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历史上的近圣书院

鲁王文化,记录真实的历史

关注 鲁王文化

一起走近真实的历史

长按二维码关注  欢迎留言讨论

邹县历史上的近圣书院

郑建芳

清朝政府建立后,封建统治者鉴于书院讲学活跃,担心会激起知识分子的反清思想,顺治时期,诏令各地“不许别创学院,群聚党徒,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清]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学校部》)康熙时期,清朝的封建统治基本稳定,民安其业,为笼络地方上的知识分子为其统治服务,解除了对书院的禁令,允许并提倡各地设立书院。雍正十一年(1733年),皇帝又亲自下谕,提倡建立书院,认为:“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卑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封疆大臣等井有化导士子之职,各宜殚心奉行,黜浮崇实,以广国家菁莪棫朴之化,则书院之设,于士习文风,有裨益而无流弊,乃朕之所厚望也。”([清]刘锦藻《续文献通考·卷七○·学校考》)在这种形势下,邹县近圣书院应运而生。

一、历史沿革

近圣书院是在原义学旧址上创办的官办书院。义学最早由邹县知县韩峰起创建,韩峰起,生卒年代不详,字伯伏,直隶(今天津市)盐山县人。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举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任邹县知县。他崇尚简朴,布衣素食,为政期间,政绩显著,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在县城西门内兴办义学一处。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浙江会稽人娄一均任邹县知县,他素以“清慎持躬,慈祥待物,实心莅政,事不便于民者,必为调剂得宜”著称,十分注重以文教礼仪教谕百姓,当他了解到“邹鲁文献之邦,信义之地,乃至科第寥寥,凌兢成习,反不如他邑之冠裳尔雅,孝悌姻睦之可风矣。”([清]娄一均纂修《邹县志·政事部·义学碑记》)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娄一均在原来义学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为了让贫家子弟受到教诲,他每年捐俸“延师设脯”,免费供贫家子弟求学读书。清乾隆元年(1736年),邹县县令李时乘在义学旧址捐俸创立书院,题额曰“近圣书院”。书院历经一百余年风雨沧桑,坍毁严重,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邹县知县周含万复以城内东北隅废仓改建为书院,仍名近圣书院,至此,书院已从县城西门内改为县城东北隅。不久,书院又突遭自然灾害塌毁。清咸丰五年(1855年),安徽怀远县人林士琦来邹任知县,他上任后巡视书院故址,深为慨然,欲重加修茸,因连续几年饥荒,未能如愿。时值山东费县私盐商贩活动猖獗,骚扰邹县、费县接壤地带,林奉命调任费县镇压,擒获盐贩主要头目。咸丰八年(1858年),林士琦回任邹县知县,当他看到县无考棚,童声无法参加科举考试,便欲在书院旧基上扩大规模,依据科举考试考棚规制新建号舍,在此县试童子。不久,林又调任滕县。咸丰十年(1860年),林士琦再次回任邹县,对书院进行了一次历史上最大规模维修,书院规模达到顶峰。同年,邹东凤凰山一带,爆发了大规模的文贤教农民起义。起义首领为白龙池村民宋继鹏、郭凤冈、李八、李九等人。文贤教为白莲教的一个分支。白莲教提倡互助,“习其教者,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以为有白莲护身,可以消除来日大灾大难。起义以白莲教义相号召,以邹东白龙池为中心,以凤凰山、云蒙寺山、大山、点灯山、鹿山等山岭为屏障,建立根据地。宋继鹏以田黄社社长身份作掩护,一面用符咒为人治病,一面在贫民中开展艰苦的宣传组织工作。他趁清政府命令各州县举办团练武装的时机,借办团练为由,收购武器,建立组织,以“天纵”年号纪年,准备起义。同年九月,林士琦探得文贤教准备起义的消息,请求山东巡抚派兵镇压,迫使文贤教公开举起反清的大旗,起义迅速爆发。起义军曾一度占领曲阜、泗水、滕县、兖州一带的若干村庄,多次击退清军僧格林沁部的进攻。同治二年(1863年),起义军攻陷邹县城,书院房舍门窗受到损毁,桌凳器具多半失落。文贤教起义被镇压失败后,同治三年(1864年),兖州府太守王朝翼来邹办理文贤教起义善后事宜。城内举人董乾儒曾和文贤教联合,在峄山发动起义,失败后被清政府杀害,政府没收了他的一切财产。林士琦商同王朝翼,从没收的财产中拨出一部分土地和财物给近圣书院,作为书院教师的薪俸、学生的伙食及修理房舍、添置设备的费用。这一年又把书院修缮一新,聘请名师课邑子弟在此读书学习。书院学生有“生”、“童”之分。“生”即进学的生员,“童”是指未进学的童生。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清廷谕各省督抚学堂之阶级,“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学,州、县之书院为小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改革科举,废除八股文,乡、会试改策论和四书五经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九月,近圣书院改为邹县高等小学堂,成为邹县第一所公立学堂,堂长为董锡蕃。同时在县城内又开办了三处初等小学堂。第一初等小学堂设在东门大街路北关帝庙附近。第二初等小学堂设在高等小学堂西,其东院为操场,二校共用。第三初等小学堂设在文庙内。另外,县城内还设有半日学堂、初等农业学堂各一处。半日学堂主要吸收年长失学的青少年学习。光绪三十年(1904年),近圣书院书院又办师范传习所,培养初等学堂教师,一年毕业。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下令各州县设劝学所,负责劝办小学,普及教育。近圣书院又设置邹县师范劝学所,负责管理县境内所有官办、公办、私立学堂。劝学所设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时“提学司委举人董锡蕃充县视学兼劝学总董”并给以七品官阶的虚衔。”宣统三年(1911年),委陈憋龄任劝学员长,后改劝学员长为县视学。劝学所还设学务员若干人和书记(文书)。学务总董和学务员任期皆为三年,连任者可以增加月薪。当时,邹县下设八个学区,每个学区设劝学员一人。学区劝学员由劝学总董在本学区内士绅中择选,由知县委派充任。同时设立邹县教育会,为劝学所的协助机构,进行教育理论的研究、调查等。在光绪三十二年所颁《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析》中,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五端为教育宗旨。

二、书院规模

近圣书院在县城西门内兴办时,规模较小,为一进院落,仅有“地基一亩二分二厘,草房十一间,计三座。”([清] 娄一均纂修《邹县志·政事部·建置志》)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在原来书院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扩建,增筑草房四间,改为为两进院落。清咸丰十年(1860年),书院进行了最大规模的一次扩建,“鸠工庀材,自大门、二门、讲堂、书楼,历历重修,并建斋室、配房及肄业各屋,前后卅余间。周围墙及几椅榻凳号桌等属,无不毕备。”([清]林士琦《重修近圣书院碑记》)可知新扩建的书院,计有大门及左右门房各一间,照壁一道,二门、讲堂三间,后书楼三间。东院北房四间,东厢房四间。西院北房四间,西厢房三间。东西考棚各十间,桌凳木器、周围垣墙俱备。

清光绪《邹县续志 重修近圣书院碑记》书影

当时书院主要学习儒学经典、朝廷训诫等,习写八股文,试帖诗。书院所订学习制度主要有: 一、入院学生分正课、附课。正课又分内、外课。内课是寄宿生,外课是走读生,而附课是旁听生。内外课生有膳食费,内课生较多,且名额有定员限制。二、按时课试,分等给奖,课试次数视书院经费情况而定,每月一次、二次不等。三、内外课、附课通过甄别考试确定。四、官课和斋课。官课由地方官出题,评定甲、乙等级,有奖。斋课由书院出题,无奖。五、大课、小课。大课作八股文,小课作诗赋、古文、经解、策论。六、开课、闭课。开课常在农历二月初二日,闭课常在十二月二十二日。七、教学及行政管理人员由官方聘任或地方推荐。八、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准予荐举一二人以示鼓励。

清同治和光绪年间,官办书院“有名无实者十居八九”([清]潘衍桐《奏请开艺学科折》), 改革书院制度也成为当时朝野上下的普遍要求。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朝廷曾下令废除八股,凡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一律改试策论,同时科举所恃重的诗赋、小楷也被取消了。书院学习内容自然也随之改为科考服务,书院课程经整顿后扩为六门:即经学(附经说、讲义、训诂)、史学(附时务)、掌故之学(附译务、条约、税则)、舆地之学(附测量、图绘)、算学(附格致、制造)、译学(附各国语言文学)。同时对教师的要求、教学考试制度、修业年限等都作了改进。

高等小学堂成立后,校舍除书院原有的六十间房子外,又新建了三十余间,使书院房屋达到九十余间,成为当时规模较大的学堂之一。课程开设:修身,每周两小时,教材是“五种遗规”;经学,每周八小时,教材是《左传》;历史,每周六小时,教材是《通鉴辑览》;国文,每周两小时,教材是《古文辞类纂》;作文,每周两小时;算术,每周六小时,教材是高等小学堂数学教科书;地理,每周三小时,教材是《地理志略》;格致,每周两小时,教材是高等小学堂理科教科书;体操,每周三小时;图画,每周两小时,学习毛笔画。师范传习所另设教育专业课六小时,其余内容与高等小学堂相同。初等小学堂课程与高等小学堂基本相同,必修课开设:修身,读经讲史,中国文学,算数,历史,地理,格致,体操;随意课开设:图画,手工。每周上课三十小时,其中读经讲经为十二小时,占全部课程的五分之二。教学方法规定以讲解为主,采取循循善诱方法,改变过去死记硬背的传统方法。课程设置内容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学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管学大臣张百熙遵旨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中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方针。

高等小学堂经费来源为:书院旧有地租一千八百八十二千八百零六文,新入地租五百零六千二百二十文,地方杂捐款二千六百三十五千文,共收入京钱五千零二十四千零二十六文,另外还有生息利银二百四十两。主要供支付教员薪水、津贴等。当时高等小学堂和师范传习所教员三人,每人每年薪水银二百两,共六百两,管理员年薪水银一百二十两,教职员津贴每人每月三千文,坐查员每年薪水银四十两,车马费四十千文,宣讲生每年薪水三十二千文。城内初等小学堂教员三人,每年薪水银共二百六十八两,半日学堂教员两人,每年薪水共一百二十千文,班长津贴每月一千文,纳田赋共五百零一千余文,膳费每年二千九百余千文,岁修杂支四百余千文,礼房、库房、礼生每年津贴二百千文,儒学年节敬三十二千文,每年上解省师范学堂银一百二十两,府中学堂银八十两。

教经学、修身、国文、历史的叫中学教员,教数学、格致、地理的叫西学教员。在高等小学堂任过中学教员的有宫炳炎、李景汉、李联敬;西学教员有张銮坡、乔心澄。师范传习所教员有孔凡芝,图画教员有董瑞生,管理员有董佑,堂长为董锡蕃。

孟府藏高等小学教科书

三、董锡蕃与书院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近圣书院改为邹县高等小学堂后,董锡蕃任堂长。董锡蕃(1858—1928年),字昼卿,号椒生,今邹城城区北关人。董锡蕃出身于名门望族董氏家族,董氏城里有广宅,乡下有田庄,其林墓地基多达近百亩,为当时邹县屈指可数的豪门大户之一;从董氏八世祖至十二世董锡蕃,先后出了十余名贡生,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诗书门第之一。同治十三年(1874年),董锡蕃年仅16岁考中庠生,光绪十一年(1885年)举拔贡,光绪十九年(1893年)乡试中举人。他中举后一直没出仕,目睹了当时科举制度的弊端,接受了改革科举制度、建立新学堂的主张,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着手筹建邹县高等小学堂,在筹建学堂中他竭尽全力,“创设高等小学堂,竭力经营,事举费省,任监督兼校长、劝学总董最久,成效丕著。”([民国]陈寿卿修《续修邹县志稿》)民国二十四年刻本)清末政治腐败,财政困难,教育经费特别短缺,为了办好学堂,他把应得年薪全部捐出用于教育。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邹县设劝学所,劝学所设视学兼总董一人。董锡蕃被任命为邹县劝学所视学兼总董。任职后,全县城乡官立高、初等小学堂发展到七十一处,城内还设立了农业初等学堂和半日学堂各一处,并把部分农村私塾改造成为私立学堂。宣统二年(1910年),劝学所总董改称劝学员长,他继任劝学员长,年底去职。中华民国成立后,董锡蕃任邹县公署地方财政管理员,年薪大洋三百元。他把从民国七年(1918年)至十三年(1924年)年薪两千一百元,全部捐作教育经费。时任教育局局长张成汉为董锡蕃请求褒奖,县知事尹作章转报省教育厅,称董锡蕃“洁己奉公,询属不可多得”,“若不公请褒奖,无以酬劳绩而昭微功”。教育厅将原呈文和表册报山东省长公署,省长公署报请教育部,教育部奖给董锡蕃金质三等褒章。

四、文化影响

近圣书院对于邹城科举考试、人文士气的影响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圣书院采取灵活实用、因地制宜的办学方针,承担着向社会传播知识文化的任务。书院的兴建不仅提升了作为儒家文化发源地、儒学文化中心的地位,而且成为了崇儒向学的进士、举人、秀才的摇篮,使得更多的读书人踏入仕途,走上选官治理国家之路,深深影响了邹城古代政治秩序的建构与文化的发展。清代,邹城共考中进士16名,举人70余名,恩贡近50名,拔贡20余名,副贡17名,岁贡140余名。这些荣登科举之第的杰才俊士无不受到了书院崇文好学风气的影响。

近圣书院对于促进清末民初邹城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书院改为高等小学堂后的四年时间里,除城内设立一处高等小学堂、三处初等小学堂、一处半日小学堂及初等农业学堂外,全县下辖三十五个社设公立初等小学堂达67处,促进了清末邹城教育的普及。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高等小学堂和67处初等小学堂分别改为高、初等小学校,民国四年(1915年),初等小学堂又改为国民学校,全校学校已发展到84处。民国七年(1918年),全校学校已发展到104处,民国十年(1921年),又发展到147处,这为邹城近代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石。清末民初邹城教育之所以能够大发展,与书院一批有志之士的倡导和书院的推动密不可分。

【作者简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