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人请仔细看
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
狗狗们在给我们带来欢乐的同时
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安全、卫生、噪音扰民……
近年来,
恶犬伤人事件更是触目惊心


4月23日,
从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
日前,芜湖市公安局会同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
《芜湖市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烈性犬只名录》



“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
也在禁养之列

据了解,之所以标明
“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
其实是担心名单会留下漏洞,
因为世界上有众多犬种,
公安机关很难穷尽所有犬种,
有些市民可能养的犬
已经符合烈性犬的标准,
但又不在名单内,
照样会对市民产生威胁。

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
《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中
对于烈性犬的相关条例
芜小新也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本条例施行前已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的犬只,属于烈性犬的,养犬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处理或者送交犬只收留所;
不属于烈性犬的,养犬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
对于重点管理区内的烈性犬,
无论是在《条例》实施后新饲养的,
还是在《条例》实施前已经饲养的,
都不允许继续饲养
非烈性犬则不同了,
它没有烈性犬那样的危害性,
《条例》所规定的“一户一犬”措施
只是针对《条例》实施后
新饲养的非烈性犬,
《条例》实施前已经饲养的非烈性犬,
不受“一户一犬”规定的限制,
这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但必须遵循《条例》设立的
养犬免疫与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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