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51)。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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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物不可以,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人不能够始终停止在一个水平上,要逐渐向前进步发展,所以承接《艮》的用《渐》卦。渐是逐步向前进展的意思。

注释】⑴“”人,众人。《左传·昭公十一年》:“晋荀吴谓韩宣子曰:'不能救陈,又不能救蔡,物以无亲。’”

⑵“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诗经·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

⑶“”始终,总。表始终全过程。《战国策·魏策》:“愿终守之。”

⑷“”停止;终止。《国语·吴语》: “吾见子, 于此止矣!”

⑸“”承受,承接。《康熙字典》又承也。《李适之法观禅师铭》孰承最上,密受居多。(承:承受,承接。《国语·齐语》:“余敢承天子之命。”)

⑹“”逐渐发展(进展)。《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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