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以及即将实施的倒车提示音推荐标准,均由汉得利主要制定和推动实施,提示音相关商品为其所造,标准由工信部主管。标准要求提示音使用蜂鸣声响,或与人声组合提示,声响应达到67-92分贝,与喇叭噪声相当,使用组合提示的,应先发出蜂鸣声响,再发出右转弯请注意,且人声不得超过蜂鸣声响。
下图选自汉得利在知乎平台发布的文章:
随着越来越多的机动车发出转弯请注意、倒车请注意的提示音外放噪声,导致的扰民投诉尤其的多,起诉案例也在逐渐上升,一般举报到交警部门,基本都是不管用的,说这个不违法,没有法律禁止安装提示音,或没有改变机动车结构,不属于违法改装,当告知这个声响可能违反环保标准,或违反标准法的时候,交警部门依然还是原来的答复,所以大家应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案由行政不作为。
汽车喇叭噪声污染本来就严重,却还要增设一个提示音喇叭,随转弯或倒车方向灯打开而发出,这会加剧环境噪声污染,可向标准管理委员会或标准的主管部门邮寄信访意见书,任选一,不要重复反映,EMS可上门取件,部委可能不方便收其它快递,最好选邮政,官网有地址和邮编。行政部门科室较多,应注明信访室收,网上有信访书样板,写清楚信访原因、事实和理由、信访建议等内容,文末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可建议在相关标准中,或访问审查建议受理平台,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禁止车辆发出外放转弯或倒车提示音声响。标准法第29条,国家建立强制标准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标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第30条,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根据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情况,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有矛盾问题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或者通过标准化协调机制处理。同时,机动车发出提示音扰民,还应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能提供环境损害噪声司法鉴定,证明其超标,那么还能索赔,不然只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民法典隐私权给予个人生活安宁权益,噪声就算没有超标,一样可以起诉,只要证明其噪声的行为是一种过错或违法,法院就会给予支持。现实中,机动车大都没有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去执行,左转弯也会发出声响,且喇叭没有安装在车辆右侧,单纯的人声提示音,根本没有蜂鸣声响。我国标准法第27条规定,企业生产或提供服务所执行的标准应公示,并严格执行,个人违反标准虽然不违法,但也是一种过错行为,一旦被起诉,败诉的几率大。我国不少标准或法律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但不管怎么说,法律至少大于标准,人们应该在投诉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提示音声响的兴起本来就存在着扰民的事实多年,相关部门的做法并不去禁止提示音,反而制定什么标准让其合规化,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汽车的喇叭是做什么的?司机或行为的眼睛又是干嘛的?目前,在网络上选取了各地关于提示音扰民投诉案例截图,以及一起媒体报道公交车提示音扰民,已制作成光盘,备好了信访意见书,准备邮递给工信部、标准管理以及汽车标准化研究所,希望他们可以重视提示音扰民的事实,废止相关提示音标准,并禁止车辆发出提示音声响。转弯发生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司机超速、超载,行人不看车导致,应该对转弯进行限速,严罚超速行为,并加强对行人、电动车、三轮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管制,倒车事故多见于车尾盲区,我们完全可以要求在车辆后部安装视频监控去解决问题,或发出不超过喇叭分贝的蜂鸣声响提示音,而人声提示音对于人们听觉十分敏感,容易发生扰民,应该在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或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令禁止车辆发出外放提示音,避免给其它司机造成干扰,影响道路周边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