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角度来看,解决UGC时代的音乐版权保护的关键或许在于建立一个类似于国际上的CWR(Common Works Registration)的数据交换系统。由CISAC(国际作者和作曲家联合会)制定的CWR是音乐作品注册和修订的通用格式,规定了出版商以表演或机械版权注册作品所需的所有元数据。这种通用的信息格式极大地提升了出版商和协会之间的通信效率,而在这方面,中国与国际是脱轨的。不难预见,在音乐跨场景传播和终端智能化的趋势下,未来的音乐鉴权服务难度也将持续加大。但同时,日益旺盛的音乐版权归属的数据需求及其新场景的版权授权需求也将为音乐行业开拓一个巨大的新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