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经济犯罪,确实需要加大力度,特别是对不特定对象的犯罪
由于我国的国情,恶性刑事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对象,这在一定的阶段是正确的。毕竟恶性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太大,容易导致民众的恐慌,加大打击力度,把这些穷凶极恶的罪犯绳之以法是首要任务。

但是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发展的同时,经济犯罪也在逐步上升。由于没有查到近几年的数据,只能根据公安部2009统计,2009年前,经济犯罪案件总量持续攀升,年均增幅达9.2%。2009年,全国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0.3万起,同比上升23.3%,创历史新高。2000年前后的年增幅也在20%左右。

我们经常不能理解,我国的经济犯罪高发不说,而且罪犯有猖獗,上世纪末就有造假的上市公司高管直呼,几年牢坐了出来还是富翁。就连前段时间违规收购的阿里等最高罚款也只有50万,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

我们就来对比一下,美国和中国两个最大的上市公司造假案,看看各自付出的代价。
康美药业是我国中药饮片的龙头企业,在2017年曾经位居医药上市公司市值第二的位置,2018年的营业收入为175亿元。最大的造假是300亿的现金不翼而飞。

美国安然公司是能源巨头企业,世界五百强之一,2000年的收入高达1000亿美元。造假金额是6亿美元,按当时的美元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0亿,不到康美药业的六分之一。

康美药业在爆出财务造假后,先来了5个跌停,然后横盘一周,接着再来15个跌停。美国安然公司在曝光之后当天就下跌75%,后来破产。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的处置措施是:责令改正,警告处罚,并罚款60万。美国证监会对安然公司的处罚是:罚款5亿美元,股票停止交易,相当于直接宣判安然公司死刑。
在在本次刑法修正案中,针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造假的相关刑期上限大幅提高,罚金上限也大幅上调甚至取消了限制。正是针地这一痛点进行的改革。
对于想要通过经济犯罪的人,除了让其坐牢以外,也要在经济上让其破产,才能打击这些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法律上的专家认为,对于不怕坐牢也想要“洗劫”别人的人,对其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经济处罚为主,随带进行限制人身自由。让那些坐几年牢就出来享受的想法彻底破产。
前几年的P2P和到处开得像银行一样门店的投资公司,这些人中除少数是合规经营以外,很多几乎明目张胆的诈骗行为,给本来就积蓄不多的中低收入民众造成了重大损失。但很多人几乎没有受到处罚,仍然享用转移的财富,让那些被骗的人气愤而无可奈何。

随着国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经济犯罪还有上升的可能。本次的修法真是及时雨,如果执法中也更加的规范和严格,这样可能会为诚信经营和持续发展创造不错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