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一桩旧案:只因妻子不愿同房,糊涂丈夫暴力行凶酿成悲剧
话说1986年8月初,天津市南开区发生一起丈夫杀妻案,令人感到无语的是,丈夫的行凶原因,竟是因为妻子不肯与其同房所致。究竟此案如何一个来龙去脉,且听“大狮”慢慢道来。

需说明,为了尊重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家属,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名。
1985年10月,家住天津南开的吴小海,经工友结识,认识了同属南开区的程玲玲。吴小海时年28岁,程玲玲时年27岁,这个岁数不管在什么年代,都符合大龄青年的标准。吴小海之所以到了这个岁数还没能找到女朋友,是因为他的家境条件很不咋地,外表也很是一般,在认识程玲玲之前倒也不是没人给他介绍过对象,只不过介绍一个吹一个,女方全都看不上他。就这么着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了接近而立之年,这才终于遇到程玲玲这个愿意跟他处对象的大龄女青年。
而程玲玲到了27岁还未能找到如意郎君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她的眼光有多高,又或是要求的条件有多高,就因为她在20岁的时候处过一个对象,而那个男人是个负心汉,明明答应了会跟她结婚,却在领结婚证之前突然提出分手。突如其来的打击,伤透了少女脆弱的心灵,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惧怕再被男人“放鸽子”,因此不敢轻易跟男人接触,她的性格本就不怎么外向,久而久之,因忧思多虑而变得更加内向。若不是亲朋好友不间断地给她“提腰打气”,她还不肯跟吴小海见面。

两个大龄男女相处了一段时间,从腼腆到熟络,从不敢牵手到敢于牵手,终于在1986年的5月,决定凑成一个小家庭。但到了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时候,程玲玲因为一些档案不齐全的缘故,致使结婚证办不下来。吴小海的家人已经发出了请帖,若到了定好的日子不能成婚的话,吴家很难给亲戚朋友一个交代。
事出有因,不能耽搁,于是在双方家长的同意下,两人决定先把婚事办完,再慢慢想办法补证。婚礼顺利举行,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晚上,亲朋好友散尽之后,新婚夫妻自然要顺理成章地行周公之礼,这是人类繁衍生息的正常行为,只要合理合法,任何人也不能干涉。
不料好事多磨,本应该愉快的事情,却变得极不愉快。程玲玲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真的在生理方面有隐疾,事后感觉身体极不舒服,为此还专门去了一趟卫生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她的身体没有任何症状,极有可能是心理因素导致不适。
吴小海好不容易讨到老婆,自然要倍加呵护,他心里面再怎么着急,也要强装笑脸对妻子嘘寒问暖,劝妻子放松心态,慢慢调理,他可以再多等些日子。

程玲玲知道自己亏欠着丈夫,但自己又的确没有办法尽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只能找借口回娘家住。明明结了婚,却不能正常过日子,这种生活换成任何人都会感到憋屈。吴小海起初还能隐忍不发,但时间一长,他的好脾气被磨了个干干净净,隐忍了许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8月3日的中午,喝了酒的吴小海带着火气来到程家,当着岳父岳母的面,数落着程玲玲的种种不是。岳父母得知内情后,深感对不住姑爷,因此也就没替女儿说好话。吴小海见岳父母给自己撑腰,也不管程玲玲愿不愿意,强行给拉回了家。把门一关,要给程玲玲“上上课”。
程玲玲也不是什么好脾气,在娘家的时候当着父母的面,不愿意跟吴小海吵架。如今屋里就她跟吴小海两人,她索性把“老姑娘”混不讲理的劲头儿拿了出来,跟吴小海面对面争吵起来。
吴小海气得失去理智,抡巴掌给了程玲玲一记耳光子。程玲玲被打急了眼,疯一般推开挡在面前的吴小海,叫嚷着要跟吴小海散伙,同时想要开门出去。吴小海不准她出去,从背后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用力一拽,将她拽个跟头。

程玲玲爬起来跟吴小海厮打,双手在吴小海的脸上疯狂乱抓,把吴小海本来就不怎么好看的一张脸抓成了大花脸。吴小海毕竟是个男人,在力气上比程玲玲大得多,他气急败坏,朝着程玲玲的太阳穴就是一记重拳。这一拳用力不小,程玲玲的身子直挺挺地往后一仰,重重地摔在地上。
吴小海此刻也意识到自己太过分,不该出重拳打女人,于是赶紧去搀扶程玲玲,并不断地道歉,祈求程玲玲原谅他。
程玲玲清醒过来后,非但不肯原谅吴小海,反倒更加疯狂地施以抓咬。吴小海再次被激怒,两只铁钳子一样的大手掐住了程玲玲的脖子,威胁她不要再发疯。
程玲玲被掐得眼泪鼻涕横流,吴小海心一软,赶紧松开了手。程玲玲拼命喘着气,一边咳嗽着,一边疯一般地叫嚷:“你有能耐就掐死我!掐死我,你想干嘛就干嘛,你要没种,你就不是男人,这辈子也别想碰我一下!”
这番话彻底激怒了吴小海,两只松开的手重又掐住了程玲玲的脖子,直至程玲玲的双脚不再乱蹬,瞳孔逐渐放大,他才终于松手。然后,对已经人事不省的执拗妻子,做出一个丈夫应做之事。

等到吴小海的理智恢复之后,才意识到闯下大祸,他以自己从单位学来的急救手法,想要让妻子醒过来,但任他如何按压心口,又如何呼唤妻子的名字,程玲玲始终一动不动。筋疲力尽的吴小海终于明白,妻子再也不会醒来,是他亲手杀死了妻子,他为此深深自责。事到如今,他唯有以死赎罪。
然而,就在他用菜刀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力割开三条血口之后,屋门突然被人撞开,原来是听到声音的邻居在感觉事态不妙之后,跑去喊来了他的父母。父母的突然而至,救下了正在做傻事的儿子。
随后,公安和急救人员赶到,程玲玲和吴小海被拉到医院抢救。由于吴小海的伤口不是很深,所以很快便脱离了性命危险,而程玲玲却没能救过来,27岁的大好青春就这样葬送掉了。

那么此案又是如何一个判决结果呢?长话短说,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审理,此案最终被认定不符合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性质,应判吴小海过失杀人罪。理由是吴小海在当时的环境下,已经使出了正常人应有的理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事态的严重性,客观上发生了程玲玲的死亡结果。故而,此案被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吴小海入狱五年,并在经济上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
好了,一桩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丈夫杀妻案到此讲完了。说到底,还是两人在婚前没能磨合好,才导致婚后发生悲剧。这起案件,吴小海应付主要责任不假,但程玲玲就真的一点责任也没有吗?起码,我不认为她一点责任都没有,不知您各位又有何种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