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法则的终极真相:幻象中的做功与努力有结果吗?

般若智慧、灵性与科学、真相与真理、实修落地

天心能量世界

聆听心的节奏

走脑的世界正在消亡

走心的时代已经到来

你准备好了吗?

当下几乎全球在流行一本书——那就是“吸引力法则”之书。

“吸引力法则”认为:你有什么样的念想你就创造什么样的实相。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好的总是吸引好的,恶的总是吸引恶的。念想就是能量——你的物质实相生活由它创造。由此它鼓励人们要积极思想,以正念吸引正念,以美好吸引美好,创造你的生活天堂!

事实上这个见地是不究竟的见地。

真相是:相吸的总是异类,凡有所想皆是妄,存在体总是一体两面的——当你呼唤“正”的,“负”的也会听到。

曾经也同样有一个女孩问起我:我觉得我不是那样的人(意指我不是那种太坏的人),为什么我总吸引一些那样的人来到我身边(意指我不喜欢的、不太好的人)?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觉得自己并不是某种类型的人,但他们却总是“吸引”那种类型的人在他们身边,这是怎么回事呢?

有时候“好人”总是遭招坏人,看起来的“魔鬼”周围还总是有一些天使围簇。

物理界有个法则,不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吗?在吸引力法则里怎么成了“同等性质的吸引同等性质的,异类性质的吸引异等性质”的了,这不矛盾吗?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物理界的这个“吸引律”在意相世界里是不对吗?“吸引力法则”的实相究竟如何?

事实上这个色界(物质实相)里的吸引律在无色界(能量层面)仍然运转,只要存在的相体是有“极性”的,那么那总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假如你是“正”极,那么它的存在体另一端一定是“负”极;假如你是“正”性的,那么它的同一体的另一个面向一定是“负”性的。
如果你是一个天使,那么首先第一个来到天使面前的一定是“魔鬼”,天使必须首先“吸引”魔鬼,其次才是“吸引”天使。

人们看起来好像是天使吸引天使,魔鬼吸引魔鬼。假如你本身是天使,那么你就一定吸引一大群天使在你身边;假如你是魔鬼,那么你的周围就会有魔鬼出现。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假如你是天使,第一个“被吸引”、第一个来到你身边的,一定是“魔鬼”;假如有一个人是魔鬼,那么一定会有一个与之有相近能量的“天使”会迟早来到他身边。
吸引力法则并不是同样的“吸引”同样的,而是同样的在“吸引”异样的正的一定是吸引负的,负的一定是吸引正的。阴一定会首先“吸引”阳,阳一定会首先“吸引”阴,不可阳的“吸引”阳的,不可阴的“吸引”阴的。
但是吸引力法则却认为:如果你里面有“正”的念头,你一定会吸引“正”的念头来到;如果你的念想是快乐的,那么你一定会吸引快乐的事或快乐的人到你的生活中。是那样吗?
我的观点与此相反:假如追求“快乐”,你一定会遭逢“痛苦”;假如你把持“正”念,一定会有“负”念在你的心像潜伏;如果你想创造自己是天使的内像,那么一定会有魔鬼存在于你的里面。
只要你为自己确立一面,那么存在的另一面一定首先来到你的周围。如果你要告诫自己的“心”要存留“善”念,那么你的“心”中一定会有“恶”滋生。除非你是不善不恶的,否则你不可能只善不恶的。单独的“阴”无法存在,单独的“阳”也无法存在。
只要你决定持有事物的一个面相,那么另一个面相一定会出现!
整个“吸引力法则”的实相应该是:异性的相“吸”,同性的相“粘”。存在物并不是“吸引”同性类别的,而是“粘附”同性类别的。但无论你准备想让你自己成为什么,在那个“成为”的途中,你一定会相逢相反的存在。
假如你准备让自己成为快乐的,那么在你成为快乐的途中,你一定会相逢“痛苦”;假如你准备让自己成为成功的,那么在你成为成功的途中,你一定会相逢“失败”的存在。
除非你什么也不想成为,除非你什么也不准备要达成,除非你决定自己不再“是”什么,否则,你一定遭逢那反性的存在。

吸引力法则是一种“有为”的显相。吸引力法则本身事实上就是一种妄念。吸引力法则实质是一种妄心作为,一种“有为”。

如果我教导你,我一定不那样教导。我教导你:丢掉你的妄想,什么也不要做,不要创造什么实相,显示自然!

不要持有任何极性,成为自然的,成为你的本来。无为,不要妄心造作。因为事情是那样的:假如你追求快乐,一定会相逢痛苦;假如你追求成功,你一定会遭遇失败;假如你持有正念,一定会有负念出来;如果你准备吸引“正”的,一定会有“负”的首先到来;如果准备成为某一种面相,你一定会首先成为那个面相相反的面相,然后你才有可能地、并不纯粹地成为你想成为的。

只要你有妄心,只要你有妄为,只要你准备成为什么,你一定会吃尽苦头,否则你不可能“直接”进入蜜中。

吸引力法则的本质类似于一种积极思维、一种自我良性催眠、一种自我正向暗示。事实上,人们靠积极思维可能在物质世界相上“取得”前进或成功,靠自我良性催眠可能短暂性地获得美好的感觉,靠自我的正向暗示可能获得妄心的动力......

事实上,在精神意识的领地,物相上的成功即是他的失败,短暂而虚幻的自我催眠终无作用,自我正向暗示也只是妄心自为。从终极的、本质的、最终整体的评价一个人的妄心的种种努力:它本质是零的,是妄为的,是可笑的,是什么也并没得到的,是梦中的做功与努力!

所以吸引力法则的真正实相是:如果你确立自己想要的,那么你首先相逢自己不想要的,然后你才有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综合地、整体地评价你的“妄心”的行为:它的整体效益是正负或负正为“零”。虽然你最终拿到的是一块蛋糕、一块奖牌、一枚金币,但是在拿到它们之前首先持有了与之相反的、同等能量的它物。

从整体上评价你有什么收获?

经过种种妄心的努力,你的结果也只不过是:你为了追求所谓美好的、有价值的、昂贵的,但是在这个追求的途中也失去了更多。最后你拿到一种东西——一块金子、一块奖牌或一样礼物,你沾沾自喜、你洋洋得意?你失去了多少你才得到了这个虚幻的东西?你在到达这、拿到这个的途中,你失去了多少你才到这个虚幻之物?

如果你不真正清醒,你的一切努力皆发生在梦中。

一切有为法皆是梦幻泡影,皆是妄心使然,皆是梦人的努力,皆是不究竟者的梦中之想,皆是最终的、终极的无用之想。
吸引力法则正是这个有为之法,是以“力”改造世界的方法,不是以“无力”、以“无为”而创造实相的方法。
记住,凡是以“力”改变或创造某种实相生活者,凡以“力”改变世界,必遭逢其反作用力。

吸引力法则只是揭示了一个平常的宇宙运行的法则而已。明白这个法则,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向内探寻,反求诸己。通过对吸引力法则的理解,我们得以看清自己的内在所投射出的外部世界,这里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帮助我们内在提升,觉醒的工具。

同样,作为一个工具,同样可以被不同的意念所用。妄心所造之物、之念、之法,妄心是喜欢的,同时它也加深了我们对外物的执念与执着。

“吸引力法则”是创造者的那个妄心所创,因为它为诸众的妄心所需要,所以世人喜爱它、应用它、依持它。

在世俗层面上,它本质只是一种积极思维,在生命整体的意义上讲,如果运用不当,它丝毫真正的收获及意义都没产生。你由它而所得的快乐是短暂的快乐、是虚幻的快乐、是梦中之乐。依用它你最后好像虚幻般地拿到了一个宝物,但是你在拿到这个宝物之前,你所付出的负性的、非美好的能量或代价与之相等。
为了追求“快乐”,你付出了与之同等能量的“痛苦”,虽然最后看起来你是“快乐”的,但是那个最后所拿之物——“快乐”,不是虚幻的么?不是看起来被自己的妄心所骗么?你最终的结果,综合评价你一生妄心的种种努力及作为,不是零的吗?
来自然而为,来带着觉知、依着清净心,无为而为。人不要为“伟大”而出生,要为无为而出生。人不要有雄心,也不要有雌心——道心,要无心。世人要知之这些真理,来看透“吸引力法则”的本质及真相——“心”,来在更高、更大、更真相的层面运作。

“我念想快乐,

为什么老是遭遇痛苦?

引吸力法则有什么不对么?”

吸引力法则是一种有为法,“快乐”是一种有极性的念想,如果它一出现它的反面必现。靠一种念想制服另一种念想,靠一种方法消失另一种方法,从本质终极上讲是无效的方法。

“我感觉我不是那样的人,

为什么我总是吸引我不想要的人?”

假如一个人的“心”不空,那么它一定是“实”的。实的“心”即分为意识和潜意识。如果按阴阳来说,如果意识是“阳”,那么一个人他的潜意识就是“阴”。
人的意识在找寻它的同类,而潜意识在吸引它的异类。如果他的意识力量强大,那么他就会和他们的同类者在一起;如果他的潜意识强大,那么他就会无明地遭逢与他的意识所想要相反的人或物。
意识和它所欲之物在一起,叫“粘附”;潜意识和它所欲之物在一起,叫“吸引”。如果人不明察他自己的内部世界,那么他就会于无明之中总是碰到他意识所不愿意碰到的。即使他的意识力量比较强大,通过努力,他得到了他想得到的,那么在这个“得到”——他所持“物”的前面或后面,一定会有他不想要的、相反的“物”存在。
对于普通而无自知性的人来,他的心是有极性的,他的整体意识是阴阳划分的(这里可以理解为人们的意识是二元对立的)因为他们的意识有阴阳之性,所有他们就将遭受到阴阳法则之苦。除非你的心空掉,除非你的心是个空心,否则你的心就是有极性的,你的意识就是有阴阳的。(超越二元对立,才能看到万物的本质是空性的。)

只要你的心有阴阳,只要你无明的部分还很大,那么你总是在“吸引”与你潜意识性质相反的存在来到,虽然你的意识并不想那样,虽然你的意识所欲求另外的。

如果一个人的心不空,如果一个人的心有极性,那么情况就是这样:他的意识想要一样性质的东西,而他的潜意识总是在本性地吸引与它相反的。那么这就造成,他的意识想要的和他的潜意识本然吸引的相反,因此,不明“心”的人,在未来碰触物质世界时,他自己的内部首先就有了“分裂”,就有了不同方向“欲念的能量”,就有了“冲突”。这就是为什么无明的众生有止不住的“心”的痛苦的原因了。

因为他们的“心”不空,不空的心即是有极性,有阴阳,有意识和潜意识,有种种妄念、欲望!因为有这些内在的无明的“众生”存在,一个人怎么能够是正直安静、快乐和自然的呢?
如果一个人的心不空,他要想有佛的自然、安乐是不可能的。所以,有史以来,诸佛们一直强调,要倒空你的心,要识破妄心,要无为,不要种种妄作。那正是因为他们看穿、看透,从真正终极上、大整体上看到了生命及万有一切的实相的缘故。
所以,世间人要想获得真正安宁、有实义的生活,请倒空你的心,看清或识破你的妄心的种种努力,无为。
无为——自然而为,觉知而为,清醒而为,非力性而为。世人不要被妄心妄念所无明欺骗及运作,做究竟人,行无为法,安住在真正之相之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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