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宗朝论礼(资治通鉴卷二一二之三)
唐玄宗开元七年夏四月壬午(二十四日),开府仪同三司祈公王仁皎去世,其子驸马都尉王守一请求援用窦孝谌的先例,为其父修筑五丈二尺高的坟墓,玄宗答应了他的请求。宋璟、苏颋对此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根据律令的规定,一品官坟墓的高度为一丈九尺,埋葬在皇帝陵墓附近的陪陵也不过高出三丈而已。窦太尉的坟修好后,街谈巷议多指责它过于高大,只是当时没人坚持指出它的过失罢了,现在怎能又重犯这样的错误呢!当初太宗皇帝送女儿长乐公主出嫁,所送嫁妆超过了长公主,魏徵加以谏阻,太宗采纳了他的意见,文德皇后也请求太宗赏赐魏徵,哪里像韦庶人把她父亲的坟莹称为酆陵,以致于自己加快祸患的到来呢!以皇后之父的尊贵身分,如果一心想要将坟墓修得高大一些,又有什么困难呢!臣等对此之所以再三进谏阻止,不过是想成就王皇后的美名罢了。况且陛下今日所行之事,当传之无穷,永远为子孙所效法,怎么可以不谨慎从事呢!(准令,一品坟高一丈九尺,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窦太尉坟,议者颇讥其高大,当时无人极言其失,岂可今日复踵而为之!昔太宗嫁女,资送过于长公主,魏徵进谏,太宗既用其言,文德皇后亦赏之,岂若韦庶人崇其父坟,号曰酆陵,以自速其祸乎!夫以后父之尊,欲高大其坟,何足为难!而臣等再三进言者,盖欲成中宫之美耳。况今日所为,当传无穷,永以为法,可不慎乎!)”玄宗听罢高兴地说:“朕一直想要以自身的正确行动,为下面的人作表率,哪里敢对自己的妻子儿女有所偏爱呢!但这事是一般人难以说出口的,您能够严格按照典法礼仪的规定办事,从而成就朕的美德并为后代子孙留下榜样,这正是朕所希望的。(朕每欲正身率下,况于妻子,何敢私之!然此乃人所难言,卿能固守典礼,以成朕美,垂法将来,诚所望也。)”于是赐给宋璟、苏颋绢帛四百匹以示奖赏。
秋闰七月,右补阙卢履冰进言道:“依礼的规定,当父亲仍在世的时候,儿子为亡母只服一年丧,则天皇后却将标准改为服三年丧,希望陛下能恢复原有的规定。(礼,父在为母服周年,则天皇后改服齐衰三年,请复其旧。)”玄宗将卢履冰的提议交给群臣讨论。左散骑常侍褚无量认为履冰的建议正确;但对这一问题的争议,却持续了一年多也没有定论。八月辛卯(初六),玄宗颁布敕令,决定从今以后五服均以《丧服传》的规定为准,但士大夫们仍然议论纷纷,执行时则各行其是。褚无量深有感慨地说:“圣人怎会不清楚慈母恩情的深厚呢?之所以又定下减少服丧期的礼节,是为了表明尊卑地位的不同,并以此将中原与戎狄区别开来。世俗之情肤浅,未能体会圣人制礼的用心,这种定制一经打破,谁还能加以匡正呢!(圣人岂不知母恩之厚乎?厌降之礼,所以明尊卑、异戎狄也。俗情肤浅,不知圣人之心,一紊其制,谁能正之!)”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乱世大家最关注的是生存问题,而一旦社会进入安定时期,礼制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