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图纸没错误施工问题出事故,设计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2021年元旦前夕,江西安远县一建设项目发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事故的调查报告。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钢架安装顺序错误,筑底螺栓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不利的天气条件,然而在事故调查报告中还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行政处罚,合理吗?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内容肢解发包未批先建,施工单位允许他人挂靠,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监为挂名虚设,两名现场监理员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从业经历。
从这个事故的情况看,主要是施工过程没有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在不利的天气条件下造成钢结构厂房坍塌。
设计单位在这里面有没有责任呢?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在设计文件中说明钢结构是危大工程并提出安全防范意见,部分设计说明有错误或者和本项目无关,引用的标准GB50205为过期的标准,没有进行安全交底。
或许这些问题在平时的时候并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危大工程没有提出安全防范意见,抄过来的设计说明没有以及项目进行修改,引用的标准不是最新标准等等。
然而这些错误也是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之一,如果这些方面做好了也能起到相应的作用,同时对设计单位来说也就尽到了设计的责任。
从这个方面来说设计单位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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