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周恩来总理与《中国红十字会会章》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面临着历史抉择,何去何从成为困扰红会人员的一个重大问题。周总理对中国红十字会一直非常关心,以后中国红十字会从改组的酝酿,到总会迁京、协商改组会议的召开,每一个环节,都倾注了周总理的特别关照。日理万机中,总理还为中国红十字会亲笔修改会章,这在中外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史上是罕见的。
1950年3月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代表在上海召集各地分会代表40余人,举行工作检讨会,决定派代表团赴京向政府表达改组的愿望。代表团到京后,卫生部长李德全亲自接见。然后,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贺诚专门接见了胡兰生秘书长,并应允将代表团的意见转报周恩来总理。周总理根据红会的具体情况做出指示:红会迁往北京改组,由卫生部和中国人民救济总会负责领导改组工作,具体筹备工作由救济总会负责。周总理的指示是红会改组工作迅速开展的重要原因。
1950年5月初,胡兰生秘书长再次进京商谈总会迁京和改组事宜,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秘书长伍云甫接见胡兰生并告知,根据周总理的指示,经过卫生部、外交部商议,提出四点意见:(一)鉴于红十字会的特点及历史现状,采取改组方式而不是接管方式,将旧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为中国红十字会;(二)总会搬迁北京,现有职工除不愿赴北京者外,全部留用;(三)总会所有资产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处理;(四)将北京市民政局幼儿园占用的北京东城干面胡同22号房屋腾出来作为总会迁京后的会址。

周恩来总理亲自修改的
《中国红十字会会章》
1950年8月2日至3日,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会议上,各代表对会章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翻来覆去修改了好几遍,最后通过一个会章草案。8月3日会议闭幕,会议主席团将改组经过、新会章草案、新会长、理事名单呈报政务院周总理处。总理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改组工作非常重视,亲自对《中国红十字会会章》进行修改,认定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是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和工作方针。
8月21日,周恩来亲笔致信毛泽东、刘少奇等,称:“送上伍云甫同志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改组的报告,拟予以批准。中国红十字会尚有些社会基础,特别是医院及卫生人员,我们必须予以接管和维持,而国际红十字会的组织,苏联及东欧国家也都在内,他们需要我们加入进去,故我们在开全国人民救济代表会议时,即决定改组该会,胡兰生当表示接受。先改组完成,拟推李德全、伍云甫二人前往出席日内瓦国际红十字大会。特报。”
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公布了新的经过周恩来总理修改的《中国红十字会会章》,共六章25条,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名称、性质、宗旨、任务、标志、会址、职权、责任、分会设置都做了明确规定。《会章》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根据'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总方针及'动员和组织人民实行自救助人’的救济福利方针,以协助各级人民政府,面向人民大众,宣传并推广防疫、卫生、医药及救济福利事业为宗旨。”其任务是:团结群众,担任救护训练及宣传公共卫生;推广卫生防疫工作,进行医疗服务;办理灾害救助及救济性医药卫生工作;在必要情形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担负国际性救助及医疗服务。
周恩来总理在中国红十字会的改组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当时任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参与红会改组工作并被选为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的龚普生在回忆这段历史时满怀深情地说:“新中国的红十字会可以说是在周总理亲自关怀下成立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