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择日法则
凡嫁娶,择日以女命为主,先看女命属何,五行属何,干支属何(还需知道翁姑夫婿的出生年月),然后根据本人的总结,按以下步骤结合黄历选取良辰吉日,按1-3步确定婚嫁的指导原则,,按4-6步选取结婚用月日的主要依据,结合皇历干支按7步选择当月准吉日。

大月:夫姑堂翁第灶妇厨
小月:妇灶第翁堂姑夫厨
周堂歌:初一初七初九妨,十五、十七不相当;廿三廿五皆要忌,劝君不必数周堂。

周堂图全名为《嫁娶周堂》或《嫁娶周堂图》,它是古代阴阳家在初婚男女办婚事前选择嫁娶吉日的主要理论依据。
清康熙22年,诏命大学士李光地等考定秦汉时的术数典籍编成《选择通书》,这本书共分六大目:一、象数;二、年神方位;三、月事吉神;四、月事凶神;五、日时总类;六、月用事宜忌。乾隆46年编纂四库全书时,《嫁娶周堂》被选编在《四库术数类丛书·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五十五》中。
所谓《嫁娶周堂》就是把夫、姑、堂、翁、第、灶、妇、厨八个字按顺时针围成首尾封闭的一个圆周,其中夫即指丈夫;姑即指婆母;堂即指宅中的主体上房大屋;第即指宅第;灶即指家宅厨房中的炉灶;妇即指新婚的新娘;厨即指厨房。《嫁娶周堂》中说:“凡遇择嫁娶日,大月从夫顺数,小月从妇逆数,遇第、堂、厨、灶日用之,如遇翁、姑而无翁、姑者亦可用。”
《嫁娶周堂》解释说:“桉周堂图:乾为翁、坎为第、艮为灶、震为妇、巽为厨、离为夫、坤为姑、兑为堂。有合于仪礼新妇馈盥,舅姑饗妇之位次。其所谓翁姑夫妇者,各人所立之方向也。第与堂者,第为坎宅,堂为坐西向东之堂,行礼之所,古人堂室如是也。有厨而又有灶者,厨为女氏之行,厨所以馈舅姑;灶为男氏之爨,灶所以饗新妇也。岂得有吉凶生于其间耶?曹震圭以卦为说,义亦类此。而要谓遇翁、姑、夫、妇则凶,殊为非理,因载在时宪书,故存其旧,第勿拘忌可耳!”
《四库术数类丛书·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五十五》中有关《嫁娶周堂》仅有以上解释,从这些解释记载中可知:所谓《嫁娶周堂》中的夫、姑、堂、翁、第、灶、妇、厨八个字,其实就是伏羲先天八卦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个卦的翻版,仅只是指伏羲先天八卦的方位而言。只是古籍中有此记载,《四库术数类丛书·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五十五》中只是把这些记载照录“故存其旧” 。其中还特别告诫“岂得有吉凶生于其间耶?”“殊为非理,”“第勿拘忌可耳!” 可见《四库术数类丛书·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五十五》中对《嫁娶周堂》完全是持批判的态度。
然而,在《四库术数类丛书·钦定协纪辨方书》成书后的1781年至今220余年间,很多术士把《嫁娶周堂》奉为经典,按图择“吉”,谬误流传。今特考释源流,正本清源以警世人。
五 女命大利月:凡嫁娶,须以女命择月,选择女命大利月,是遇吉期,无诸禁忌,若用余月,各有其咎。如无翁姑亦可用翁姑月,无父母亦可用父母月,无媒人或远。亦可用媒人月(也称小利月),至于女身、夫主断不可用。
女命大利月等列表





每月不将吉日
下表所列各月不将日,数量仅此而已,使用时,只需配合老黄历每月干支,直接选用,方便快捷。有些日子虽有不将,但值破日,首先不能用。按照《通书摘要》,不将日仅括号前面各日,但按照《婚元通书》,尚包含括号内各日,其区别就在于前者将天干戊己在阴阳不将图上固定位置,该属阴即阴,属阳即阳,而与地支配合确定将与不将。后者是将天干戊己在阴阳不将图上按中央属阳计算,与地支配合确定将与不将(参本书阴阳不将图)。本人的意见是按照前者《通书摘要》执行,那样,括号内的日子就不算阴阳不将日,且不要使用。


注:使用时,查后面附表即可选择使用每月的阴阳不将日,无须计算。
纳婿周堂图

七以下神煞作为参考 看破红尘
1、 男女禁婚年:无春之年不结婚。所谓无春之年,就是当年没有立春日,又称为“寡年”。俗以为“寡年”结婚,会守寡乏嗣。“本命年”不结婚,如属兔的在兔年结婚,说是对本身不利,结婚只能推迟到下年或提前到上年。凡嫁娶,先看男女生命,不禁婚方可。亦即对应男女出生之年命,在禁婚年不能结婚,男命犯之曰犯命星,女命犯之曰犯岁星。



歌曰:
鼠兔相斗虎对牛,猪龙发怒犬蛇休。
马鸡相争羊共猴,此是女命大禁头。
或曰:
女子子命卯欠合,丑寅寅丑卯子疴;
辰亥巳戌午酉上,未申申未酉午破;
戌命忌巳亥忌辰,女子逢之命必嗟。
2、 翁姑禁婚年:论流年,如:子年结婚,翁属鼠或马,谓犯天罡,必妨翁;
姑属兔或鸡,谓犯河魁,必妨姑;
翁忌天罡 姑忌河魁

翁禁婚年歌
公到子年妨鼠马,寅年必定损牛羊,辰年虎猴应须忌,午年鸡兔走慌忙;
申年龙狗共相禁,戌年蛇猪不可当,阳年天下翁姑禁,阴年岁岁永无妨。
姑禁婚年歌
子年鸡兔定相伤,寅年龙狗大不祥,辰年蛇猪急回避,午年鼠马有灾殃;
申年牛羊多失散,戌年虎猴莫可当,阳年天下翁姑禁,阴年岁岁永无妨。
3、 禁婚月:凡嫁娶,犯男女翁姑本命月,断不可用。
4、白虎图:嫁娶须查看当日白虎图,选择用日,一般不要犯。只论嫁娶之月份大小,不论节气。大月从灶向堂顺数,小月从厨向路逆数,择死、睡、厨、灶日用之吉,值门、路、堂、床斩牲祭之即可,白虎能解,详见解凶式。
大月:灶堂床死睡门路厨
小月:厨路门睡死床堂灶
白虎歌:白虎在堂堂正当,若遇床时新妇亡;门路厨灶犹无碍,唯有死睡大吉祥。

亥不嫁娶、丑不冠带—亥日为穷神日,不能嫁娶,丑不冠带,忌冠笄。
不用破日—通书曰:值破不吉。
犯本年太岁日,嫁娶不能用:如:甲子年逢甲子日,乙丑年逢乙丑日,便是犯本年太岁,不能用作嫁娶,依此类推。

11、杨公忌:忌嫁娶
“杨公忌日”又称为“杨公十三忌”,世传为唐代风水宗师杨筠松所订定。这十三
个“忌日”分别是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廿九、八月廿七、九月廿五、十月廿三、十一月廿一、十二月十九。“杨公十三忌”自古以来即受到玄空家的重视,在玄空家的眼里,这十三个日子决不能被选来做为开张、动工、嫁娶、签订合同等等。

又曰:
神仙留下十三日,举动须防多损失;一切起造与动土,不遭火盗遭凶事;
婚姻嫁娶非所宜,不得到头终不去;人生下世遇此日,劳劳碌碌得还失;
安葬若还逢此日,后代子孙多乞食;上官赴任用此日,破败必然多革职。
12、月忌、归忌:凡月忌日一般不忌嫁娶,当日逢煞贡、天恩、天德、月德吉星可用
歌曰:初五、十四、二十三,太上老君不出庵。
又曰:
初五十四二十三,年年岁岁在人间,从古至今有文字,口口相传不等闲。
初五犯着家长死,十四逢之身不安,行船落水遭官司,皆因遇着二十三。

14、红沙日(又名红煞大杀、大红煞、破碎煞),忌嫁娶
诗曰:四孟金鸡四仲蛇,四季丑日是红沙。
嫁娶若将红煞犯,灾祸立至破其家。
正、四、七、十月酉日,二、五、八、十一月巳日,三、六、九、十二月丑日为红沙日。定月以交节为准,不以初一来定。红沙日为凶日,不可用,择日要避开红沙。
附:小红沙 百事忌
诗曰:四仲金鸡四孟蛇,四季丑日是红沙。
正、四、七、十月巳日,二、五、八、十一月酉日,三、六、九、十二月丑日为小红沙日。
15、伏断日,忌嫁娶:
以下各日支逢二十八宿如此列者,谓之伏断日
子丑=斗 寅=室 卯=女 辰=箕 巳=房
午=角 未=张 申酉=鬼觜 戌=胃 亥=壁
16、娶主要犯凶星:
逢以下主要凶星要考虑是否用此日,归忌、月厌、厌对、天罡、河魁、往亡、阴差、阳错、月破、受死、无翅、披麻、天贼、地贼。
看破红尘
附录1:彭祖百忌日
甲不开仓,财物耗亡;乙不栽植,千株不长。
丙不修灶,必见火殃;丁不剃头,头主生疮。
戊不受田,田主不祥;已不破券,二主并亡。
庚不经络,织机虚张;辛不合酱,主人不尝。
壬不决水,难更堤防;癸不词论,理弱敌强。
子不问卜,自惹灾殃;丑不冠带,主不还乡。
寅不祭祀,鬼神不尝;卯不穿井,泉水不香。
辰不哭泣,必主重丧;巳不远行,财物伏藏。
午不苫盖,室主更张;未不服药,毒气入肠。
申不安床,鬼祟入房;酉不会客,宾主有伤。
戌不吃犬,作怪上床;亥不嫁娶,必主分张。
建宜出行,不可开仓;除可服药,针炙亦良。
满可肆市,服药遭殃;平可涂泥,安机吉昌。
定宜进畜,入学名扬;执可捕捉,盗贼难藏。
破宜治病,必主安康;危可捕鱼,不利行船。
成可入学,争讼不强;收宜纳财,却忌安葬。
开可求治,针灸不祥;闭不竖造,只许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