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肚菌——愿者上钩怪不了谁!
昨天虚惊一场。
网友说某地某人在qq发广告搞羊肚菌培植技术培训,说是那儿看起来我有参与,当然一了解不是那么回事,是人家和我有一样的头像,qq系统头像谁都可以用,这个没有话说,算不得冒充。
关于羊肚菌培植技术,实际上大家心知肚明,研究很费事,而学习很容易。当然,容易的东西多半要么烂市了,要么效果要打折。我个人估计,谭方河先生当初也是商业认识不足,所以没注重保密和保护,结果被人家抢注了专利。
但既然专利没有了,大家卖卖技术,理论上是没有任何法律问题的,但正如前面所说,羊肚菌培植技术也是不保证效果的。
最近以来, 我发了不少批判鼓吹大力发展羊肚菌的文章,但是很多人错误理解我对羊肚菌培植技术本身持否认态度,这是大错的。
首先,这个技术实现了从无到有,他是有实质性贡献的。但另一方面的情况是因为技术的成熟度不够,作为产业需求的支持能力不足,也是存在遗憾的。从科技进步的角度看,贡献与够用之间不能划等号,贡献必须持续累积到一定程度才达到够用,这是任何科技进步的必然过程。比如CDMA技术,从发明到应用,经历了几十年,在手机通讯应用这个技术之前,他的贡献是不容否定的。
真正搞乱羊肚菌技术市场的人,是那些急于通过技术培训赚取暴利的人,据我了解,这套技术的总结者自己并没有急于推销技术,但绵阳那位先生则是最早对外公开培训的,这种培训的结果尽管很差,但中国人的逻辑是“有人成功就是靠谱”,是没有偶然和必然区别的,是不考虑自身能力条件机遇因素的。所以培训者固然很坏,上当者也不是没有责任的。写文章的今天中午,微信群就有个老忽悠公然声称羊肚菌培植技术已经很成熟了,我没被老忽悠吓到,而是被那些立即感兴趣的网友吓到。
有些网友把羊肚菌和一般木腐菌一样看待,以为今年我出了几个,明年就是一片,后年就发达了,我的技术在进步!而事实上,包括发明人自己,到现在这一步后,都没有明显的再进步,不要说普通的仅仅学了点皮毛的人。抛开市场变化不谈,只是这种不稳定,就已经造成了不少脱富致贫,而拿辛苦血汗钱做赌注希望脱贫致富,与希望天上掉馅饼没什么不同。
最坏的不是培训本身,而是在培训宣传,包括卖菌种方面宣称效果。羊肚菌生产现在的状况,没有任何人敢于保证效果,但宣传不这么说,所以纠纷就多了。而宣传效果的效果,就是能够吸引别人进来,这和传销很像,国人科学素养不够的最大问题,是不按逻辑套路做判断,这是上当的本质原因。
合肥会议上,我亲自听到四川农科院姜邻先生说这个技术目前没有绝对把握,这是实际事情。当然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确定说成功概率有多高,成功的产量水平标准是多少。不过2016年羊肚菌产季时,云贵川鄂基本上是一片哀鸿。
然而,我从许多吃亏过的人那里听到的评价与我的看法截然相反。他们大骂那些要求签合同不保证结果的菌种技术供应者,因为他们的失败没有理由找人家索赔。我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有什么道理,既然人家明确不保证,你也同意要,那自然责任是不能由人家承担的,这个事情再简单不过了。反过来看,那些只标榜过去那里那里我供应的结果好,绝口不提失败责任的,你觉得可以索赔么?错,也不可以,因为不是道理不可以,而是事实不可以——赔不起啊。最多退你菌种款,这个还得看你如何争取,争取成本也不低的,因为如果距离远了,他不鸟你,你有什么招?打官司在中国是一件能避免则避免的事情,中国的经济官司通常是和稀泥的糊涂账,为了稳定,是不能让某些该破产者破产的!——这也许是中国经济领域犯罪风险小的本源,所以经济犯罪就特别普遍,尤其是小骗型的,层出不穷,马云就是这种小骗的总统。这样的法制文化,诚信只能说是一种天然的品德,后天培育完全背道而驰,去tmd的gp中国法律。
不保证效果,其实是一种警告,人家警告了你还视而不见,你好意思说人家?抽烟得病的能起诉烟厂吗?人家都赫然写着“吸烟有害健康”,而这几个字,就是曾经有人起诉烟厂的结果,现在甚至成为强制要求了。所以,不管是做羊肚菌技术培训还是菌种销售,凡是明确告诉你风险很大的,那就都是好人!
我唯一感觉应该有的话是“羊肚菌培植风险很大,入行后果自负”这样的词语能够进入宣传广告,那样的话,你是愿者上钩,怪不了谁的。
现在已经吃亏了的你,也一样怪不了谁!
不大不小菇的分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