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镇化出现的经济因素:“商业化” 中世纪的英格兰为什么会出现“城镇化”这一趋势呢?首先,城镇化是与经济的商业化联系在一起的。中世纪盛期英格兰封建经济的商业化是其城镇化出现的最直接的原因。 商业化最初无疑起源于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早在19世纪中后期,英国现代史学家开始注意到,进入12世纪60年代以后,英格兰农产品的价格出现了突然上涨的趋势。1866年,英国学者索纳尔多·罗格斯(Sonaldo Rogers)首先触摸到这个历史节点,他指出,1260年之后,英格兰庄园账目中存在着很多有关“价格上涨”的证据。1908年,詹姆士·拉蒙塞爵士(Sir James Ramsey)的研究又注意到:自1200年以来至亨利三世去世,英格兰的物价“一直稳定地持续上升”。1914年,米切尔(S. K. Micthell)根据拉蒙塞提供的实例得出结论:“大约在1190-1250年间,英格兰农产品的价格持续上升,但速度可能还比较慢”。1915年,N. S. B.格拉斯在研究英格兰谷物市场时也同样注意到:13世纪时,英格兰所有农产品的价格都在上涨,他认为价格增长“与地方市场的演变密不可分”。他还对亨利二世至爱德华一世时期英格兰酒的价格上涨做了整理和分析。至1927年,比维里奇爵士(Lord Beveridge)对中世纪英格兰的物价上涨做了专门的“编年上和种类上的”统计;其后,波尔(A. L. Poole)于1940年、法默博士(Dr. D. L. Farmer)于1956-1958年利用王室卷档和温切斯特主教地产的庄园账目,分别对中世纪的物价上涨情况制作了统计表。统计显示:英格兰的谷物、牲畜和其他商品的价格在1180-1220年间增加了1-2倍,1220年以后仍继续上升,1260年以后才逐渐持平;13世纪初是通货膨胀最剧烈的年份,仅10年时间,英格兰小麦和牲畜价格就翻了一番。1987年,米歇尔·波士坦(M. M. Postan)以每隔20年为一个周期,对1160-1339年间英格兰的小麦价格进行了系统整理,结果显示:一夸脱小麦的价格从1160年的1.89先令增加到1319年的6.27先令,价格上涨了2倍以上。 价格上涨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土地经营的改变,一种出于商业目的而从事的经营形式开始出现。亨利·皮朗(H. Pirenne)把这种经营方式称之为“商业资本主义”。他说:“从商业资本主义在12世纪发展的气势和相对速度来看,拿它与19世纪的工业革命相比拟,并无夸张之处”。以“十字军东征”为转折点,英格兰的领地经营开始走向商业化。“东征”出现以前,领地主要以“租贷”经营为主,领主出租庄园或直领地以获得足够的租金;“东征”出现之后,领地变成了由领主直接掌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波尔顿(J. C. Bolton)在《中世纪英格兰经济》一书中说:“领主……或收取租金,或将农民劳役折算转换成货币支付,二者选其一……从诺曼底征服到1180年之前,这种方式一直占上风。”哈维的研究也认为:“12世纪时,大地产的所有者通常把土地出租给农民以获取利润,农民支付约定的地租或农产品。”这些租赁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即“封建租佃”、“出租庄园”或“农民租佃”。这个时期,领主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领地经营上,而是放在为国王或封君服军役上。然而,进入12世纪60年代以后,农产品的价格上涨使经营领地变得有利可图,加上亨利二世的军事改革(“盾牌钱”的实施)使骑士退出军役,贵族阶层开始纷纷投身到领地经营当中。他们开始把更多的土地、尤其是新垦的土地变成直领地(Demesne),直接用于生产性经营。据科斯敏斯基(M.Kosmisky)统计,1279年,亨丁顿、剑桥、贝德福德、伯克汉姆、牛津和渥维克等中部各郡,有三分之一的耕地变成了领主的直领地。近些年来,坎贝尔(B. M. S. Campbell)的研究亦显示,伦敦城周围三分之一的耕地也变成了直领地。因此,13世纪时,英格兰的大地产出现了“从出租庄园到经营直领地的转化”。英格兰的领地或庄园不再是自然经济单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一个商品经济单位,庄园农业的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实业”(Entrepreneur)。 英格兰庄园生产的商品化比重普遍加大,尤其是在中部和东南部地区,因土质条件优越,谷物种植和销售更是成为庄园生产的主要部分。比如,在伍斯特主教地产上,1066年至1212年间,谷物的销售收入从年均250英镑增至350英镑;至13世纪60年代末,又增至600英镑;至1290至1313年间,更增至1200英镑。在伊利主教(the bishobic of Ely)地产上,1298-1299年的全年收入是3,500英镑,其中来自地租的收入约1,700英镑,来自封建法权的收入约400英镑,来自农产品销售的收入达1,400英镑,销售收入约占总收入的40%。在世俗大领主约翰·恩格(John Engaine)地产上,1297年,其现金收入的53%来自地租,3%来自领主权收益,41%来自直营地的销售收入;在马歇尔伯爵(the Earl Marshal)所属17个庄园上,1295-1296年的岁入统计显示,其平均收入的33%来自地租,16%来自领主权收益,53%来自直营地的销售所得。坎贝尔提供的“FTC地产账目数据库”显示:1288-1315年间,在伦敦周边10个郡所属的大地产上,扣除种子、饲料和人员消耗,谷物销售约占净收成的50%。从全国范围看,英格兰小麦的70.0%、大麦的39.6%、燕麦的34.3%都是用来销售的。畜牧业等非农产品是销售收入的第二大来源。1208-1209年温切斯特主教地产的簿记显示,其畜产品的销售收入相当于该年谷物销售收入的2/3。在林肯伯爵地产上,用于销售的产品还有来自克里德宁-阿尔托夫兹(Cridling Altofts) 的木材、来自斯凯尔( Scales)的海煤和来自威特基夫提(Whitgift)的泥炭及草皮。在塞文汉普顿(Sevenhampton)的地产上,则有大量的苹果和苹果酒用于销售。 在商品化经营的刺激下,英格兰和整个西欧的旧的领地面貌发生了重大改变,尤其以英格兰的变化更加剧烈。因为除商品化的推动之外,亨利二世的军事改革又把英格兰的贵族进一步推向经济领域,很多骑士领主由此转变成了富有商业头脑的“经济人”。13世纪的一则小品——《小鲁西达留斯》(Little Lucidarius)写道:经营小地产的条顿骑士团(the Teutonic Knights) 成员“竟在法庭上讨论小麦、奶酪、鸡蛋和小乳猪的价格,为他们母牛的产奶量或收成的好坏而高谈阔论”。这个时期的《田庄总管的职责》也告诫:领主和总管要密切关注羊毛的价格,“羊毛应该论包或以一只羊一次所剪的毛为单位出售……怎样卖收益最大、好处最多就怎样卖。”因此,现代研究者认为,中世纪盛期的英格兰领地上已经出现了“一种接近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经营”,领主差不多就是中世纪的“土地资本家”或“农业资本家”。 而商业化带来的重要结果必然是城镇化。因为商业化要求领主将生产出来的大量农产品作为商品卖出去,而以城镇为中心的非农业人口是乡村剩余农产品的主要消费者。没有一个相对高比例的城镇化,就没有一个相对高比例的商品化或商业化。商业化的过程必然催生城镇化的到来。在城镇起源问题上,学术界曾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看法:生产的发展导致贸易的兴盛,使商人和手工业者聚集到一起,由此带来新城镇的产生。因为农业发展起来以后,剩余农产品增多,导致人口数量上升,部分农业人口便从庄园中分离出来,开始从事独立的手工业,社会劳动分工扩大,交换必然增多,内外贸易开始普遍开展起来,在商人和手工业者聚集的地点便形成集市。以集市为基础,再一步步发育为城市。这样的趋势被看成西欧城市兴起的一般规律。而在这种状况下形成的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在其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特别是商人发挥的作用更大。亨利·皮朗的“长途贸易论”描述:先是商人、主要是从事长途贸易的职业商人聚集在交通要道、教堂或城堡周围,为教俗两界的大贵族提供商品服务,同时也吸引周围地区的消费者;于是,在旧的城堡周围慢慢兴起了一个“商业性郊区”。为了从整体上满足商业活动的需要,一些配套的手工业行业和服务性行业也相继发展起来,从而使这个“郊区”的经济功能日益增强,最后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工商业为主导的新兴市镇。关于这样兴起的市镇,希尔顿把它看成是“有机”(organic)形成的城镇。实际上,很多“中心地”城镇是通过这个路径建成的。这就是关于商业化带来城镇化的基本理念和构想。 当然,从长时段看,城镇化出现以后,又会进一步带动或加快整个经济的商业化,因此,从相互促进的角度看,城镇化与商业化又可以看作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方面,二者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