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参保居民就医有这些新变化!

1、取消市内住院就医备案
各县(市、区)的参保居民在济宁市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凭社会保障卡联网结算。

(“学生”列入“未成年人”类别)
2、简化省内跨市就医备案流程
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医院医保服务站、经办窗口等多渠道办理。
下一步,“省内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在“鲁医保”小程序上线后,省内异地就医就也能进行自助备案!
3、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济宁市9月1日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功能,以下情形人员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手续。
4、落实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跨市、跨省就医,享受我市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1.我市职工医保的普通门诊统筹,3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600元。
2.我市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不低于50%(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的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300元。
5、简化转诊备案流程
取消固定1家转诊医院的要求,参保群众可在备案就医的省或地市所有异地住院联网医院中自主选择就医;需多次治疗的,办理一次转诊备案手续后,1年内有效。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住院备案手续后,自动开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取消原选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在备案的就医省或地市所有开通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联网结算。
来源:济宁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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