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客户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问题
粉丝来信
(内蒙古“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您好!有个问题请教你。我们单位是火力发电企业,跟电力公司签订售电协议,将电力卖给电力公司,并约定了月用电量的基数底线。若达不到这 个基数,电力公司要支付违约金。我们这个月收取了其一部分违约金,电力公司也要求给开发票。我不确定需不需要开发票?如果开怎么开?为什么开?如果不开理由又是什么?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你们收到违约金是应该给对方开具专用发票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所以,违约金属于电费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为对方开具电费专用发票。
(向上滑动看内容)
经常转发文章,咨询问题优先解答
感谢您抽出


·


来阅读此文
赞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