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思二则‖ 原生家庭之罪 豆花猪蹄

原生家庭之罪

我是医学专业的,上学期间我曾经听我的老师讲过这样一个真实事件。

那天,因为我们知道这个老师的脾气很好,所以导致大家上课的时候都很“放肆”,说话的说话,睡觉的睡觉,玩手机的玩手机,几乎没几个人在听课,可能老师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吧,所以她决定给我们做做“思想教育”。

这个思想教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枯燥乏味格式一样的句子,而是一个小故事……

她说,有这样两小孩,她们都得了羊癫疯,一个出生农村,一个出生城市。

出生城市的这个小孩父亲是医生,所以对于小孩的健康很重视,尤其出生在城市的小孩还是难产的,所以她的医生爸爸就更重视了,很快城市小孩被发现了有羊癫疯,但由于及时发现,他的父亲给她进行了系统式的治疗。

由于发现得早,治疗的时间及时,所以这个城市小孩在到现在为止的四十几年的人生中,羊癫疯仅发作过一次,是在上学期间;现在的她有个爱她的老公,可爱的孩子,健康的生活,月薪过万的工作...

而农村小孩,和她则是截然相反的人生。由于农村小孩的父母长年在外面打工,所以小孩是爷爷奶奶带的。

一直以来其实小孩的状态都很不对,但是爷爷奶奶都没有发现,直到打疫苗的时候,护士发现小孩有些不太对劲让小孩的奶奶带去检查,才知道小孩得了羊癫疯。

但这个时候已经晚了一点,影响到神经了,但还可以治疗。

只是治疗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太多了,而且时间还是以年为单位的。所以对于她们来说只要不发作问题就不大。

是!没错不发作问题就不大,可是不按规矩来治疗问题就大,因为他的症状只会越来越严重。

后来,这个农村小孩的智力发育不全,到四十岁了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工作只能围着家里的田地转...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

老师告诉我们,农村小孩是她的病人,很可怜;城市小孩是她的表姐,很幸运...

听完这个故事,所有人都在唏嘘,都在惋惜这个农村小孩,且都在责骂农村小孩的家人...

可是我想的是,他的家人可能更多的是无能为力吧...

最后,老师的课没有上完,但是我觉得她给我们上了最好的一节课...

结尾他告诉我们,如果可以,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人挤破头想要一个这样的可以让自己变好的机会,都没有。可现在国家发达了,人们的日子好过了,你们的路一条多过一条,只要你们愿意走,多的是机会!

而这个机会就摆在你们面前,我请你们珍惜啊!也请你们努力一点,就算不为自己,为了自己在乎的人也要努力一点,因为当事情真正发生之后,你无能为力的样子真的很可怜!

那天听完这个小故事后,我的脑海了突然冒出一句话:所有人都说,孩子们总在努力的让父母,为他们感到骄傲;可其实,父母也在努力的让小孩因为有他们这样的爸爸妈妈而感到骄傲!

一直以来,都说好好学习好好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看来不过是让你多一条路多一个选择罢了,优秀的你选择别人,刚刚好的你被人选择,一事无成的你挑挑捡捡最终被遗弃。

也不是说学习就代表一切,可你要知道在这条无数先辈走出来的堂皇正道上你都到达不了你想要的远方,那么在其他小道上你所想所要的,岂不是更艰难!

我只能说,在我所认知道路里学习就是最好的路,他或许不一定能让你真正得到你想要的,但他一定是通往你未来最普通最好走的路!

文/杨素蕊

豆花猪蹄

在冬日,我能想到最温暖的回忆是老街一家豆花猪蹄。

幼时的我在冬日被母亲乔装打扮好,确保我不会感觉到寒冷才能出门,红色的毛线裤是必穿的,虽然我总觉得它不合身。
冬日的傍晚黑得快些,随着稀疏的人和缓慢的车流走进那条昏暗潮湿的街,豆花猪蹄店面很热闹像是特意照亮那条寂寞孤独的街。
我们走进店里,没有桌子,吃饭放碗放锅的地是一个个煤炉子,烧蜂窝煤的气管直直向上转折后从玻璃圆窗伸出去,使得店面更有人间烟火的气息。
“老板,我们两个人。”
父亲吆喝道,小孩概不计数的,原因是小孩吃不了多少,算人头不划算。
老板娘热情的答应,抬着长长的黄木板凳招呼我们坐下,上面光滑得泛油光这代表生意兴隆。
我看着包着煤气管的报纸,被气管的温度烧得泛黄,撕下一片丢在煤气炉里,火焰顿时使它蜷缩,火候十足,没几秒就化为灰烬,少数的火花闪烁,便觉得好玩,手再次伸向泛黄的纸。
“脏得很!莫碰!”
母亲训斥道,眼睛大大的瞪着,眉头微皱,我便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这是一种孩子式的妥协。
豆花被汤汁包裹着用砂锅盛了上来,炉子很旺,父亲急着动筷尝尝用肉沫和油辣椒炸香的蘸料,母亲礼仪式的脱下厚厚的外套避免辣椒油溅到。
汤汁慢慢地沸腾,热汤汁浇在油辣椒碟中,用筷子将肉沫和素汤汁搅拌混合,可以很好地清清油腻。拌过辣椒的筷子用嘴嗦尝尝是否咸淡,咸了再加汤汁,淡了则选择随时备好的盐罐子。
一大块稍粗糙的豆花在汤汁里面翻滚,这时候父亲用铁勺轻轻舀下一块放进母亲的碗里,然后就是我的碗里。
“注意烫。”父亲轻声提醒到。
母亲吃豆花会用筷子叼一点肉沫油辣椒和一小撮香菜拌着吃,我则是用筷子蘸辣椒油把白白嫩嫩的豆花涂成红红的,再吸入口中,这样多半是不怎么入味的。父亲则是把豆花汤翻滚夹出一个白白净净的猪蹄放入辣椒碟中,稍微吹几口凉气,便咬了上去,辣椒香菜和猪皮混合在一起,猪蹄是有够劲道的,不甘沦为美味佳肴又滑回碗里。
父亲在汤里挑中一个较小的猪蹄放进我的碗里,示意我慢慢啃。才从汤里捞出的猪蹄冒着热气,唇齿接近时,直充鼻喉。顿时眼前就起了雾。肉里透着豆渣味,由于人有吃肉的本能,牙还没换齐的我妄想一口吞下碗中的滑嫩。

“小阿小,还挺会吃哈。”

老板娘在另一个炉子上磕着烤热的香瓜子边调侃我。
“会吃噢,属老虎的,吃肉。”
父亲高声附和道,想极力阐述会吃是福这个道理。
你一言我一语,母亲也加入进来,也许因为情意相合,说话投缘,老板娘送了我们一铁勺豆花,让我们吃好。
豆花在豆渣汤里静静的泡着,这时候盛一碗汤待它放凉,稍酌一口,品一品,口齿留香。或者吃一碗豆花汤泡饭,米粒颗颗饱满排列整齐的挤在汤汁里面,若吃素的你可夹点凉菜一同咀嚼,若吃油的加点肉沫辣椒油夹着炸脆的黄豆吃,也能使胃得到满足。
饭饱汤足,每个人脸上都泛着餍足的红光,店里依旧不缺嘈杂的顾客,杂混着豆汤的热气源源不断的涌出店面。结完账,我们走出店面,就连呼出的气体都特殊得难以与冷气结合,就像这热闹的店与孤独的街。
小时候看课文作者以第一人称叙写童年,觉得“我”想法很多,比喻、拟人用法很多,如今我回忆儿时的温暖,也在绞尽脑汁搜索辞藻去修饰残留的味道。
当时的我只是觉得好吃罢了。
文/张菀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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