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母公司的职工在子公司兼职所取得的报酬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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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的职工在子公司兼职所取得的报酬如何发放(是按工资发放?还是代开劳务费发票?)这些收入是否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母公司的员工在子公司兼职取得报酬,如果是公司的行为,可以按正常职工一样用工资表发放兼职报酬,需要在子公司同时申报缴纳社保。

如果在子公司兼职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房老师分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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