两则新闻会不会对快递行业有效支撑,能不能成为快递行业主要依据,仍然需要具体化,但是,从大趋势来看,低价垄断式竞争会受到方面制约会逐渐来临。
下面,就大趋势作三个分享。

一:电商法出台

引导文:电商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方面,其中涉及多方面的规定。
主要有:1、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收;2、代购要求办理主体登记;3、“刷好评”行为将被禁止;4、出台了二选一(经营者垄断)相关遏制条款;5、限制“搭售行为”;6、有效遏制电商“砍单”问题;7、确定了对账服务以及三年交易记录的规定8、遏制押金退还难的问题;9、避免快递交付难题;10、向“大数据杀熟”说不、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
《电商法》第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     2019-10-26。
评语:快递行业最欢迎的是电商法中的第四条,出台了二选一(经营者垄断)相关遏制条款,这一条款直接瓦解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导向性闭环在某一品牌快递上的风险。

讲简单了,快递行业品牌快递再也不用担心电商商家发货被阿里指定化或者是拼多多指定化,同时,资本投机方也无法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快递行业竞争中进行降维打击。

对于网点公司来讲,业务领域已经有了开放性保障的自由市场。

二:跨境税收通知

引导文: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外贸模式创新,有效配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落实工作,现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三、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四、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公告所称跨境电商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0月26。
评语: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说明了一说,快递行业初步有了“双循环”的互补市场基础,剩下的竞争只是品牌快递网络自身参与“电商双循环”匹配的时效速度和网络密度。

基于有效配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已经标明了品牌快递的战略匹配方向和服务升级趋势,高端网络竞争带动网点特快服务升级不可避免。

三:电商税公告

引导文:2020年12月 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公告》的中标公告,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中标公司将在未来 6个月内完成对国家电商税收数据分析的升级完善工作。
自2021年5月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SB/T 11227—2021)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文中明确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为推动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该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自建网站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如社交电子商务企业等),以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如物流快递公司、金融支付公司等)。
以上信息很容易找到匹配对象,网点公司可以关联性的看一下这则通告。
2021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了“现代交通物流体系加速完善”的发展目标。这都表明行业参与者在未来需要摆脱同质化竞争和价格战,真正提供高质量的、差异化的服务。
网点公司应该看得见一整个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相关的环节都开始匹配相应的出台信息。
评语:网点公司可以放心大胆的深化与升级,快递行业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一个行业,一门生意,而是已经成为社会民生基础设施。

只要快递行业成为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就会产生一定的民生基础设施国家级标准,比如电力系统,银行系统,交通系统,等等,因为这些民生基础设施会影响社会,可以说稳定行业标准会产生行业生存稳定,因此,网点公司已经步入“快递经济”的门槛,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基础行业。

在快递行业,任何解读也释怀不了当下网点公司的经营环境,关键是行业已经不再是在单一的价格战范畴徘徊,因为,快递行业一但成为民生基础设施,一定是大众化的盈利模式。

因此,在未来的三年之内,大多数品牌快递会迅速匹配不同民生基础设施的位子,有普快,有快运,有冷链,有特快,有跨境,有同城,有异地,等等,要么做单一,要么做综合,这就是网点的将来。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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