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物语︱听“争(zhěng)”的差距
网上检索到两句话:君子争礼,小人争嘴。
我是在“经典语录大全”中找到的。但它的落款,是“佚名”。可能,第一个说这话的人,确已无从查考了。
我想说的是,关于“争礼”一说,在一些皖北村人之间,流传甚广。

他们是在什么样的情境中使用“争礼”的呢?一个,是作为嘴边前的客气话,礼貌用语。正赶饭时,有人来串门子。主人一定要邀他“搁这吃吧”的。当然,这话更多的就是客套。来的人一定不肯。最后,主人家只能说“有偏”。来者咋回话?他说的,就是“争礼”。
再一个,就是亲邻之间来来往往中的“争礼”。有的人,因为别的人在某些礼数上,或者忽略了,或者可能他就不知道不懂得,结果就会招致他的“争”。在这里,“争”有怪罪的意思。有时候,哪怕不吃人家的一顿饭呢,都会引来那人的“争礼”。严重的,大有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
皖北村人,管这个“争礼”,叫作“省酒省菜,还惹人家怪”。

从前,这样的“争礼”很像回事的。老亲老邻的情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现如今,这个“争礼”,好像吃不开了。那些老规老矩老讲究,早都叫皖北人简化掉了。
争,资料上说,还有表差距、欠钱的意思。注明的是方言,但未明着说是何方之言。我要说,在皖北乡人那里,就有这个意思。
比如“他争我的钱”“争不多”“争一点儿”,等等。
争不多,争一点,都说的是少许的差距。这话的语境,非常广泛。他们几乎张口就来,都不带思索的。邻里之间,小买卖场上,数量上的衡量,都能用得到这样的“争”。通常来说,“争不多”,问题就不会大。那都划入“星星点点”的范畴了。在“人情过重”的皖北人眼中,就不是个事儿。人与人之间交往,不能因为“争一点儿”,薄了情面,失了和气。那样的事,他们不愿做,也做不出来。

至于欠钱欠款的“争”,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不争”。只要一方认那个“争”,另一方少见跟人家争来争去的。从前的民间拆借,基本上靠的是信用,是人品。争人家多少,更多的是口头约定。顶多,也不过只是“六只眼见面”,就可以了。哪有一式几份的合同,还得有签字画押这些麻烦。但那时的“争”,少有不认账不归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