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钧韬:徐阶去矣,金瓶生矣(金学琐记之三)

这个题目令人莫名其妙,匪夷所思。我也觉得很奇怪。

金瓶梅的成书研究有两条路线,一是从文本所写的事件入手,二是从抄本的流传时间入手。

从文本所写的事件入手者,有郑振铎、吴晗、魏子云等大家。从抄本的流传时间入手者,即敝人也。

《金瓶梅》早期抄本流传的线索似有好几条。

王宇泰可能在“万历二十年春,请告归里”前,在北京可能得到了《金瓶梅》抄本二帙。但得之于谁,又传之于谁,不明。

文在兹可能在万历二十九年前后在北京得到《金瓶梅》不全之抄本,后传之于薛冈。但文在兹得之于谁,薛冈又传之于谁,又不明。

与上述两条线索相比较,似乎袁中郎的一条线索较为清晰。

袁中郎所得之《金瓶梅》来源于董思白。

在中郎致董思白书中,中郎问董思白:“《金瓶梅》从何得来”,“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

可见袁氏从董氏处得到的《金瓶梅》只是上半部(或称“数卷”)。袁中郎致董思白书写于万历二十三年。

这里我们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时间,即万历二十三年《金瓶梅》已有抄本在社会上流传,但只有上半部(或称“数卷”)。

董思白的《金瓶梅》又在什么时间,得之于何人之手?答曰:不明。

万历本《金瓶梅词话》书影

万历三十七年,中郎在北京与沈德符谈起《金瓶梅》时说:“第睹数卷,甚奇快。

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沈德符:《野获编》卷二十五)

徐文贞即嘉靖时宰相徐阶,松江华亭人,董思白与其同乡。故董思白的《金瓶梅》有可能来于徐阶。

万历二十三年中郎向董思白提出“《金瓶梅》从何得来”的问题。十四年以后,他当然已有所闻,故对沈德符说了这样一段话,从而使我们可以推断出董思白的书来源于徐阶这样一个重要信息。

时间最晩是万历三十七年。

中郎的《金瓶梅》又传之于何人?首先传给了袁小修。小修《游居柿录》卷三,第207条云:“丁酉,予又下第,依中郎于真州”。

第979条又云:“后从中郎真州,见此书(《金瓶梅》——笔者注)之半”,足见万历二十五年丁酉(1597),袁小修见到了中郎的半部《金瓶梅》。

后来,中郎又将这半部《金瓶梅》借给了谢肇浙。

谢字在杭,长乐人,万历壬辰进士,善诗文,与中郎过从甚密,相交至厚。

《袁中郎全集》中有《与谢在杭》书云:“……《金瓶梅》料已成诵,何久不见还也?弟山中差乐,今不得已,亦当出,不知佳晤何时?葡萄社光景,便已八年……。”

是信写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安家乡。万历二十七年,中郎兄弟在北京发起“结社城西之崇国寺,名曰蒲桃社”,是京师名士“相聚论学”之社团。

当时谢在杭卸湖州推官,至北京候调,有袁中郎诗:《崇国寺葡萄园集黄平倩、钟君威、谢在杭、方子公、伯修、子修剧饮》为证(袁中郎:《瓶花斋集》)。

可见袁中郎于万历二十七年在北京,或其后,将半部《金瓶梅》借给了谢肇浙。

到万历三十四年谢氏还未归还。

谢肇浙在《金瓶梅跋》一文中云:“此书(《金瓶梅》)向无镂版,钞写流传,参差散失。唯弇州家藏者最为完好。余于袁中郎得其十三,于丘诸城得其十五,稍为厘正,而厥所未备,以俟他日。”(谢肇浙:《小草斋文集》卷二十四)

由此可见,谢肇浙确实从中郎处借到了《金瓶梅》抄本的部分,从而使他能够写成《金瓶梅跋》。

这是目前所知的《金瓶梅》传世后最早的一篇研究专文,于研究明人对《金瓶梅》的看法具有重大价值。

《小草斋集》

综上所述,袁中郎为我们透露了《金瓶梅》早期流传的一条重要线索为:徐阶——董思白——袁中郎——(袁小修)——谢肇浙。

袁中郎又为我们透露了《金瓶梅》全本抄本的信息。

袁中郎、袁小修、谢肇浙所见之《金瓶梅》抄本均只有半部(或称数卷)。文在兹、薛冈,王宇泰、王百谷所见亦仅为部分。

当时《金瓶梅》是否有全抄本?出现在什么年代?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袁中郎又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所知,透露《金瓶梅》有全抄本信息者有袁中郎、屠本畯、谢肇浙。

屠本畯《山林经济籍》《经部》卷八《燕史固书第十二》有《金瓶梅》跋语曰:“……王大司寇凤洲先生家藏全书,今已失散。”

刘辉先生考说:“他(屠本畯)为《金瓶梅》所写跋语的时间,最早不能超过万历三十四年,最晚不得迟于万历三十六年,很有可能就是万历三十五年。”(刘辉:《北图馆藏<山林经济籍>与<金瓶梅>》,载《文献》1985年第2期)

由此可知屠本畯所透露的全本信息约在万历三十五年,持有者为王世贞。

谢肇浙在《金瓶梅跋》中曰:“唯弇州家藏者最为完好。”

马泰来先生考云:

“谢肇浙是在万历四十四年至四十五年这两年内,在北京自其工部同僚丘志充处借得《金瓶梅》抄本,并撰写《金瓶梅跋》。”(《诸城丘家与<金瓶梅>》,载《中华文史论丛》1984年第3辑)

这就是说,谢肇浙所透露的全本信息在万历四十四年至四十五年间,持有者仍为王世贞。

袁中郎则透露了全本的另一个信息,时间均比屠本畯、谢肇浙为早。

沈德符《野获编》云:

“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

袁中郎所透露的全本信息在丙午,即万历三十四年,持有者为华亭徐阶及曾孙婿麻城刘承禧。

袁中郎的信息的价值在于:

一、时间为最早——万历三十四年;

二、为《金瓶梅》初刻本底本的来源提供了线索。

沈德符在《野获编》中,引了袁中郎说的“今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后,就说:“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

万历三十四年,袁中郎知刘承禧有全本,三年后(1609)其弟小修就携有其书。

这无疑是告诉我们,袁小修的全本来源于刘承禧。后来袁小修的全本被沈德符借抄带到了苏州,冯梦龙怂恿书坊购刻。

沈德符说此书“坏人心术”,“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沈德符:《野获编》)寻本溯源,《金瓶梅》初刻底本很可能就是抄自徐阶的刘承禧家藏本。

虽然,这仅是推测,但袁中郎所透露的刘承禧家有全本的信息,与《金瓶梅》初刻底本的关系,确是值得深究的。

《万历野获编》

以上,我们已花了很大劲,考出了《金瓶梅》抄本流传的时间节点,如万历二十三年,三十四年,三十五年,四十四年等等,其中只有万历三十五年有些价值,但仍然解决不了问题。

我们只能从持有全抄本的人那里找答案。

据现有史料考知,持有全抄本者为王世贞、徐阶、丘志充、刘承禧、谢肇浙。

谢肇浙的抄本来源于丘志充,刘承禧的抄本来源于徐阶。

丘志充的抄本来源现无法考知,我们只能从王世贞、徐阶那里找答案。王世贞与徐阶乃有非同寻常的关系。

《金瓶梅》的作者极有可能是王世贞。清无名氏《玉娇梨·缘起》指出:

《玉娇梨》与《金瓶梅》,相传并出弇州门客笔,而弇州集大成者也。……客有述其祖曾从弇州游,实得其详。

这条史料的价值非同小可,它确切地告诉我们,《金瓶梅》由王世贞的门人执笔,由王世贞集其大成。

这不等于我的“《金瓶梅》作者王世贞及其门人联合创作说”吗?

清康熙十二年(1673),宋起凤在《稗说·王弇洲著作》中确指《金瓶梅》为王世贞的“中年笔”:

世知四部稿为弇洲先生平生著作,而不知金瓶梅一书,亦先生中年笔也。……弇洲痛父为严相嵩父子所排陷、中间锦衣卫陆炳阴谋孽之,置于法。

弇洲愤懑怼废,乃成此书。……以蔡京父子比相嵩父子,诸狎昵比相嵩羽翼。陆当日蓄群妾,多不检,故书中借诸妇一一刺之。

这段史料的重大价值在于:它明确告诉我们《金瓶梅》为王世贞所作,目的是讥剌严嵩父子,以报杀父之仇。

徐阶(1503—1583),松江华亭人,字子升。历官礼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等职。严嵩事败后,代嵩为首辅。

徐阶与王世贞之父王忬是同僚,而且同受严嵩的排斥。王忬被杀后,严嵩又加害徐阶。嘉靖四十四年严嵩事败。徐阶反严氏父子亦毫不手软。最后置严世蕃于死地的正是徐阶。

同时,正是在徐阶的帮助下,王忬才恢复官职,王世贞也被重新起用为大名兵备副使。

王家有恩于徐家,徐家亦有恩于王家,两家不仅是一般的通家之好,而且是在反对严嵩专政的斗争中互相支持、互相保护,亲密无间、休戚与共。

王世贞动意写作《金瓶梅》,对严嵩父子加以揭露和批判,这完全符合徐阶的愿望,必然会得到徐阶的支持和帮助。

反之,对王世贞来说,徐阶是他父亲的挚友,是自己的恩人、保护人和长辈,因此他动意写作《金瓶梅》亦必然会告诉徐阶,并得到他的支持。

王世贞写完《金瓶梅》,并产生了第一、第二个抄本后,他第一个要赠送的应该是徐阶,这就是徐阶所藏的《金瓶梅》全抄本的来源。

如果大家不同意徐阶的全抄本,来源于王世贞这个结论,这也没有关系。

徐阶绝对不可能是《金瓶梅》的作者,他的全抄本肯定是有人送给他的。而这个人将抄本送给徐阶的时候,当然只可能在徐阶生前,而不可能在徐阶死后。

道理很简单,如果徐阶谢世后,这个人就没有必要将抄本送给徐阶的家人或后人。

由此,我提出一个大胆的推测,徐阶得到《金瓶梅》的全抄本,必然是在他的生前而不可能是死后。

因此,我们可以把徐阶的卒年作为《金瓶梅》成书年代的下限。这一年就是万历十一年(1583)。

这乃是我提出《金瓶梅》成书年代“隆庆说”的依据。

我将徐阶的卒年作为《金瓶梅》成书年代的下限,连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不可思议。

我有个习惯,就是凌晨五更似醒非醒,冥冥之中,灵感所动,忽发奇思妙想。

我的一些文章的选题,观点,乃至段落结构都由此产生。然梦醒起床则思之再三而不得。

于是乎养成另一个习惯,梦中所思则立即起床开灯记之,当天写作乃很顺当。将徐阶的卒年与《金瓶梅》成书年代联系起来,即是似醒非醒中,忽发奇想的产物。

此乃得力于哲学思辨中的联想与推理。万事万物都是有联系的,将联想与推理的范围不断扩大,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此文“徐阶去矣,金瓶生矣”,就是如此这般产生的,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2021.3.28

《周钧韬<金瓶梅>研究精选集》

文章作者单位:深圳市文联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转发请注明出处。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