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税率如何处理问题
1、有限制性条件的财政补贴可否转为收入问题
江西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您好!我们是上市公司,为了业绩指标好看,有个500万财政补贴想转收入,但遇到了难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2012年在江西赣州购入两块土地,政府按招商引资约定返还了500万元。文件是以工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名义拨付的,并明文规定如果三年內达不到投资强度3.8个亿,将收回该返还款。结果,我们连一半的强度也没有达到。目前已经过了6年了,政府也没有收回该笔款项。找政府部门协调,让他们出具文件明确不再收回该笔款项,但没有人敢擅自答应。我们将这笔返还款一直挂在递延收益,无法一次性转收入。我们还把25%的企业所得税交了。像我们这种情况可否转入收入科目?
回复
亲爱的公众号粉丝,你们取得的财政补贴涉及到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
(一)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虽然该款项已经过了好几年,但你们取得的是有限制性条件的财政补贴,并且也没有完成政府规定的投资强度,政府也没有明确放弃追回该款项的权利,所以被收回补贴的风险并没有解除,为此不符合确认条件。
(二)根据以上会计准则思路,由于该笔款项是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在税法上也不应该计税,你们属于多缴纳了税款。按征管法规定,企业多纳税的,自己发现的3年内退税,税务局发现的无条件退税。
2、发票开错税率如何处理问题
呼和浩特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有事情请教下。我们是建筑施工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从事爆破工程,购入炸药然后进行爆破施工。合同签订的条款是,炸药按市场价结算,每吨炸药施工另外收取服务费2600元/吨。实际结算中,开票时按炸药、工程服务分别出具了两张发票,税率统一为11%。现在公司要注销,税务局要求补开具炸药的5%(16%-11%)的税额,大概40万。税务局的要求对吗?我们本来是做施工的,如果是发票开具有问题,是否可以重新开具?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回复
亲爱的公众号粉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又是施工合同,所以爆炸施工项目应该属于混合销售范畴,应按11%税率计税。也应该开具一张“建筑施工类"发票。由于炸药的税率为16%,又由于你们将炸药与施工服务分别开具了发票,而且把炸药开成了11%。所以是错误的。税务局补税虽然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但也算是有道理。
你们应该按开错票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规定了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