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  6  -明-张楠

逶。缛顺跎偎。饰盏兀侨】俗又迦灰印?br /> 杀枭破禄连根,堕冰肌于水火。
如甲生人以庚为杀,以壬为枭,且甲之禄被杀枭破之,则身被害,主有水火之厄。
比劫遭刑丧局,掩玉骨於尘沙。
比劫者,兄弟姐妹之类。在人命中主有争端,如又遭刑,为祸非轻,正谓之劫财羊刃是也。妇人遇此妒害相戕,如人家兄弟多者,有财则争,无财则祸,更加刑杀,则亡身害命。
交驰逢驿马,母氏荒凉。
女命贵乎恬静,最忌驿马。《格解》云马是扶身之本,马即财也。禄为养命之源,禄即官也。无非财官交互相见之理。男命喜有之,女人以财事夫,莫非得妻家之财,以事夫也。岂不为损母氏之财物,故曰母氏荒凉。
差错对孤神,夫家零落。
阳差阴错者,止有十二日,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阳日为阳差,阴日为阴错,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日月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验,只日家犯之尤重。妇人犯之,故主夫家零落。
五马六财,穷败比肩之地。
马即财也。甲子生人,以己为财,自甲至己乃六,为财之母,倘比肩兄弟多者,则劫而分之,故曰穷败,女人无财以事夫,亦可谓穷矣。
八官七杀,分离刑害之乡。
甲子生人,以庚午为杀,辛未为官。自甲子至庚午为七杀,辛未为八官。七杀为偏夫,八官为正夫,倘遇三刑六害,或夫死或夫离,此之谓也。
刑空官煞,几临嫁而罢浓妆。
既以官煞为夫星,当要旺相,不受克制,正谓夫贵则妻荣。倘若官星落空,杀星被刑,二者俱不得力,已受凶人所制,自己安能获福哉?谓临嫁而罢浓妆者几希。
冲克印财,纵得家难成厚福。
财者可以养命,印者可以生身,二者人以之获福,假令冲克不能见用,固不可以为福。纵然成家,亦无安享之荣。女人之命,以财事夫,既被冲克,难以安福断之。
不若藏财不露,明杀无伤。
命中有财,贵乎藏而不露,则露者人人得而夺之,藏之者,始而安稳,终而丰厚。杀露者有何伤?书云:财藏则丰厚,官露则清高,其斯之谓欤。
杀重印行财,多财遇印。
印与财本相克。克者,假使甲以癸为印,以己为财,甲以己为妻,且财多亦为喜。但恐有印,则财破之,重印行财稍可,多财遇印,则谓贪财坏印,若有劫财乃可。
四败非家人之有幸,四冲岂良妇而无嫌。
此等皆女人所忌者。
水聚旺乡,花街之女。
水之性就下,而不能返也。又至旺乡,且有汪洋之势,故女人之性似之者,何也。谓从其夫而不能由己,且妇人之质,若水之柔且清,赋性然也。若与金会合,则欲从其类,若花街之女也。
金成秀丽,桃洞之仙。
金之质极美,故以妇人喻之。女命金生得西方之秀气,加柔火以成质,并无瑕玷,非仙而何。
四生驰四马,背井离乡。
寅申巳亥者,四生之局也。又为马所驰之地,女人之命,最忌驿马,带之者,主有远行出嫁离乡。
三合带三刑,伤夫败业。
妇人最忌有合,若与官星合,乃正夫相合为妙。又若有二三合,则为相妒,且为众人之妻,又带三刑,则骨肉相戕,并损六亲,故曰伤夫败业,理必然矣。
暗杀逢刑,槁砧不善。
杀,亦为夫也,且暗有刑伤,主其夫不善,且为恶人乎。
明官跨马,夫主增荣。
官星喜露,露者谓之明官,又逢禄马,主其夫出仕驰名。
黄金满嬴,一财得所。
如甲木生人,用己土为财。又得辰戌丑未之地,乃财星得地也。其妇主有富贵,为相夫益子之造也。
红颜失配,两贵无家。
贵人,天乙贵人也,凡女命不宜多见。经云贵众合多,定是师尼娼婢。凡一官者,亦为一贵,若重见者主克夫,且如人无家者,不得地之谓也,所以主少年而失配也。
先比后财,自贫至富。
四柱中,先有比肩,然后行财运,谓之为先比后财。若四柱原有财有比,不为先比而后财,乃是财源被劫,则不为美也。此以行运逢财,方是此断。
冲官合食,靠子刑夫。
官者,女人之夫也,食者,女人之子。官被冲,主其夫不得力,食神带合,其子得济,所以靠子而终身。
死绝胞胎,花枯寂寂。
胞胎者,受气之月也。如逢死绝,主一生寂寞,至老而孤苦也。
长生根本,瓜瓞绵绵。
五行得长生之位,女人多俊雅,且有子孙绵远,谓之瓜瓞绵绵。根本者,木生亥,火生寅,金生巳,水土生申,故曰根本也。
合贵合才,珠盈金屋。
合贵者,官星夫星得合也。只合其一官为贵,非合贵人也。合财者,财神也。女人以财事夫,男子以财为妻。故喜合之,主有珠盈金屋。
破财破食,衾冷兰房。
女命最喜者,财与食而已,财以事夫,食以养老,假使破之,将何为生,遇此者甘受凄冷,故曰衾冷兰房。
吕后名驰天下,只缘阴并阳刚。
女人之命,以纯阴为柔则为贵福。兼并阳刚者,乃夺夫之权,多能多为,未免有阴邪之刑。故以吕后例之。
绿珠身堕楼前,盖是枭冲煞位。
命有用枭者,为事多不仁,妇人不宜有之,杀者女人亦忌之。何况又逢枭而冲之,绿珠之命,未尝有之。以此譬喻之言,学者宜详审之。
秋水通源,剔眸立节。
此言壬癸生于秋月,又兼有亥子水之源者。况秋金旺而又生水,水性清,金性刚。又以眼喻秋水,故云剔眸,有节之操。
冬金坐局,断臂流芳。
金生于冬月,又得巳酉丑局,此金之从类。夫金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之立。男子禀之有威武之权,女人禀之有坚贞之节。此谓冬金者,则为金白水清,且水冷而金寒,故云断臂流芳,其理然矣。
姐妹同宫,未适而先有恨。
姐妹者,比劫也。如甲生,重见甲乙之类。如甲寅乙卯之日月,谓之同宫。恐有争妒之意,故未适而先有恨。
命财有气,配夫到老无忧。
命,谓本命也。财,谓财帛也。二者有生旺之气,可以荣身,可以助夫,岂不谓之到老而无忧也。
是以荣枯贵贱,所造渊源,务要投明博学,领受真传。若夫理误时差,虽先贤不自知矣。
定真篇
夫生日为主者,行君之令,法运四时,阴阳刚柔之情,内外否泰之道。
以生日为主者,以所生之日干为主。譬之人臣也,行君之令者 即主行月令,提纲所起之运也,言君者,即本命年庚也。如本命甲子,年即是岁君。正月生,月令建丙寅。男命则运顺行丁卯戊辰,故谓以日为主者,盖以其为如人臣,主行岁君所建之月令,为命运也。法运四时者,法者,理也。运者,行运也。四时者,春夏秋冬也。子平之理,如运行寅卯辰,则属春,行巳午未,则属夏之类是也。阴阳刚柔之情者,盖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阳之性情则刚,阴之性情则柔也。内外否泰之道者,盖十二支中所藏人元,谓之内,十干露出谓之外。否者塞也。泰者,通也。若八字中,天干阴阳,刚柔配合有情,地之提纲所藏人元用神或财或官或印,行生旺胎养运。则吉而向泰,行死墓绝运,则凶而向否。
进退相倾。
赋云:将来者进,成功者退,盖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与夫四季之土,其气进也。或用之为财官,斯美矣。若春水土夏金秋木冬火,其气休囚,谓之退矣。或用为财官,未善也。又用神行运值旺相则吉。行死绝休囚则凶。此进则彼退,彼进则此退,入此则出彼,出彼则入此,互相倾逐如此。
动静相伐。
八字或甲日干,有辛字为官,又露庚字为煞,斯谓之动。动,扰动也,即庚逢丙扰之意。若有物以制其杀,或合其杀,而无丁字以伤其官,斯谓之静。静。安静也。地支有冲刑破害,亦谓之动,否则静也。行运亦有生克制化,宜向宜背者,是即八字动静相伐之谓也。旧说干为天,能动不能静。支为地,能静不能动。甲乃天之首,子乃地之首,终于亥。甲传与子。周流不息,循环十二支,一动一静,一阴一阳,相代用之。
取固享出入之缓急。
固,滞塞也,亨,通达也。八字日主赢弱,四柱财官七杀乘旺,或印绶被伤财破,此等乃滞塞之造。日主健旺,而值财官印绶,无少伤克,或煞有制,此等乃通达之造。出者,脱也。入者,交也。运顺行如出戌入亥,逆行如出亥入戌之类。或有值宜向之运,于早年而达之迅速者。亦有或值宜向之运,於晚年而达之迟缓者,至于固滞之运,亦有早暮不一,学者须识取之。
求济复散敛之巨微。
济,功名之成也。复,功名反复不就也。散,财之破也。敛,财之积也。功名之济复,财帛之散敛,虽有大小多寡之不同,皆命运所主。若八字原有官,行官运则发官。原有财,行财运则发财,原有灾,行灾运则发灾。学者须搜求之。虽然亦要识其地方山川风气,平日所产人物可如,方得大小高下之理。古云生江南则为橘,生江北则为枳。正此之谓也。
释之曰:法有三要,以干为天,以支为地。支中所藏者为人元,分四柱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又释:四柱之中,以年为祖上,则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为父母,则知亲荫名利有无之类;以曰为己身,推其干,搜用八字,为内外生克取舍之源。干弱则求气旺之藉,有余以补不足之法。
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者,看年月中,若有财官印绶,无少克破,是根苗先有气也;而所生日时,又相合得宜,则花萼开而果实结也。经云:“根在苗先,实从花后”是也。以年为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宦派之宫。盖健刃劫煞伏年,祖基必微贱。若年月日合为富贵,或值禄马印绶而无克破刑冲,则根基光华世代不衰也,反此则不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其人必承父母之福,居死绝之地。为人虽承父母之福,终不为久长亲荫也。以日为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之己身也。必须推详,生日天元临何宫之分,搜用八字,外而干上透露,有何为官杀印等,内而支中所藏,有何字为官杀印等,或去官留煞,或去煞留官,不亦日干为生克取舍之源乎。夫日干贵乎旺,若日干弱,则求资于印刃,以扶其弱,或运行身旺之地,亦美。若有余,则欲谋乎官杀,以制其强,或运行财官之地亦喜。
干同以为兄弟,如乙以甲为兄,忌庚重也。甲以乙为弟,畏辛重也。
辛多则伤乙木,庚多则伤甲木,如此则兄弟有克。如甲日生以乙为弟,柱中有辛字多克乙木,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为兄,若四柱中有庚金重克甲木,则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无,以此例推之。
干克以为妻财,财多干旺,则多称意若干衰则财反祸矣。
财多干旺者,力能任财则为福。干衰弱力不能任,则财反祸矣。赋云“财多身弱,正为富室贫人。”此之谓也。
干与支同,损财伤妻。干与支同者,甲寅乙卯之类。又曰若地支同局之命,则损财伤妻。更月令气旺,年时不见财官,又无格局,穷必彻骨矣。
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存失皆然。以时分野,当推贫贱富贵之区也。
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为子息,女命甲乙生以丙丁为子息,更看时辰在何分野,轻重生旺,定其多少。若四柱有克子息之星,可言无子矣。假如六庚日午时生,乃子嗣多数。谓庚以乙为财,乙木去生火。火克庚金,为子之星,午时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禄之乡,当有子多,生显贵命矣。若生于戌亥子时,则是金水分野,火绝之地,则子息少矣,当生孤独贫贱之子,不然僧道过房螟蛉之命矣。
女取干生亦然。论子息多少,于生时内参详,万无一失。看生时在何宫分,若在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之乡,定其多嗣,当生出美丽富贵之子,落在衰病死墓绝无气胞胎冲刑之乡,定主子少,当生孤若贫财之子。
《理愚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是也,俗以甲子乙丑海中金,即娄景之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论。
《理愚歌》所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五行真假者,纳音是也。乃天地大衍数也,先布大衍四十九数在地,次将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己亥当属四等数除之,除减不尽,又按五行数除之。余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纳音也。
相生者,余一生木,余二生土,余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数,外有十五数,以二五除了一十,余数得五,属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数,外有二十三数,以四五除了二十,余剩得三属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余者依此。岂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之说,世有不肖之术,未遇明师道听途说,错论古道,迷误后人,焉能中理。故将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为海中金。丙寅丁卯火,喻寅卯,近东方生火之地,如炉火之说。自娄景先生以前,并无金在海中火在炉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运纳音,专以生日天元为主,配合八字干支,并支中所藏人元,或当生为财为官,为祸为福。依此参详人命,贵贱得失荣枯贤愚可知矣。
或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富贵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为本命忌日之戒。
世之谈三命者,皆以古法,往往多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用胎元小运纳音为论,似水之涣漫,而无所归矣,富贵有相同者谬矣。故子平之法,专以生日天元为主,日下支辰为妻宫,生年为本命根基,又为祖上田宅之宫。如甲子生,便为本命太岁之尊神,忌生日支干与太岁冲并战斗克害,名为主本不和。则人生来不靠祖业田宅,暌败宗亲,应难倚依。若生月时中,与本命干支会合入局,或遇财官贵气,则生平当有祖宗田宅,兹其丰厚,声誉之美也。
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断。
月为兄弟之宫,如男取比和同干,便为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为兄姐,若临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论。谓酉月火死,戌月火之墓,亥月火绝气,子月火怀胎,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断。其余依此,万无一失。
或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妾之断。
论妻妾者,以生日支辰,为妻妾之星。无所克之物为上,若在空刑克害之地,则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
或时为子息,临死绝之乡,言子少之断。
论子息多少者,当以生时为子息宫。男取克干为子息星,女取干生为子息星。若临死墓胎绝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时生,当有子息多。乙木以庚金为子生子息。申时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禄之乡,故言子多者也,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时,为子息极少之断,谓居墓死绝胎克害受制之乡。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克害损子,时中定是晚年少子嗣,不然迟矣。纵有亦须僧道过房,贫贱夭折,螟蛉出祖之辈也。
论命皆非人之可为,造物阴阳之所致。后世术士,不知斯理,而僭乱于俗,故不可言传,当考幽微之妙矣。
前篇论生年,为祖上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宫,切忌四柱中有刑冲破害之物。伤于生年,应主祖宗暌败,根基虽有,亲荫无倚也。以生月为兄弟之宫,若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临死绝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为妻妾宫,若临空刑克害之地。言克妻妾也。以时为子息之星,子星若临绝死墓之乡,言子息少之断。
五行元理消息赋
详其往圣,鉴以前贤,论生死全凭鬼谷,推消息端的徐公。阳生阴死,阳死阴生,循环逆顺,变化见矣。盖阳木生亥死午,存亡易见。阴水跨马防猪,吉凶可知,丙生艮而遇鸡死,丁生兑而逢虎伤,戊藏寅而酉地没,己生酉而寅宫亡。庚逢蛇而峥嵘,遇子鼠则难当。辛生子死于巽地,壬生申灭于震方,癸得兔而衣禄足,运行猴地见灾殃。十干生死同断,造化依理推详,又凭权刃双显,均停位至侯王。
注释:如甲生人卯月,得庚为权星,须得刃来合七煞,方为贵,如有刃无杀,刃必劫。有煞无刃,煞必伤身。
己亥,癸酉 庚午 戊寅 此造庚日以丙为煞,辛为刃,地支寅午会火局,则丙杀旺也。酉金羊刃得时,又转生岁食神,乃食前杀后,而刃煞双显,主大贵也。戊寅运壬辰年,拜右丞相传国将军。
中途或丧或危,运扶官旺。平生为贵为富,身杀两停。
注释:凡命身煞两停者,富贵双全,若偏则贱,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 此造乙木生于八月,酉金七煞,与申酉类成金局,乙与时支庚合,从煞为贵也。金乃主义,故为人禀性刚毅,为国良臣,乃尚书命也。
大贵者,用财而不用官。
注释:凡用官者,多受人之制。用财者,盖我克他人。所以用财命有贵。辛亥 庚寅 丙子 丁酉 此造六丙生人,自坐官星,喜庚辛酉金为财,乃财旺,则自坐生官,行丁亥运,丙戌年中状元。
当权者,用杀而不用印。
注释:凡印绶多生滋官,如月支偏官,时上一位贵格,从煞格,多大贵。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 此建宁府彭佥事命,柱中巳酉丑会局,以从煞论也。
印赖煞生。
注释:凡印绶格,如印多见官者,合杀生印者,主大贵也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此造甲木冬生,地支亥辰,水局生身,行申酉运,庚金七煞临禄乃全盛,而印绶得局,官至御史。
官因财旺。
注释:“凡官星得令则吉,最喜财旺生之。甲寅 己巳 癸巳 癸丑 此造癸日坐巳,为财官,逢寅财旺,官星得生,甲木合己,行西北方运,位至封相封王。
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
注释:凡月令有食神,时上有七煞者,主大贵。戊午 戊午 乙丑 辛巳 此造乙以丁己为财及食神,丁己禄于午,以辛金为七煞,库于丑,身杀两停,财权兼备,官拜都尉。
酉破卯,卯破午,财名双美。
注释:夫酉破卯者,用支元多见酉字,以酉暗冲卯中乙木为财,运行金乡,如见卯木,则主不吉。卯破午者,用支元多见午字,以卯破午中己土为财,运会木神为妙,如逢午未己土,则不吉。
丁酉 已酉 辛酉 丙申 此酉破卯也。又生秋令,官至令尹,衣锦还乡。
癸亥 乙卯 乙卯 戊寅 此卯破午也,巳合真格,八十而卒。
福享五行归禄。
注释:凡五行阴阳相均,八字或四柱各归禄,或归禄临生旺之地,或身杀相等,均主人多增福寿温厚造也。
丙寅 甲午 己巳 丙寅 此造已木生于午月,甲禄寅,丙禄巳,己禄午,乙禄卯,虽不富贵,却一生温饱享福,年八十余岁,康健精神。
癸丑 癸亥 丁卯 丁未 此乃福建建宁府建安县林寿官八字,讳钊号石庵,其人积德行善,秉忠尽孝,克勤克俭,已成巨万之家。敦仁敦义,允叨无疆之寿。生子七人,长子官拜令尹,四子职至省察,其他登庠序者,蔼蔼吉土,间有侍庭闱者,造造良民。生女五人,各配宦门,阶前孙枝二十四条,条条挺秀。堂下曾兰一十九叶,叶叶争芳。更有五代之孩提,又遂两眼之快睹。即今万历十七年算起,寿数九十七,耳目尚精神,齿发更伶俐,饮食如常,动履健顺,言语无颠倒,施为未改体。躬逢朝廷恩例,钦赐冠带荣身,续承都府,赠以金,赠以衣,继蒙按院贲以布并银。昔年杨郡守,请与乡饮,客岁张府尊重礼高年。长子七十已上,见居林下,鹤发童颜对椿树,余子七九将近,各在庭前,戏彩斑衣娱华阳。蓝袍孙子,泮苑有声。伫看对对登廊庙。白衣曾玄,书香可赖,行将个个拜丹墀,盛矣。目前之美景如斯,彰彰莫掩,必也后代之繁祉定见,生生无穷。
寿称八字相停。
注释: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寿,经云五行不可偏枯,要禀中和之气。
丁巳 壬寅 戊辰 丙辰 此命火土相停,癸巳运丁亥年,不禄。
晦火无光于稼穑。
注释:丙丁火非特畏水为凶,若遇土重,以晦其光,俱主不吉之兆。
戊戌 戊午 丙午 己丑 此女命丙日生,逢午戌火局,四柱土神太重,以掩其光,乃愚蠢人,终为灶下之婢妾。
盗木绝气于丙丁。
注释:凡火盛成局,则木临火地,烟灭灰飞,若阳宫食神多者是。然阳木则成,阴木次之。
丙戌 丙申 甲午 丙寅 此甲午生于申月,乃偏官格也。年时寅午戌会火局,制伏七煞太过,又会失垣,乃一俗人,行寅运丙戌年不禄。
火虚有焰。
注释:凡丙丁日,遇甲乙寅卯木生之,或类火局。皆为火虚有焰而吉也。若被土重掩光,则火实无为。
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此李状元命,木火通明,杀生印,火明木秀。
金实无声。
注释:阳金出土,须有火锻,方能成器。若无火锻炼,则金成块物,而内实无声也。人命亦然。
戊申 庚申 庚申 甲申 此造金生七月,地支纯金,类成顽金,而无水火锻炼,又行西方金乡,乃金实无声也。
水泛木浮者活木。
注释:水泛木浮,不分阴阳,用之不验。盖甲木生亥无咎,乙木死于亥,水泛则浮也。
辛亥 庚子 乙未 甲申 此女命以庚金为夫,喜透归禄,夫星得地,年杀又生于予而得垣。以格论之,为官杀混杂,以理推之,则又不然,取甲木配辛,日主乙与庚合。甲乙互相配合也。行卯运合局。身旺为福。一交甲辰运,申子辰三合水局,又遇丁亥年,壬水太旺,八字运岁,全是水象,庚金沉水,乙木死绝,乃水泛木浮也。如活木无土以培其根,被壬水浸淹摇荡其根矣,果患面肿浮面之病,而不禄矣。
土重金埋者阳金。
注释:凡金宜乎水土滋生,而被土重埋者,乃阳金也。盖阳金为成器之物,土重不能滋,而反滋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庚金生逢五月,乃正官格也。惜乎无一点财星,官无生意地支纯土,又透出枭神掩火,而金遭埋没,行西北方财官运,皆名利俱无也。
水盛则危。
注释:凡水盛滔滔,贵乎土止,虽曰土克水,然水局者,必要土培为福。四柱全水象而无土止者,则有泄流之患。
壬子 癸卯 壬子 庚子 此女命泛滥而无土止,更兼羊刃伤官,又行西北运,而流走无定,淫乱太盛,乃下贱也。
火明则灭。
注释:凡火无不明之理,无不灭之象,若非圣人泄机,孰得而知之。是以命贵在得中和,方为上格,太过不及者下格矣。
阳金得炼太过,变革奔波。
注释:凡五行归禄者,不喜见官星。且如阳金归禄,兼坐火库,则金已成器,不必再要见火陶熔,恐变革也。
癸卯 庚申 庚戌 甲申 此造庚金,日坐火库,得煅成器,再行丁巳运火乡再段,反为太过之患矣。盖以物理推之,庚申归禄,乃从革而成气之象也。复行火乡,又见损而不成物也。果在此运,事物变革,受其劳禄,再行卯运,及岁支财神会局,受职州判,大发财利。
阴木归垣失令,终为身弱。
注释:凡五行失令者,纵然归禄得垣,被比局持势于月令,不作身旺格矣。
癸丑 甲寅 乙卯 己卯 此造乙日坐卯,虽禄得坦,奈生于寅月,阳木得令,阴木反弱,累年未遇。古云木向春生,作生旺论。却乙在二月得令,甲在正月。若失其时,反为身弱。直运至辛亥,亥卯合局印授扶身,戊子年中举,会试下第,授长山县知县。
土重而掩火无光,逢木反为有用。
注释:此与晦火无光同论。
癸未 己未 丙戌 己丑 此八字丙日主,干支俱系土象,无木成其火,故掩火无光。
水盛则漂木无定,若行土运方荣。
注释:此言阳木也。如甲木居于子,乃木败之乡,而水太盛,无土以制之,主风流无度,好酒色之徒。
甲寅 乙亥 甲子 甲子 此造甲日,身坐败地,生亥水失土所止,此人虽智巧,能说能为,特虚名一生,功名无成。
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须要中和。
注释:凡太过不及皆不吉也,贵乎禀中和之气。人能持此语以为论,则修齐治平之道,不出乎此,人命亦然。
辛亥 戊戌 壬辰 甲子 此造壬禄于亥,子辰全是水象,喜得月令干支纯土止水,一生富贵,寿年九十九而终,得中和之命。
土止水流全福寿,土虚木盛必伤残。
运会元辰,须当夭折。
注释:凡水滔滔无土止者,必主飘荡,寿亦不永矣。
丁丑 壬子 壬申 辛丑 此造壬生子月,水局太旺,丑申金壬俱金水象,而无土止,行亥运,十六岁而死。
木盛多仁。
注释: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或从化类成局者,主性敦厚,仁慈富贵,又化象得寅卯辰全尤妙。
甲戌 丁卯 壬寅 甲辰 此造寅卯辰全,化像得令,作伤官用财格,乃王佥事命。
土薄寡信。
注释:凡土得正令,而无刑害者,其言诚实,若土薄而刑坏者,主人寡信不实。
甲寅 甲戌 己酉 己巳 此造是赵子昂命,即赵孟兆。
己巳 壬申 己酉 甲戌 此造是刘宦官命,即刘瑾。
水旺居垣须有智。
注释:凡水旺居垣,或化象,或从类得局者,主人有智谋才艺,为人面圆美须。若不成局者,主性奸猾,不实之人也。
金坚主义却能为。
注释:夫庚辛金者,在五行主义。若以为用神,或属化从类,得局归垣者,主人必有义,而刚毅豪杰,或刑战失令者,无义凶顽也。若阳金运行寅午戌方,则炼成器,若阴金运行子丑亥方,则为佳也。
金水聪明而好色。
注释:夫水主智,金主义,金白水清,聪明好色,如水太旺,必是酒色无安之人。
水土混杂必多愚
注释:夫水主智,被土而混杂者,令人多愚鲁矣。
遐龄得于中和,夭折丧于偏枯。
注释: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寿,偏枯者必夭,又如煞强身弱,而失中和者,其人亦夭。
辰戌克制并冲,犯刑名。
注释:凡魁罡全更带刑冲者,必主犯刑,女命亦然,若身坐辰戌以有贵者,如贵亦主破败不成,若女人则伤夫克子。以日时为重,年月次之。
子卯相刑门户,全无礼德。
注释:夫子卯为礼义,日月为门户,郭璞玉照云子卯相刑门户,全无礼德。予取用甚验。月令日支见者为奇,值时次之。无礼德者,主帷薄不修,丑声外闻。壬子 癸卯 丙子 丁酉 此丙子用金为财禄,不合丁火坐酉中长生之地,财神又被劫,更子卯相刑,故妻不贤,惟薄不修,家道不肃。
弃印就财审偏正。
注释:凡印格忌财,此理明矣。若正印居月令者,不可见财。偏印居月令者,却喜年时见财,不妨弃印就财,舍轻就重。
丁亥 戊申 壬申 丙丁 此造壬生七月,坐长生禄于亥,印身旺也。喜丙丁财透,而禄於午,又行运南方之地。所以弃印就财而贵。
弃财就杀论刚柔。
注释:凡阴干从地支纯杀者,多贵。盖阴柔能从物,若阳干则次之。盖阳干不受制也。
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 此阴木从金也。见前。
伤官无财难恃,虽巧必贫。
注释:夫伤官格者,须要身旺敌财。财要生气,不要盗财之气,便是发福。若无官又无财官,虽巧必贫。
丙子,壬,辰辛,丁酉,此造六辛生人,以壬水为伤官,归予子辰水局,乃柱中无一点甲乙寅卯之财,此人至巧一生贫,
己酉,庚午,己卯,乙丑,此造己用庚伤官,归于酉丑金局,柱中又无一点财神,须巧多能,平生不遂。
食神制煞逢枭,不贫则夭。
注释:凡用食神为福,被枭神克之,不贫则夭。若枭神无食神者,却作偏印而论。
戊寅 丙辰 戊申 丙申 此造以庚金为食神,不合二丙透出,而生于寅,五岁行乙巳运,巳午会火局,因火惊死。
男多羊刃必重婚。
注释:夫羊刃在命,若无煞,则刃必劫财,而主克妻。或刃旺财弱,而行刃运,决主克妻。
女犯伤官须再嫁。
注释:凡命阳见阳,阴见阴,多无情。若阴见阳,则夫妇和鸣也。如甲见庚为杀,辛为官,见丙为食,丁为伤,犯此主克夫。
贫败者,皆因旺处遭刑。
注释:凡命身旺,再遇归禄生地富贵者,则退身避位。常人则贫贱夭折也。
孤寡者,只为财神被劫。
注释:凡月令财神,被比肩羊刃分劫,以夺其福,其人不特贫贱,亦孤寡也。
去杀留官方论福,去官留杀有威权。
注释:赋云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凡论官者,以要去煞为福,用杀者,必要去官为贵。
逢伤官反得夫星,乃为财命有气。
注释:此论夫妇阴阳之正理也。如女命戊日生,以乙木为夫。则戊为燥土,乙为活木克燥土,则无情也,安能成生育之功。盖戊生于寅,须得阳火化炼,方能成器,故以甲木为夫也。又不专以夫星定之,如无夫星原有伤官,而财神有气,皆作有夫论也。如伤官为用神者,亦不可损伤也。
遇枭神而丧子息,定因福薄无嗣。
注释:夫女造。日主是阴干,则以伤官为子,食神为女。阳干则以食神为子,伤官为女。若男命,则阳干以七杀为子,官星为女。阴干则以官为子,比如岁运逢偏正印太过,皆主子女见刑,更看向背轻重而言,不可执一论之。
二戌冲辰祸不浅。
注释:如八字原有辰戌相冲,又运逢戌再冲,主祸不浅。
两干不杂名利齐。
注释:凡两干不杂,更入格,方作贵论。如或刑冲克战,不为善也,宜细详之。
丙子辛卯相逢,荒淫滚浪。
注释:凡八字天干相合,地支相刑,如丙合辛,子刑卯之类,乃滚浪桃花,男犯之好酒色荒淫,因而丧身,病在膀胱肾经,若子卯岁亦然。如甲寅己巳,一同论之。
壬辰 壬子 丙子 辛卯 此造天干丙辛相合,不合地支子卯刑之,行乙卯运,因贪色病膀胱而亡。
子午卯酉全备,酒色荒迷。
注释:凡子午卯酉全者,谓之遍野桃花。若入格不失局者,须贵而有财,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
天干煞显,无制者贱。
注释:凡天干透杀,身有所归;遇食神则贵。如煞显而无食神制之,更冲战者,贱也。
癸丑 辛酉 乙卯 癸未 此造生于秋令,而煞旺,坐卯而身强敌杀,柱中无食神以制杀,更透枭神,卯酉丑未相冲,为性不仁,凶恶好杀,贫乏终身。
地支财伏,暗生者奇。
注释:郭璞云:壬癸生于寅月,暗藏三阳之火为财。而暗生官,斯为贵命,若透出丙丁则不妙。顺行喜午未运,逆行喜戌亥运。若申酉运则散,见刑行夹煞主死。
因财致祸,羊刃与岁运并临。
注释:凡月支羊刃,喜见官杀,不要见财,如岁运又见刃,必因财致祸,轻则灾咎,重则丧身。
贪食乖疑,命带枭神应有祸。
注释:凡支干枭食重者,遇七煞的岁运,则贪食生病,更带刑冲,则主祸不浅矣。
癸未 丁巳 丁卯 癸卯 此造自坐枭神夺食,有贪食之病。行戊午运,戊子年,丁食午中己土,发杀禄于子,与日时卯宫无礼相刑,故初年食耗而退。
日时相逢卯酉,始生必主迁移。
注释:夫卯酉,乃日月出入之门户。如卯日生,逢亥月令,又逢酉时,必主有生之日,家居不定,有迁移修造之事。
癸丑 辛酉 乙卯 壬午 此造乙与辛战斗,而卯日酉月相冲,始生之日,主迁移不定。又主所生之处,左有树木,右有金铺,前有道路。
造化因逢戌亥,平生敬信神祗。
注释:夫戌亥为天门,玉照云时逢戌亥。道士僧人。身坐天门者,若不是僧道,亦主敬信神佛。
己酉 丙子 戊戌 癸亥 此命身坐戊戌,一生敬信神祗。
阴克阴,阳克阳,财神有用。官化杀,官太旺,太过倾危。
注释:夫官星多者,则化官为杀,人命遇之返凶矣。
戊子 丙辰 癸巳 丙辰 此造癸用戊土为官,柱中太多,反为不吉。行壬戌运,官多化煞而逝。
煞多无杀,反不为害。
注释:此即从杀格,若煞旺运,多富贵。
甲寅 癸酉 乙酉 乙酉 此造乙木身弱,喜得四柱无一倚靠之神,地支三重酉,只作得从煞看,故富贵也,位至三公太保。
财多逢财,运逢化杀生灾。
注释:凡局财多,岁运见财者,谓之财化煞凶也。
印多无印,运忌比劫旺地。
注释:凡印绶多得地者,最不宜比肩劫财身旺地。诗云:印绶不以无根,论比劫相逢总不宜。运行财地并比劫,命行值此主伤悲。
又云:印绶不喜行临官,帝旺逢之亦不欢。运行身旺地,未可许荣昌,最喜官煞也。
八字得局失垣,平生不遇。
注释:凡木逢亥卯未,金逢巳酉丑之类,乃得局。若木局秋生,金局夏生,岂不失垣乎,主平生不遇。
壬申,癸丑,壬子,甲辰 此八字申子辰会水局,而生于丑月,失垣也。其人心胸茅塞,名利无成,行午运冲日干不禄。
四柱归垣得局,早岁轩昂。
注释:凡木局春生,火局夏生,金局秋生,水局冬生,土生四季月,皆为归垣得局,富贵无疑矣。
癸亥木 乙卯木 乙未木 壬午木 曲直格。
癸酉金 乙丑金 庚辰金 辛巳金 从革格。
壬寅火 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 炎上格。
庚午水 甲申水 壬子水 甲辰水 润下格。
木逢类象,荣贵高迁。
注释:如甲乙天干,生于春月,地支值寅卯辰全,而无间断破害,必主荣贵。惟怕引至时上,为死绝之乡则不吉。
癸卯 甲寅 甲辰 乙亥 此造木生春月,四柱纯全旺,又非死绝乡,故官至御史。
命用枭神,富家营造。
注释:如甲用丙为食神,而丙来生戊土,则戊乃甲之财也。夫丙既为甲之食神,则为丙之枭神,而丙受甲之役使也。
庚子 戊寅 壬子 壬寅 此造壬生庚为偏印,寅为财食,故壬子生寅木,而为庚之财也,却赖庚金生身,故为富家掌财也。
财官俱败者死。
注释:凡命以官与财为用者,俱要行财官旺乡为福。如行败地,谓之禄马衰,主死。
戊子 丙辰 癸巳 庚申 此造癸用戊官丙财,得禄于己,运行方受赦令,行酉运不禄。
食神逢枭者凶。
注释:凡食神为福者,柱中不要枭神。如岁运又见枭神,轻而灾咎,重则损神。
甲辰 丙寅 壬子 辛亥 此造甲木食神得禄,造化可取,不合身坐刃地,会水局。夺了丙火财星,行庚午运,食神被伤,而一贫彻骨。
归禄有财而获福。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星者,号曰青云得路,本用财也,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
壬寅,辛亥,壬寅,辛亥,此造以寅中丙火为福,而身旺敌财,喜行东方之地,极贵。
无财归禄必须贫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煞,又无财星,不入他格,贫命也。
辛丑 庚子 壬申 辛亥 此命无财可倚,而金水太旺,运行西方,卖尽田园而贫。
太岁忌逢战斗。
注释:此日犯岁君也,若为用神者无咎,如壬日以丙火为财,柱中原有财,虽犯太岁,反为吉也。
羊刃不喜刑冲。
注释:凡羊刃而无杀制者,逢羊刃岁君而多凶。若无财者轻,有财者重,更带伤官冲刑战斗,主祸不浅。
岂知遇正官,却无俸禄。
注释:如甲用辛为官,以物元推之,甲乃阳木,辛乃阴金,不能克之,以成其器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用丁为官,禄于午,惜乎无财,官无生意,行西北方运,财官皆背,名利俱无。
盖缘逢七煞,乃有声名。
注释:夫七煞乃权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类。如时上贵格,而无损坏,乃一品宰相。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此造源远命,拜将封王,一位贵格也。
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从得化,显达功名之士。
注释:夫不从不化者,最怕伤了贵气。若得化得从者,其功必显达也。
甲午 丁卯 壬申 乙巳 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长生持势,巳申类金局以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冲,乃下造也。辛亥 辛丑 丙子 己亥 此造地支亥子丑,类成水局而化,有所贵,故贵。此翰林方状元命。
化成禄旺者生。
注释: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禄旺运,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运。
化成禄绝者死。
注释: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如戊癸化火行水乡,丁壬化木行金乡,轻则残废,重则伤生。
处僧道之首,用煞反轻。
注释:夫煞,乃权星也。若身旺杀轻者,必为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则贵而富,必是天师。
受宪台之职,偏官得地。
注释:凡煞有制伏,刑冲有用,财食兼备,必受宪台之职。
生地相逢,壮年不禄。
注释:如八字已旺,再行归禄生地。经云金刚太强,自刑其身。木落归根,水流趋东,则为自刑。如庚辛用丙丁为官,甲木为财,火木至申酉死绝,财官俱败,用神被伤,故壮年不禄也。
时归败绝,老后无终。
注释:凡命以年为祖宗,月为父母,日为己身,日支为妻妾,时为子息。又月为初主,日为中主,时为未主,时归败地,主晚损子息。
己酉 丙子 丙寅 辛卯 此造先贵后贱,盖丙前逢官,后归败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显,故先贵后贱,而子癸生乙木,盗官之气也。
财逢旺人多富。
注释:如甲乙生人,用戊己为财,八字有火局,则财神有气,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必发福。
官遇长生命必荣。
注释:如丁日干,以壬水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长生也,其命必荣达。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财临煞地,父死而不归家。
若能观览熟读详玩,贵贱万无一失。
注释:辛金以火为子,酉时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克火,主无嗣。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主父死,子客在外。
五行生克赋
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象宗焉。
太易生水,未有气也。太初生火,有气未有体也。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质也。太素生金,有质未有体也。太极生土,形质具有也。此乃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之初。所以五行之生,水数一,火数二,木数三,金数四,土数五,五行即成质,而太极既混沌,一判胚胎,胎轻清为天,重浊为地。二气相成,化而成天,且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民鱼龙禽兽,万物宗之而生是也。
有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
以地为阴,以天为阳,言阴阳交合,而能生物。如人之妇与夫合,而生子,谓之变化之机。时谓四时,而分春夏秋冬,以三时为一春,三时为一夏,三时为一秋,三时为一冬,一时为三个月,以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一时有八刻,每时初刻,初一刻之分,故有浅深。候乃五日一候,每月三十日,分作六候,一年共计七十二候,如正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陟负冰,獭祭鱼,雁北归,草木萌动之类是也。故有浅深用之。
故金木水火土原无主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
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此生生不绝之义。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此取制化之义。虽无形之可观。其变化之理无穷。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长濡。
木之枯者,谓之死。赖水生之,得沾濡泽,可以复生。假若逢金则剥削矣,逢火则焚尽矣,得水济之,逢春则荣。故云偏宜活水。理亦然矣。
譬若顽金,最喜洪炉火段。
庚辛金生于秋月,无火制伏者,谓之顽金。夫金之质,木坚刚之物。人禀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卓立。若要成器,必得洪炉丙丁之火,锻炼操持成物,方能用之于世。如无丙丁制之,俗云一块死铁,不堪用也,故曰顽金。
太阳火忌林木为雠。
太阳,日也,属火,居午位。为人君之德,诸星不敢犯,惟忌木星,春夏之木为林木也,正谓春生夏长,木之茂盛,蔽日之光,故云:忌林木为雠。若夫秋木调零,冬木全落,其叶不能蔽日之光,此言丙火生于春夏,遇木盛者忌之,秋冬不忌。
梁栋材求斧斤为友。
甲木,为梁栋木也。夫梁栋之木,必得斧斤斫削雕刻,然后方可成器。斧斤者,庚金也,以斧斤喻之,而取象也。此言甲木生春。须得庚金剥削,然后有贵。若生于秋,则太过,恐伤之不为贵矣。且主筋疼骨痛之病。
水隔火不能熔金。
夫金生于秋,栖身旺之地,难得丙火以陶熔,方可成器而贵。四柱又见壬水,以克其火,则火不能熔金,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亦不可以言贵。若无羁绊,当为从化而论可也。
金沉水岂能克木。
且如甲木喜庚金为煞,若有金,又在申子辰之局,谓之金沉水底,水盛金沉,安能克其木哉?此为遇而不遇之象也。
活木忌埋根之铁。
活木,无根之木,阳木也。若遇金旺有根。即能伤木,则自身受制於人,岂得为福哉,若有丙火制金,可以言福。
死金嫌盖项之泥。
此言金质之弱,人遇土多,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如以金为日主,岁月时又见戊己,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未可以通达断之。
甲乙欲成一块,须知穿凿之功。
甲乙之木,生于寅卯辰之方,为之一块,此为曲直仁寿之格局也。
壬癸能达五湖,盖有并流之性。
水至于亥子丑之地,乃为湖海,则为会局,其性相并,得汪洋之势。此等生人,有福有量,才智之士也。
樗木不禁利斧。
樗,朽木也,性质枯弱,言甲乙之木,生于秋金之地,则伤其身,当以亦弱疾病之辈,若有丙丁,方可取福,或行南运,制之亦美,东方之运大美,更遇西方亡矣。
真珠最怕明炉。
此当作庚戌辛亥生人,遇丙寅丁卯是也,余者非谓此论。盖庚戌辛亥者,纳音为钗钏之金,所以怕丙丁卯炉中之火,非专以金怕火之论也。若壬申癸酉剑锋金,又喜明炉也。
弱柳乔松,时分衰旺。
壬午癸未为杨柳,至于五六月将衰矣。谓之弱柳,柔软之象,生于春谓之盛。乔松者, 庚寅辛卯松柏木也,生于春谓之乔松。此言木之盛衰,与他木不同论也。
寸金丈铁,气用刚柔。
寸金言其微弱,丈铁言其刚健,此可审气候之浅深而用也。柔者,用土以资之,刚者用火以制之,可以言福。
陇头之土,少木难疏。
戊寅己卯城头土也。寅为艮山,非浮薄土。既为山,难得木以疏之,木少与山不相称,故须得均平,方见山林之秀。以人类之,则有福矣。
炉内之金,温泥反蔽。
金赖土生,又云温泥反蔽,何也?假如丙寅丁卯为炉,且壬寅癸卯为金箔,其力甚薄,又在红炉之内,虽有浮土,不能助之,反为掩蔽。
雨露安滋朽木。
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入墓矣。虽有雨露,安能得活,终为不达之象。
城墙不产珍金。
城墙之土,阳土也。惟能提防泛滥,岂能产物乎?犹人之积土成陂,虽产者惟草木而已,安有珍金者乎?
剑戟功成,遇火乡而反坏。
美如剑戟,赖火以成其器。倘若运至南方,重见丙丁,此为之太过,反伤其质,故云反坏。
城墙积就,至木地而生愁。
城墙虚浮之土,遇木多则克之,或裂或伤,岂能当其任哉?
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癸者,阴水也。在天为雨露之水,在地为泉石之水。丙者,阳火也。在天为太阳之象,在中为炉中之火,故生于春月,二者相兼,欲雨而不雨,欲晴而不晴,各有进退之状。人命禀此之象,亦将以为不显不达之人也。
乙丁冬产,非寒非暖之天。
乙木者,阴木也。丁火者,阴火也。乙木在天为丹桂,丁火在天为星,生于冬月水盛之地,水不能克,所以不能为寒为暖之象,正得比和之义。
极锋抱水之金。
此言壬申癸酉乃剑锋之金,极其利也,则金必生水,支水干金,谓之抱水之金,其气坚刚,功成不退。
最钝离炉之铁
炉者,火也。言金刚无火制,即为铁也。安得成器而言之,当作无用之物可矣。运至陶熔之地,可以为用。
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
西方金旺之地,甲乙生于秋天,正以金为斧斤,敬无火制,则其身丧矣,故曰魂归西兑。
庚辛逢火旺,气散南离。
此为庚辛夏长,丙丁得位。如人日主,以庚辛受丙丁之锻炼。则身受制太过。苟无土以生身,无壬癸以制火,则身无所赖,安可以福论之。顺运行于西北,可言发一运之财。
土燥火炎,金无所赖。
土生火之盛之地,则身已燥矣。则己身所以暴燥,不能安逸,何暇生金?且金之母燥急,其子亦无所赖,理之然也。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阳木无根之木,生于冬三月,则水溢矣。经云:水泛木浮者阳木。譬如木浮水上者则湿,岂能生火哉?主人飘荡湖海之象。遇土提防,可以言福,若运行西北,不为美矣,见东南可以兴隆,此为身弱者,则喜水多,未免有淫滥之讥。
九夏熔金,安制坚刚之木。
九夏者,四五六月九十日也。谓之九夏,且如庚辛生于九夏,丙丁之地,火旺太甚,金弱则熔化矣。己身受制,如行东方财运,则不能胜任,不可以言富贵矣。遇壬癸济之为美。
三冬湿土,难堰泛监之波。
三冬者,冬季三个月也。如土生于三冬,且冬令属水,土弱水盛,安能塞其巨流?反为伤身之害矣。行东南运,可以济生,遇土运可以发福,无此二者已矣乎。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
此为土轻木盛之论。此言一撮土之多,不能为山,安能任其活木乎?且木赖土培,土少木盛,则土瘦损矣。其为贫乏之象。
废铁销金,岂能滋流之木。
言金遇休囚之地,则已废矣,安能有生水之力。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不能与他人为母,亦主贫寒之象。
木盛能令金自欺。
此言木多金少,不能制伏,谓人自己身旺,官杀轻微,反伤之也,亦云太过之谓
土虚反被水相欺
土生於亥子丑,水盛土虚,此为不及之论,尚言富贵哉。
火无木则终其光。
火赖木生,木为火之母,火为文明之象。若无木生之火,安得有光?虽得子母相依,共发光辉,以显扬于天表可也。
木无火则晦其质。
如木生人,禀东方一路之秀气。柱中须见火,则显其身,且火乃木之子也。如有人根本,赖子以显扬,以生光辉,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拉枯摧朽之易也。
乙木,阴木也。自夏至后,六阴皆生,虽枯朽之时,不能摧其根也。须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绝之理也。但恐土多助杀,伤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子为水旺之处,湖海之汪洋,况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沉于水乡,不能见用于世。主为人寒薄,骨肉无依之论也。
凝霜之草,不能克土,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此二者气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烟。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先泄其气,盖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犹湿。
此言水之盛溢,虽死已尽,尚有余波,主有智谋余足之象。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则无火制,皆非天地之正气也。
此谓五行生非其时,况入禀之,亦犹是也。且水寒则凝冰,故不流,木寒则冻根,故不发,土寒不生,则火不旺,金寒不熔则无火制,此皆不逢时之谓也。
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超凡入圣之机,起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
用者,用神也,须以之为令,宜乎坚固,苟本不固,用亦无所为也。本者,命也。命不固,虽固其用一时而已,犹君弱臣强之象。
且如北金恋水以沉形。
庚辛生于亥子丑,为金沉水底之象。
南木飞灰而脱体。
甲木生于巳午未,则木又生火,火盛木焚,巳成灰烬之说。
东水旺木以枯源。
水生于东,春月木旺,则水将枯,亦为子多母枯之象。
西土实金而虚己。
金旺于秋,以土生之,则金实而土虚,所谓子壮而母虚之故。
火因土晦皆太过,五行贵在中和理,求之求之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一行禅师天元赋
三才既定,五气混同。分之顺逆,贤者皆通。
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为三。五气即金木水火土之气,混同于中,当以阴顺阴逆分之,然后可以论命。
甲得癸而滋荣,衣食自然丰足。
甲乃阳木无根,若无水则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乃阴水也,犹石泉地中之脉,不泛不浮。甲木赖之以滋身,方得荣茂,而可以活生。癸为甲之母,母子相顾,则衣食自然丰矣。且甲生于春,自然承旺,生于冬则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
乙伴壬而获福,天赐禄位高崇。
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发生成林,藉壬水以养。壬水,阳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损有根之木,虽多只为淹没,不能飘流,犹树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赐禄位高崇,理必然矣。
丙乙友会,平生福寿超群,出世深茂才举。
丙乃阳火也,乙乃阴木也。阴木生阳火,此为相生之义。且乙为丙之母,丙为太阳之象。在天为日,在人道为君为父为夫,主刚毅不屈,有文明之体,又得乙木生之,是为交会,逞其光辉,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寿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为阳土,赖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为印绶,且土无正位,寄生于火,乘旺于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为山谷,若虎居山谷之间,自然有威,以命理论之,亦颇为福矣。
己交丙兮,象龙得风云之势。
阳火生阴土,阳生阴之义,犹父生女之象,丙为己父是也。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如龙得风云之势,任其自如也,岂不为富贵也哉。
庚逢己丑,官禄有余
庚金以己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则败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则为福矣。若运至土亦可。若土太多,则埋金质,亦无福矣。只以中和取之为上。
辛到戊乡,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乡,是为父母之邦,岂不为得所哉?且金赖土生,土盛而金埋没,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运,原无印绶,忽遇印乡,如逢父母,则快何如也。
壬辛得会,福寿无疆。
壬水赖辛金为母,得生生不绝之义,如壬水生于夏,则无根矣。若逢辛运之方,谓之福寿无疆。
癸庚相逢,偏饶仆马。
癸水以庚金为母,如以癸日干,四柱有庚金为印,如无丙伤之,则主人多仆马富厚。柱中无庚印,或运至印绶之方,亦可为荣矣。
清高符印,须知冠冕以乘轩。
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为唐符国印之星。人命遇之,盖有冠冕轩舆之贵,非为人君,则为王候之贵也。唐符国印之星,惟张果老通玄先生命理,专用此二星取贵。
冲破禄星,应显威权而解绶。
禄星者,官星也。子平云:用之为官不可冲,用之为禄不可破。破而冲之,两相为害。虽有威权,遇之则避身退位矣。
阳木甲逢庚败,枝干不得无伤。
甲木,阳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则削之,未免伤其肢体也。剥削太过,木之受伤。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岂能获福哉?若行火运,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阴木乙遇辛金,茎叶自然有损。
此言阴克阴之故,乙为阴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于地下,是为阴克阴。若木主有气,则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无光。
丙火,阳火也,取日之象,悬象在天,昭然光显。壬水阳水,为江海,寂然在下,岂能克丙乎?但于运行交会相济处克之是也,或水到火乡,火到水乡,相制者,是为此论。
烁烁阴丁,逢癸而明辉自暗。
阴火逢阴水,本云相克。且丁火为星光,悬象在天,癸水在地为泉水,岂能克天上之丁?以理论之,丁行癸乡,癸逢丁运,两相会合,则为相克,其理然欤。
戊守甲位,惟赖庚方能吉。
戊土本因木克,阳克阳也。阳土为城头之土,堤防之岸,遇阳木而克之,则有崩裂之患。须得庚金克其甲木,以救其危可也,然后可以言吉。
己坐乙乡,知是干头有鬼。
此言阴干克阴干,谓之鬼也。如己土日主,生临卯位,乃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运,又遇甲乙,乃为相克之乡,身旺则逢官为福,身弱则遇鬼为祸。
庚逢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侵,克伐成害。
此言庚辛金,被丙丁之火,克而害之,主人不能为福。须得壬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济其均平,可以为富贵也。
壬忧戊至,蹇涩难通。癸怕己临,屯晦惊惶。
壬癸之水,其性爱润下,又遭戊己土以滞之,则阻而不通,主人不能获福。土若太多,则为贫贱断之。水若太多,则为泛滥淫奔断之。只要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寿。
干鬼带禄旺,扶持更破。
身衰者,干头遇克,谓之带鬼。若逢禄旺,则能扶持。更有破败,为福且少。为祸更多,主人或富或贫,进退无常之命也。
支神无吉神,祸皆难免。
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为福也。若有相克之神,遇祸患则难免矣。如甲木生于子月,子宫以癸水为印,岂不为美哉?此命若年日时中有己,土旺则克癸水,是谓吉神受害。审此推之,则无不验矣。
尊堂福寿崇高,皆言甲到丙乡。
甲到丙乡者,是食神之地。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甲且食丙之禄,如子之养父,岂不为福寿尊荣欤!
朝省权贵优升,盖为乙居丁舍。
乙木能生丁火,亦如父食子之养,皆为吉人矣。
官木并叠,丙食戊而成功。
此言丙火食戊土之养也。
谷麦盈仓,丁啖己而有旺。
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禄也。
要得丰足,无过戊得逢庚。
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禄也。
欲问高迁,全赖己加辛地。
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禄也。
满堂金玉,庚禄有壬。广置田园,辛能食癸。
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禄,辛金食癸水之禄,皆言子养父也。
壬食甲而有旺,众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禄,癸水食乙木之禄,皆十干生成之禄。
五行休废,得救助以灾轻。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绝之地,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则颇相助,虽有灾亦轻矣。
四柱官印,无损坏而禄重。
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无冲无破,主人一生禄重。但恐遇克害之运,犯小运流年冲破,止一年之不利,不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资财累岁多亏。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难聚。
此言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为伤官盗气之论。伤官者,我生之子也,为人傲气,不循规矩,能消耗父母之财物,视人不如己,喜财则荣,无财则贫。
天元正败,丙见己而伤残。干禄全轻,丁值戊而衰弱。
此言火土伤官之为害,上下相戕之理。
戊若逢辛,须仗吉杀以扶持。己宜输庚,实赖五行之救助。
此言土金伤官,吉煞谓财官印也,惟忌官喜财也。
庚申见癸,荡散资金。
此言庚金生癸水,则有荡散之祸,须得土以止之,方为发福,无土止之,则为散漫。主人流荡,淫欲亡家。
辛禄遇壬,销熔福禄。
辛金生壬水为伤官,是为金水伤官。主人清秀好歌乐,极聪明,淫佚无度,遇土止之则福。无土止之,终为下格矣。
年少逢灾,壬伤乙运。
此言壬水生乙木为伤官,又行伤官之运,主有灾晦。
祖财随废,癸被甲侵。
此言癸水生甲木为伤官,柱中有制则吉,无制则凶。
衣食难求,幼岁常逢五鬼。
夫日干弱,见杀即为鬼,谓之阴鬼害身,暗中不觉若身旺者,化鬼为官,则能资身为福。 且五鬼阴煞也,害人不浅。
遁闷休囚,长年元值三刑。
此言刑败之理。
祸本难免,禄本逢衰。若遇败神,兹生休咎。
官为禄本,有官而无禄,则为假官,虽荣而不贵。有禄而无官,则无所施。官禄若行衰绝之地,难免不惟其祸矣。败神者,破败之神,命内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况乎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灾。乙被甲临,反与他人为助。
甲乙者,比肩兄弟姐妹之类。犹人之有兄弟多者,有家产则争而分夺,无家财则起祸端,手足不相顾。有身弱者,喜兄弟相助,但乙见甲为兄,为劫财,以上临下之祸,遇财而劫之也。
壬行癸厄,丙最输丁。辛忌庚方,丁嫌暗丙。
此皆比肩动财之祸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为脾胃,倘若遇木克之,刑伤脾土矣,故有脾胃之疾。
戊同己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为弟,戊为兄,人各自立,则无伤于和气,倘若兄弟同处有萧墙之变,反主奔波劳苦,安得有怡怡之乐耶?
柔能制刚,多因辛与庚期。太重之余,乃是辛居庚地。
此言庚辛金之刚柔也。庚刚而辛柔,庚为剑锋之器,故云刚能杀万物,辛为钗钏之质,故云柔能为美观。若辛见庚,又为甚也。
癸中隐丙,壬午遇之多伤。
癸以丙为财,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伤其丙,壬为癸之兄,且劫丙财,故曰多伤,午中亦有丙,况午上壬支亦是丙财,壬又伤支午之丙是也。
壬内藏丁,癸水翻然自败。
壬与丁正有夫妻之义,又遭癸水克丁,乃为弟夺其妻,则伤败也,反为大祸。
阳者若为暗损,平生为恶轻生。
阳者,刚也,有果敢刚义之能。若遇暗损,当有自弃其身矣。
阴位即曰败神,处世忧贱抑塞。
阳者,柔也,女人之质喜之。若男命纯阴,亦少刚助,处于世亦为抑塞基志。若得五阳聚局,可以言富贵矣。
甲见辛而化官,刚柔相济。
甲以辛而为官,甲刚而辛柔,故能相济而不相克也。
乙见庚而为福,兄弟同乡。
乙与庚合,是夫妻之理。庚金能克乙木,为正官而为有福也。犹兄弟同乡,而且和也。
水火既济,却言丙对癸乡。
癸水克丙火,丙为太阳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悬隔,岂能相克?而子午相对,正得既济之象,终为吉兆。
意气相承,乃是丁归壬舍。
丁与壬本相合,阳水不能克阴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乐。
戊临乙位,土得木而生成。
木赖土以培养,土赖木以泄其气,两得而生成,虽云克之何相害也。
己向甲乡,阴遇阳而可贵。
己与甲,本以阴阳相配之义,以为夫妇之道。故云甲与己合,甲以己为财,以妻之财而享之,安得不贵乎?
白虎通道,庚加丁临。太阴得路,辛归丙舍。
庚辛金为白虎,加之丁火克庚金,得配阴阳之道,以柔而济刚,无相害也。辛为太阴,遇丙且合而归之,是为正义。
壬怜己兮,远泛洪波。
壬为江海之水,己为平地之土。壬水至于阴土之上,则成洪波远泛,无以止之,须得阳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癸喜戊兮,澄澜漂渺。
癸与戊合,得其正义。且癸为水,得合阳土,本无波涛之泛,故曰癸喜戊兮,云云。
阳遇阴而化合,阴得阳而成器。
此言从化,阴阳相得之义。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为福,则夫妇遐昌。
甲己以成合矣,甲属木,己属土,甲以从己,以化土为财。犹人以身从妻之财,可以为福,得全夫妇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则东西类化。
乙庚化金,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
丙辛化水,智显则必主文章。
丙与辛合,从金之义,金则生水,辛亦化为水矣。是谓金水相生,反归本质矣。
丁壬为木,聪明则近善多仁。
壬水生木,则从而化之,法以正二月间可化。木主仁,故好仁。
戊癸得化,禄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土赖火生,从火而化之,是归本质,此皆生生不绝,化化无穷之义。
阴遇阳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显。
一阴一阳而成配,乃有化道,化得真者,则为贵论。
阳得阴而成配,临有气财旺妻贤。
阳,男也。阴,女也。故以阴阳相合,为之夫妇,若有生气,主财旺且妻贤,若遇休囚死绝,主散财而伤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为壬伤。处世多屯,乙因癸克。
甲木赖壬以生,且壬为阳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无根,恐有飘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乃阴木,癸乃阴水,但以根茎之资,岂成大林之茂,故曰处世多屯。
阳自败兮,丙为甲伤。阴不明兮,丁缘乙制。
丙火赖甲木生之,以为光明。尚甲之受制于庚,则不能生木之火。且丁赖乙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上之陵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伤丁炎。
此言倒食之理也。
阳庚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禄卑薄兮,己阴破之。
此言庚辛之质,因戊己多而掩美质,不能显达也。
失之于智,皆因庚祸于壬。丧之于权。每遇辛伤于癸。
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扰。犹人之母多,抚其一子,反为害。故有智有权,皆失丧也,不得自专。
甲乙常欣戊己,乃为身内之财,丙丁尤喜庚辛,实是生成之福。
甲乙以戊己为财。丙丁以庚辛为财,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陈得位,戊归壬乡。阴土逢财,己加癸位。
勾陈,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阴土,己土也。癸,阴水也。己以癸为财也。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寿。
寅卯木旺之乡,庚辛以甲乙木为财,得自然之福寿。
壬癸丙丁喜乐以无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为财,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当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以直而言之,消详为可矣。
捷驰千里马赋
荣枯得失,尽在生克之中。富贵荣华,不越中和之外。
太过无制伏者贫贱,不及失生扶者刑夭。盖夫木盛逢金。高作栋梁之具。水多遇土,修防堤岸之功。火炼坚金,铸出锋刃之器。木疏土旺,培成稼穑之禾。火炎有水,名为既济之功。水浅金多,号曰体全之象,削之剥之为奇,生我扶我为忌。
丙丁生於冬月,贵於戊己当头;庚辛出於夏间,妙乎壬癸得所。甲乙秋生妙玄武,庚辛夏长贵勾陈。丁卯水多憎北地,逢己反作贵推。庚寅火盛怕东南,遇戊翻为荣断。秋生甲乙透丙丁,莫作伤看。夏荣戊己露庚辛,当为贵论。火值水多,贵逢木运。土逢木旺,荣入火乡。庚逢子重水金寒,最宜炎照。戊遇酉多金脱局,偏爱荧煌。
金生秋月土重重,贫无寸铁。火长夏天金叠叠,富有千钟。甲乙夏荣土气厚,功名半许足田庄。丙丁冬旺水源清,爵禄双全荣锦绣。壬趋艮,甲趋乾,清名之士。辛朝阳,乙鼠贵,文学之官。破局以贫而断,入格以贵而推。后学君子,毋忽于斯。
络绎赋
参天地之奥妙,测造化之幽微。判人生之贵贱,取法则于干支。决生死之吉凶,推得失之玄妙。日乃己身,须究强弱。年为本主,宜细推详。
年干父兮支母,日干己兮支妻。月干兄兮支弟,时支女兮干儿。后煞克年,父母早丧。前煞克后,子息必亏。马入妻宫,必得能家之妇。煞临子位,当招悖逆之儿。禄入妻宫,食妻之禄。印临子位,受子之荣。枭居年位,破祖之基。财宫月旺,得父资财。所忌财伤禄薄,最嫌鬼旺身衰,原其克彼为财,生我为印。食神暗见,人物丰肥。枭印重生,祖产飘荡。、
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富贵双全。伤党财,财党杀,杀攻身,凶穷两逼。马落空亡,迁居飘泊。禄遭冲破,别土离乡。富贵生身,化凶煞而名垂万古。贵宜乎多,禄宜乎少。绝虑忘思,无差无误。
玄机赋
官印财食。无破清高。煞伤枭刃。用之最吉。善恶相交。喜去恶而崇善。吉凶混杂。忌害吉而向凶。有官有煞。宜身旺制煞为奇。有煞有印。畏财兴助煞为祸。身强煞浅。煞运无妨。煞重身轻。制乡为福。身旺印多。喜行财地。财多身弱。畏入财乡。男逢比劫伤官。克妻害子。女犯伤官偏印。丧子刑夫。幼失双亲。财星太重。为人孤克。身旺无依。年冲月令。离祖成家。日被提冲。弦断再续。时日对冲。伤妻克子。日通月气。得祖安身。是以木归春长。遇庚辛反假为权。火居夏生。见壬癸能为福厚。土逢辰戌丑未。木重成名。金生申酉巳丑。火乡发福。水居亥子。戊己难侵。身坐休囚。平生未济。身旺者喜行禄马。身弱者忌见财官。得时俱为旺论 。失令更作衰看。四柱无根。得时为旺。日干无气。遇劫为强。身弱喜印。主旺宜官。甲乙秋生金透露。水木火运荣昌。丙丁冬降水汪洋。火土木方贵显。戊己春生。西南方有救。庚辛夏长。水土运无妨。壬癸逢於土旺。金木宜荣。身弱有印。煞旺无伤。忌行财地。伤官伤尽。行官运以无妨。伤官用印宜去财。伤官用财宜去印。伤官财印俱彰。将何发福。身旺者用财。身弱者用印。用财去印。用印去财。方发其福。正所谓喜者存之。憎者去也。财多身弱。身旺运以为荣。身旺财衰。财旺乡而发福。重犯官星。只宜制伏。食神叠至。须忌官乡。顽金无火。大用不成。强木无金。清名难著。木多得土财帛厚。火焰逢波禄位高。有官有印。无破为荣。无印无官。有格取贵。羊刃极喜偏官。金神最宜制伏。杂气财官。刑冲则发。官贵太盛。旺处必倾。身太旺喜见财官。主太柔不宜禄马。旺官旺印与旺财。入墓有祸。伤官食神并身旺。遇库兴灾。运贵在於支取。岁重向乎干求。印多者行财而发。财旺者遇比无妨。格清局正。富贵荣华。印旺官明。声名特达。合官非为贵取。合煞莫作凶推。桃花带煞喜淫奔。华盖重逢多克剥。平生不发。八字休囚。一世无权。身衰遇鬼。身旺则宜泄宜伤。身衰则喜扶喜助。务禀中和之气。莫令太过不及。若遵此法推详。祸福验如影响。
憎爱赋
吉福最宜生旺,禄马全要精神。魁罡有灵变之机,离坎乃聪明户,日干旺而灾咎寡,财命衰而惆怅多。或问人性情善恶贤愚,先推官煞旺衰。方究机巧灵变,观幽闲潇洒之人。遇华盖孤虚之宿,好恃势霸道之辈。犯偏官劫刃之权,其所忧者福,
其所优者福不福,其所虑者成不成。福不福者,吉处遭凶;成不成者格局见破。伤其格则死,破其局则祸。譬之苗逢秋旱,而冬禀虚空。花被春霜,而夏果无成。纵有回天转轴之机,终?/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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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说>曰:八字之中,甲以辛为无,遇丑是金鬼之库.若重见辛,必主夫巳死入黄泉也.流年大运入官鬼绝败之地,定主夫妇死别之兆. 又曰:财星入墓,少许刑冲必发. <四言独步>云:月生 ...

  • 神峰通考  4  -明-张楠

    H粜行缭硕嗟叩梗滩⑷氩剖俨焕巍?br /> 乙木相逢孟夏时,运行东北始为奇.柱中更值无根裔,顺运终防寿不齐. 乙木如逢午月天,食神有气怕身轻.柱中若是根基薄,大运提防喜逆行. 未月生逢乙日干, ...

  • 神峰通考  5  -明-张楠

    肮螅钍翟蛐住L岣儆杏茫壑煌?br /> 庚日申时,透财归禄.名利高强,比肩夺福.天元一气,地物相同.人命得此,位列三公. 八字连珠,元神有用.造化逢之,名利必重.金神带杀,身旺为奇.更行 ...

  • 神峰通考  7  -明-张楠

    藿üα⒁抵臁?br /> 岂不见郦生烹鼎,范增背疽.渊明东归,子美西去,孟轲不遇,冯衍空回.困于沟壑,命使其然.淹滞无成,何劳差叹.是以时有春秋,月有圆缺.常观资荫之子,亲一丧而无聊.或见耕钓 ...

  • 【神峰通考】序目录    -明-张神峰

    叙 神峰子曰:天之所赋者命,穷达夭寿,系诸气禀之先,虽圣贤在儒,莫能移易.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唯不知命,无以为君子.然命之理,溯其原则肇于轩辕氏,始有干支之降,师大找作甲子,遂以人之年月日进所生,谓之命 ...

  • 【神峰通考】卷之一    -明-张神峰

    [正官格] 楠曰:正官者,何以言之?盖以阳见阴,阴见阳,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如人之一夫一妇之有配对也.何以谓之官?盖官者答也.如人焉,必须官管,然后循规蹈矩,居仁由义,不敢放逸为非,故为制我身主之宫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