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法庭上面对面律师出新花样诬告你,你怎么立马找到证据反驳?

“诬告”,即诬告陷害罪。

依我之见一一如果对方律师胆敢在法庭上捏造你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散布借此抵毁诬告陷害你,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你可以在法庭上立即向法官或合议庭提出刑事控告(或反诉)并要求法庭作好提出起诉对方律师“诬告陷害罪”的记录,并在法庭结束后的法庭记录上仔细阅读如实记录了后签字画押。

因为,“诬告陷害”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的刑事犯罪,一旦构成该罪依法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该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是公民之间自行决定是否起诉丶反诉丶撤回起诉的刑事自诉案件。如果正如本案例律师在法庭上凭空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意图他人遭受刑事追诉的行为就涉嫌构成了诬告陷害罪。因为律师捏造事实在法律上散布的行为,就是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司法机关)控告的行为,就是涉嫌诬告陷害犯罪的行为。'

至于当事人问如何找证据反驳律师?

依我之见:根据刑事诉讼法“谁主张丶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既然对方律师向法庭散步了你涉嫌犯罪的所谓“犯罪事实”一一对方律师就必须拿出你犯罪事实的证据,举出的证据还须由法庭调查核实,否则,散布你犯罪事实的律师就必须依法承担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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