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书柜|《全球化下劳工处境与劳动研究》黄德北 等著 (2011年版)

《全球化下劳工处境与劳动研究》黄德北、冯同庆、徐斯勤 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全球化下劳工处境与劳动研究》作者简介


黄德北   世新大学(台湾)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大陆政经变迁、劳工政治、比较政治; 目前的研究课题: 中国大陆劳动体制与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台湾劳工运动史。

冯同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原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主要从事工人状况、劳动关系和工会的研究; 著有《中国职工状况——内部结构及其相互关系》、《中国工人的命运——改革以来工人的社会行动》、《中国工人的命运——工会民主选举与工人公民权利衍生》。

徐斯勤   台湾大学中国大陆研究中心执行长、政治学系副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 中国大陆政经发展、比较政治、国际关系; 主编 In Search of China’s Development Model: Beyond the Beijing Consensus (New York: Routledge, 2011)、 《台日商大陆投资策略联盟: 理论、实务与案例》等书。

《全球化下劳工处境与劳动研究》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中国大陆与台湾的两岸学者首次多学科合作的劳工研究成果。劳工研究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国际关系、产业关系等多种学科。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加之国际性金融危机袭来,劳工状况与劳工研究均出现了重要的变化,成为学术研究的新热点。2010年秋,两岸多学科学者聚首台北,审视两岸劳动制度的变迁,对劳动制度的机制和机理变化进行评估,对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状况进行解析,深入探讨劳工处境和劳工权利问题,对劳工研究进行了回顾与展望。这部劳工研究成果的论文结集,既是两岸多学科劳工研究学者合作的开始,又开启了深化和拓展相关研究和合作之门。

《全球化下劳工处境与劳动研究》导论(略)


2009年夏秋,台湾大学中国大陆研究中心、台湾世新大学社会发展所与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专业委员会讨论学术交流与合作事项,决定举办“全球化下的劳工处境与劳动研究——中国大陆、台湾两岸学术研讨会”。2010年9月18~19日,学术研讨会在台北召开。本论文集便是由提交学术研讨会的论文编辑而成。

与会的学者审视了两岸劳动制度的变迁,对劳动政策的变化进行了评估,对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状况进行了解析,深入探讨了劳工处境和劳工权利问题,对劳工研究进行了回顾与展望。

(一)

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劳动制度有着非常多的相似,而且都在经历重要的社会变迁。一个共同的路向是,由政府规制型向劳资协商型逐步演进。相关学术研究的彼此参照和借鉴,显得十分有益。

据台湾学者的判断,台湾的劳动制度是政府规制型的,而多年以来在酝酿着向劳资协商型调整。相对于欧美国家,台湾制定了许多攸关劳工权益的法规,以取代工会功能。1958年的《劳工保险条例》规定了详尽的劳工福利,1984年的《劳动基准法》堪称为劳工量身定制的台湾地区的团体协约,绝大多数劳工都赖此而获得基本权益保障。《职工福利金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使工会争取福利的任务也鲜有发挥余地。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法》,不论是调解还是仲裁,政府都是主角且站在第一线。如果说,政府规制型制度在一个政治专制、社会封闭、经济控制的环境中有其存在的理由,在台湾已经进入一个经济高度动态、有大型治理组织、政治逐步民主化的环境下,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进已经应该提上日程。而且政府也在积极推动之中,现实的劳工状况已经显示出实行集体协商制度的紧迫性。

大陆实行的劳动制度也是以政府规制为主的,但已经实施了改革,而进一步的改革已经不容延宕。就立法而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早在1994年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所规定,但是一直存在着认识上的歧见和实施上的障碍。在具体劳动社会问题的解决上,大多仍然沿用习惯的思路和办法,即关注利益主体的利益得失。要么是规定社会分化的数量指标,要么是孤立地满足某一阶层的利益要求。这种行政化的做法, 要么只能暂时缓解矛盾,要么反而加剧矛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适宜的做法是不同阶层利益主体的得失主要由相互之间的关系决定,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权利规范、组织规范、程序规范,辅之以政府的宏观调控规范,使政府规制与劳资双方的社会权利和社会合作相协调。2010年春夏连续发生的劳动社会事件表明,为此形成共识以达至集体理性,进而逾越体制性障碍,已经显得相当紧迫。

有与会的台湾学者的研究表明,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主导的劳动体制受到许多方面的冲击。一方面,技术变迁的速度加剧,促使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 另一方面,低技术劳工在重构的过程中成了弱势的一群,导致低技术或是非技术劳工的社会排除。劳动市场的“去管制”不仅仅导致劳动弹性化,也超越劳动市场而影响到福利的供给,如健康照顾、房屋、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等等。政府本身不再能够保证劳动保障法的执行,而且也无法提出有效的社会立法。以青年就业为例,青年是经济重创时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却是景气好转后最后受益的对象。由于各国社会经济福利体制的差异,有些政策施行于甲国时成效卓著,搬到了乙国则未必发生作用。考察台湾相关的政府应对,缺乏对参与者在就业能力、失业周期以及是否为非自愿离职的调查评估,未能审慎筛选补助对象,可能造成资源无法投注到最需要的弱势青年身上,导致资源反而被原本就能找到工作的劳工享用,压缩了弱势失业者的求职空间。表面上仅仅针对一些青年的某些措施,对台湾全体受雇者实际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有与会的大陆学者对工时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研究表明,国家规制需要相应社会权利基础的建构。就工时制度而言,制造业企业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中国已经被认为是世界上劳动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在近年调查的制造业企业中,没有一家企业能够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际比较表明,大陆缺少的是工时制度建立和变迁过程中工人和工会的作用。回顾1949年以来工时制度变化的历史,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和政党主导了工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向市场经济转型以后政府监控失灵。多项有关企业工会的调查显示,工会已经被排挤到企业生产过程之外,他们没有能力为工人要求缩短工时,工人的工作时间被单方面“无限”延长,所谓“法定”的工时标准丧失了实施能力。就集体合同制度而言,大陆在体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集体合同制度,呈现出运行动力不足、实际作用有限的特征。然而,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实践层面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沿海地区已经持续相当时间的“用工荒”以及2010年春夏爆发的工潮事件,显现了劳工群体对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渴望与需求。大陆劳动关系的调整已经从以个别劳动关系调整为主向集体劳动关系调整转变。大陆集体合同制度是否可以借此机遇而获得实质性进展,应该是可以期待的。(略)

有与会的台湾学者回顾到,“二战”后台湾社会最核心的知识课题之一,就是工人阶级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出现。“劳工研究”在台湾社会研究中占重要地位,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这是一个占劳动人口绝大多数并继续扩张中的群体的研究。在过去20年的研究中,工人阶级是第一代,他们的下一代会继续投身雇佣劳动生涯。他们的集体历史实践所打造出的组织、运动、文化、观念、习俗等,势将成为后代台湾工人所承继的遗产。关于这个课题的研究,在台湾社会科学界经历了曲折的变化,从戒严时期的禁忌状态、经济发展导向的行政课题研究,到目前比较具有层次感的不同取向的“劳工研究”。一方面由于工人阶级萌发于晚近,另一方面由于戒严时期冷峻的思想箝制,试图站在工人立场并研究台湾工人阶级的严谨社会科学研究直到1980年代初期才开始在英文学术文献中出现,而大量以中文书写的论著则是解严前后才相继发表。到目前为止,台湾劳工研究和台湾工运之间的联系尚难称紧密。许多本地工运中所凸显的问题意识尚未得到清晰的表述以及具针对性的理论与经验研究探讨,而许多研究依然以欧美工运脉络中所浮现的欧美劳工研究经典课题作为主要的参考架构。但这也不是说本土研究没有“台湾化”,但本土化的劳工研究20年来的道路一直是曲折的。台湾相关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集体的努力。在集体努力试图改变现状之前,许多既存的知识常常被认为是毋庸质疑的“常识”。但运动的兴衰起落、现实的改变与不变,这种种众人共同缔造的历史总是为运动参与者提出鲜明的知识挑战,指出许许多多我们现在不懂但非常需要搞懂的课题。这种“困而后学”的、努力联系知识与行动的态度,当然不仅仅是劳工研究才具有的特色,但却是我们这个领域的活水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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