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0:轻资产公司人员整合,资产组是否调整

上一篇,我们提到了因并购形成商誉,进行了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认定,后续新增的资产能不能够加入原资产组分摊商誉的问题,属于新增带来的新问题。
今天我们化用案例【5-08】,来看看调整会不会带来新问题。
如果是轻资产公司,例如设计公司、影视传媒等行业,基本是以人员为核心的,并且收购溢价很高,我并购了一个设计室,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后续因为收益不是很好,我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将这个设计室与方向类似的其他人员调整到了同一个设计部门了,这时候怎么考虑?
首先,我们判断,单纯的组织调整能够直接导致资产组的认定调整?
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只是公司内部人员名单的变化,或者说编制的变化,其实并没有改变资产组的本质,未来现金流入方式,所以不需要进行调整。
其次,即使真的就是实质的调整,因为是后续收益不好的调整,不可能是初始进行并购的时候就预计的,所以也是不能够加入原资产组的。
但是这里还给出了一个额外信号,就是这个并购进来的资产组收益已经出现下滑,要重点关注减值迹象,进行重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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