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环境修复制度法条释义“三字经”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耕地环境修复制度】
【条文“三字经”】修复制,四措施,四防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
【条文释义]土壤环境修复已逐步上升成为全国环保工作的重点。2014年我国进行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2018年通过2019施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依法保护土壤环境。,土地生态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保护土壤环境,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工程,土地保护关键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亦是环境修复重点。排灌工程设施,是为灌溉农田、排滑水流面兴修的水利工程设施。对我国这样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而言,由于水灾、早灾经常发生,水利设施的建设对我国农业生产来讲是必不可少的,其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业生产的产量,是取得高产稳产的必要条件。实践证明,水利不但对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环境修复中同样有着独特的作用。
2. 土壤的肥力是土壤的基本属性和本质的特征。改良土壤,指改变土地的不良性状,防止土地退化,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提高地力,即提高土地生产力。土壤肥力是从养分条件和环境条件方面供应和协调农作物生产的能力。土壤的肥力状况是耕地质量好坏的具体体现。土壤肥力越高,提供的养分越多,作物产量也就越高。因此,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可以提高粮、棉、油的单产,发挥耕地的最大效益。
3.我国的土地环境修复工作任重道远。据统计,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耕地的40%不同程度地受沙漠化影响,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危害,还有一些地区的耕增长期受到土壤盐渍化的影响,粮食产量不高。此外,由于近年来大量施用化肥和农药,耕地遭到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正是针对以上问题,《土地管理法》作出相应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