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胖:茴香豆的“茴”有几种写法,艺人“道德”就有几种解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被人叫“老师”,言谈之间也总是被冠以“您”这样的称呼,有时我总是受宠若惊。一来我没有从事过任何正规的、受国家承认过的教师资格,二来我也没有过任何正规的教师资质,所以本质上说,我这个“老师”,跟美发店里的“托尼老师”是一个属性——

给面子就叫“老师”,不给面子就叫“谭胖”。

所以我偶尔也比较羡慕古时的科举,起码从秀才开始到进士及第,据说每晋一级待遇就不一样,而且人家称呼什么“举人老爷”或“状元公”也当真是实至名归。

但那终属于“封建糟粕”,在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年代,我混一张大学文凭足矣。

在现代社会,除了文凭以外,也还有各类资质证明,比如开饭馆的要有食品安全证和卫生许可证;开车的要有年度车检证;技能培训结束的要有技能考核证;表明身份的还有“军人证”、“警官证”等,就算在文娱行业,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考一张“经纪人证”。

但这个行业,我觉得不冒犯地说,与房产经纪之类的一样,是一个“宽进严出”的地方,无论什么样的人,过去做过什么职业,学历如何,家世如何,只要有意向,有门路,有机会,就能唱唱歌、演演戏。如果碰巧你还是科班出身,那“出头”的机会就更大一些。

01

一个“茴”字怎么写

我总觉得无论是否是专业人士,对于演艺机会还是像吃饭喝水一样,是一个可以“尝试”的事情。能有好的成绩固然好,没有的话及时转行也还行。但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太好随便颁一个“从业资格证”之类的东西。

因为这不是这个行业的刚需,也许本来“资格证”对于从事演艺工作的个人而言,是一种需要,但如果在“资格”之上加一个“道德”,则可能是一种歧视。

这种玄而又玄的资质,看着总透着些魔性,既不像晋代的“察举制”,需要名门望族联保,也不像唐代后的“科举制”,需要层层考试。

因为“道德”既可以涵盖人品、三观、也包括职业操守,大到爱国为民,考试作不作弊?小到过马路闯不闯红灯,念台词要不要说“1234”。

如果要较真的话,我想我是没资格被人称“老师”的,因为我真的没有任何证明来考据我究竟有没有资格被称为“老师”。

毕竟接二连三的“出事”,大家对内娱文综和明星艺人,也许有些抵触情绪,就像“做美甲”的和“品新茶”的一样,很容易把“艺人”往“那个方面”想。但到现在为止,我也没见过“做美甲”和“卖茶叶”的需要“道德证”,毕竟,是个正常人就不能武断地说“做美甲”和“卖茶叶”的都是“鸡”。其他“艺人”也一样,在没有“出事”的情况下,当用“疑罪从无”,而不是“有罪推论”。

话又说回来了:

你凭什么认为“艺人”都缺乏“道德”,以至于都需要用一张证件才能上岗呢?

在我看来,这就是变相地“职业歧视”,甚至是一种人格侮辱。

非科班的暂且不说,科班出身的艺人也是通过了正规的国家承认的考试,数九寒冬地在练功吊嗓子,也在看经典背台词。我见过迫于生计去卖房子、卖广告的,还真没见过迫于生计被逼着大学毕业了去拍戏的。说明这是一种兴趣或志向,也说明能通过考试的都是心智正常的人,有是非好坏的衡量标准,将来作好作歹是一回事,被人为地要求拿一张“资格证”就很神奇:

这“证”怎么拿?该不该拿?

凭着什么才能拿到?是用晋代的“察举制”?还是用唐代的“科举制”?是政审三代成分?还是调查有没有犯罪记录?抑或是花人力物力跟踪、询问左邻右舍:

“这人平时乱扔垃圾吗?”、“看小视频吗?”、“对动物保护有什么看法?”、“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什么主张?”又或者干脆来点“硬货”:

“我问你,茴香豆的'茴’有几种写法?”

02

莫要凭空污人清白

矫枉过正,一直都是“我们”在某些时刻特别推崇的事情,针对一个行业的整肃应该吗?太应该了!一个行业的形象需要重新树立是需要规范的。那么针对一个行业的道德要求应该吗?也太应该了!道德是任何人都期待别人身上有,但在自己身上总是失察的东西。

就比如对一件事情和一群人,大家总是带节奏、带情绪,却唯独不带脑子地“以此地为中心,方圆二十里内人畜不留”。

我要很严肃地说明,在新中国,演员、歌手或其他一切从业人员是有一个很正经的统称的,这个称呼叫:

文艺工作者。

至于我和别人称呼的“艺人”、“明星”,是通俗的泛称,就像别人称呼我叫“老师”一样,是一种尊称。在旧社会,还有一个称呼,叫“老板”,比如梅兰芳“梅老板”。只是不知道“梅老板”在今天,会不会有人问他要一张“道德证”。

我想是不需要的,毕竟人家为了国家还能蓄须明志。而如今的艺人苦就“苦”在活在了一个繁荣强盛的国家,无从证明自己究竟有没有“道德”。

于是,我见艺人一登场,所有观望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你脸上又被人贴标签了!”他不回答,只是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掏出道德证,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做坏事了!”他瞪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们中间有人偷了税、睡了女人。”他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这与我有什么干系……偷税倒罢了,睡女人……睡女人也犯法吗?”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一杆子和一船人”、什么“莫名其妙”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法律问题用法律的铁拳来处理,道德问题用道德的口水来淹没。

这妥妥的是两回事。

封建社会都明白的道理,现代社会的、受过教育、明事理的文明人就更应该明白了。

03

结 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被人叫“老师”,言谈之间也总是被冠以“您”这样的称呼,有时我总是受宠若惊。

我总觉得我没资格被人称为“老师”,因为我不太懂一个茴香的“茴”字到底有几种写法,就像我不知道衡量一个人,或者一个“艺人”的道德,到底有几种衡量标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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