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某案僵局要破,死亡家属拒绝要钱,唯一的救命稻草是被拖垮的

谭某某案僵局要破,谭家属愿赔457万元,但死亡家属拒绝要钱,不会谅解。

重点看到没,因为没有第一时间把救命钱给赔付,后期给再多钱就没意义了。需要你赶紧给钱的时候却一分不拔,等到撑不住了给再多有啥用。如果当时谭某某能够主动承担医药费和相关费用,主动承认错误,嘘寒问暖,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下场。

当然,案情没有你们想的那样简单,因为除了司机重伤外,还有2个死者的两个家庭。要想结案,必须和所有受害者全部达成一致才会最终判决。证据确凿情况下,还拖了那么久不判,也是有点实力。如果一开始积极地去配合,多赔点钱受害者家属肯定会多少给一点谅解,但是恰恰相反,才会走到这一步。

醉驾开车撞死了人,更可恶的事不去承担责任,而是静观事变,在赔钱和谅解上周旋。钱买不回生命,因为生命是无价的,犯的罪行比较严重,希望法律可以给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网友李春雨说:其实这个事说白了不就是花钱买受害人的命吗!但是很抱歉,人家不卖。所以你就应该还人家命,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因为有钱,就认为什么事都可以用钱去摆平。

站在肇事者的角度考虑,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一定一定改过自新,我会从这次事故中汲取教训。站在受害者角度考虑,你改过自新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害死了我的至亲,凭什么你的教训让我来承担。所以不少网友的观点,必须死刑。

法国教育家卢梭说过一句话:“你知道运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

能拖这么久已经说明问题了,就是以拖待变的战术,一分钱不出,拖到你受不了。因为你还要付医药,跑法院,本身要工作生活,时间精力有限,玩的就是战术。事故谁也不想发生,但发生了,就应该积极救治。有钱出钱,没钱借钱也得积极救。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被告名下无可执行财产,赔款有限。如果赔钱还死刑?家里就不可能出钱救她!原告方无辜被坑两条人命,重伤数人,恨被告入骨!但此案非主观故意,至多死缓,鉴于原告方态度坚决,所以有传言被告方说坚持:要钱就谅解,不谅解就不赔钱。

还是建议原告多方追责,同桌饮酒者和同乘人员都承担责任。一方面给受害方赔偿最大化,另一方面对酒文化起到正向指引作用,甚至可以追责酒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驶出了事 同桌饮酒者同乘人员都必须担责,都是成年人了,看着哥们朋友醉驾的还不劝诫?

真正的友情不能只停留在酒肉之交!而餐饮单位更不能只为利益服务,是否主动提供代驾服务?顾客的行为安全同样是他们的责任范围之内,离开监管范围自不必说了。

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是被拖垮的,关键节骨眼耍性子那是拿命来抵,事已经轰动全国,事小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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