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渡海读书会第一讲 《改变:问题形成和解决的原则》

《改变:问题形成和解决的原则》

讲解参照的思维导图
刚好看到一篇解读这本书的文章,值得推荐:
最复杂莫过人心——谁认为有问题,谁就有问题!
http://www.sohu.com/a/148613730_672740



第一序与第二序改变
少问为什么而着重于是什么较有利于研究人类行为。
就算是辅导员跟他的当事人说:“你应该信任我”,他也只能获得缓刑犯一点的信任而已。很明显地,信任是自发的,不是以命令获得的。我们在训练辅导员时,有个虽然诡异但是很管用的解决方法,那就是要辅导员告诉当事人说:“你不必完全信任我,或把任何事情都告诉我。”
“你越想保住生命,就越容易失去生命,而不顾死活的人,反而会活下来。"
哲学上有相同原则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它强调事物的发展过程是超越二分法的,是一个正反摇动反复变动的过程。

法国数学家伽罗瓦提出群论

矛盾论的基本观点

上帝是否能造出自己也搬不动的石头?

书中对于困难与问题的区分,造成问题的三种处理不当

笔不离纸,用不超过四条直线连结上述九个点

解决方案
在《改变:问题形成和解决的原则》中描述人们处于困境中的状态:
我们都经验过被困在某种处境之中,即不管我们多冷静和逻辑地企图解套却只在原地打转,当我们处在困局之内即受限于第一序改变的观点之中时,解决之道就像是我们无法掌握与理解的一道闪电。从第二序改变的观点来看,它只是在同―逻辑类型中由一组假设转换到另一组而已。
《改变》接着提出了促成第二序改变的一个重要方法——重新框定问题:
重新框定是指将人们赖以理解或经验某种情景的概念与情绪的假设或观点,改变成另一组同样也能「符合事实」(甚至更好)的设定,经过这一转换,该情景对人们的意义已全然改变。

对同样事实的两种看法
重新框定的机制并未涉及情绪的变化,而是当情景并未变化时,人们赋予该情景的意义已经改变了,以至于结果也不一样了(但具体的事实仍维持不变)。
种类并不是一个可触摸的实体,而是概念,是人们心灵构造出来的。我们指定一个客体为某一特定种类,是学习来的或者说它是选择的后果,而不是不可改变的真理。
... 我们所赋予它的意义及价值,决定了一件事物的种类属性。当我们一旦赋予某一事物特定的价值或意义后,便很难用另一种属性(意义或价值)去看待它。
重新框定强调将一个客体(事物)的种类成员改变成另一相等有效的种类成员;或者说,将这一新的种类成员引进我们的概念中,并使我们能用这一种新的观点去理解事物。
重新框定预设的是治疗者学习患者的语言,这比要求患者学习新的治疗语言要快速且经济得多。在这种取向中,对改变的抗拒可以最有效地被利用。

重新框定策略





网上关于换框策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