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学术难点揭密:斗栱四铺作前有一,二,三铺作吗?

《营造法式》卷四《总铺作次序》记载:“出一跳谓之四铺作,出两跳谓之五铺作,出三跳谓之六铺作,出四跳谓之七铺作,出五跳谓之八铺作”。万事总有开头,斗栱中既有四、五、六铺作就应该有一、二、三铺作,四铺作之前的一铺作、二铺作、三铺作是否存在?它们究竟设在哪里?为什么不说“出一跳谓之一铺作”?这些问题原书中始终没有说明,千年斗栱疑案至今没有破解,作为悬案长期悬而未决。

笔者认为,“铺作”不仅具有表示单组斗栱的特定名词意义,还具有表示建筑施工的动词含义,更为重要的是表示了房屋大木作总体施工工序概念。“铺作”实际为“铺”与“作”的合称,“铺”是铺设,铺垫,“作”是制作、加工,“铺作”可以铺设、制作单个构件,也可以铺设、制作单组斗栱,更是房屋大木构架铺设、制作的施工工序。

认真研究《营造法式》“总铺作次序”及“工限”等有关章节后,笔者也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李诫从建筑总体施工程序角度说明了铺作含义,多次明确讲述了大木作各施工阶段、各施工部位的具体铺设工艺要求以及总体施工的“总铺作次序”,有些文字明确把“铺作”作为谓语动词,把“枓栱”作为铺作的宾语对象。

例一:“凡铺作,如单栱或偷心造,或柱头内骑绞梁栿处,出跳皆随所用铺作除减枓栱”。

例二:“凡轉角鋪作,各随所用,每鋪作枓栱一朵,如四鋪作,五鋪作,取所用栱、枓等造作功,於十分中加八分为安勘、絞割、展拽功。”

例中“铺作斗栱”并列一起,并不是偶然的词汇重叠。李诫在此特别精确地使用了“铺作”及“斗拱”两个词汇的不同含义,把“铺作”作为谓语动词,把斗栱作为宾语名词,说明枓栱及槫、柱、栿等构件都是铺作的对象。

以上例证说明,铺作不等于斗拱,“铺作”绝对不仅仅限于斗栱本身的层数含义,只是古代汉语行文精练,一词多意而已,因此,笔者认为“总铺作次序”中的“铺作”就是房屋的总体铺设制作施工程序。

李诫作为宋朝皇家建筑的总设计师,在建筑施工中,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建筑的总体施工程序,其次才是各分项构件的具体设计。因此,他认为房屋地面取平、柱枋梁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也是大木构架中的重要铺作程序,因此才有了“总铺作次序”。

同时,他又十分重视斗拱本身的加工及组合,针对唐代建筑,引李华《含元殿赋》并且加以注释:“悬栌骈凑,今以斗栱层数相叠岀跳及多寡次序,谓之铺作”,这里又将斗栱组合视为铺作。前者为总体设计意义上的理解,后者为具体加工方面的理解。

后人对《营造法式》铺作的注解,长期以来,只取后者,忽略前者,对斗栱及铺作混为一谈,表述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给初学者学习理解“斗栱”与“铺作”带来了困难。

经研究大量早期建筑落架施工实例,结合斗栱、梁架等实物构件的解剖,对照《营造法式》铺作图例及古建筑设计施工图,笔者认为,对于《营造法式》研究,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重书本理论,不重施工实践,眼光不应总是局限于具体零部构件上,而应该具有观的整体建筑施工思维及全面的总体设计概念。

《营造法式》书中的“铺作”,其实具有多重含义,一是具有表示斗栱及层数的名词含义,但更为重要的是表述建筑总体铺设施工程序的动词含义,这样一个学术上的关键点被长期忽略了,“斗栱”与“铺作”几十年来被混淆使用,它们的准确含义及差别没有得到清晰准确的区分及说明。

(重要内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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