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心理安全员
如果你是心理安全员,你的家庭,甚至你的工作环境都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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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咨询师贴出他的案例记录,但是这个案例记录不是咨询过程的逐字文稿记录或者录音记录,而是咨询师自己的案例记录的档案,然后让我们进行督导。第二种案例督导,在国外有一些流派的教学里面不叫案例督导,叫做训练课。
这种案例督导的训练课,是通过现场示范心理咨询技术来督导心理咨询技术的。比如督导师会和咨询师扮演的来访者通过现场的心理咨询,或者是两个学员之间互相做心理咨询,然后督导老师现场进行案例技术的督导,现场进行技术讲解。第三种:必须要求咨询过程的逐字文稿记录或者是录音、视频记录。→第四,如果文字记录太多,可以记录部分的重点文字资料。这三种督导里面第一种和第三种更能得到最实际的资料。因为第三种案例督导的形式在中国最常见,大家对案例督导的误会就更多了。大家认为心理咨询师把他的心理咨询的档案贴出来之后,我们似乎借助这个心理档案就能看到来访者。如同我们借助一个二手资料就可以抵达来访者的一手资料,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通过二手资料可以变成一手资料,这里面的信息的错误就太大了。如果一定要用这样的方式,我们会听咨询师是如何讲解这个案例的,然后发现咨询师的问题,而不是发现来访者的问题。这里面会有一个咨询师自己的主观经验对来访者的解释,而我们又变成了去了解咨询师的主观经验。现在大家能明白这里面的一个悖论了,所以这种形式的督导是大家尽量要避免的。我们对接受案例督导的咨询师的要求就是一定要提供心理咨询过程中的实际的文字记录,可能很多人把这件事儿误解了。大部分咨询师提供的都是自己的案例记录,而没有第一手资料,说明大家对于心理咨询督导到底要督导什么材料没搞清楚。
今天我们在这里做的这个督导和案例记录,刚好形成了一种形式上的相同的关系。咨询师给一个两岁孩子的妈妈做心理咨询,妈妈在咨询中所提出的主要困惑是关于她两岁的孩子,然后咨询师在帮助她解决她两岁孩子的问题。如果我们通过咨询师所提供的案例记录来解决来访者的问题,甚至跳过来访者解决一个两岁孩子的问题,我们这场督导的错误已经开始出现了。咨询师的这个案例记录,是一个咨询师的主观经验对两岁孩子的妈妈所收集的资料,不是客观的一手资料。而咨询师通过两岁孩子妈妈的主诉来了解两岁的孩子,咨询师同样得到的是一个二手资料,而不是两岁孩子的真实情况。咨询师想要帮助这个妈妈解决两岁孩子的情况,解决两岁孩子的情绪问题,这可能吗?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督导有错误,那么这个咨询就有错误,如果这个咨询有错误,我们今天的督导也同样有错误。我们讨论出了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案例督导中第一手材料的问题。下期继续听小明老师手把手教你如何确定咨询主体和咨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