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帝国兴衰史(三):旭日初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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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撒克逊时代到诺曼征服初期,只有贵族会议,人民议会只是形式上的。
无产阶级,包括小资产阶级和小骑士都没什么地位。
经过金雀花王朝亨利二世的改革以后,经过亨利三世,到爱德华一世时期,英国现在的国会制度基本就确立了。
这个制度包括国王、上议院、下议院,上议院继承了亨利二世之前的议事会,就是贵族议会。
下议院
这个下议院,是一个全新的产物,一开始是为了和西蒙·德·蒙德福特打仗,就是第二次伯爵战争。
蒙德福特率领贵族反抗亨利三世的统治,然后双方都需要争取各个自治市的普通有产阶级的支持。

西蒙·德·蒙德福特,现代议会制的创始人之一
目的很明确,我知道你们的钱不少,尽管我作为国王,是依靠自己的收入,其他领主也是靠他们自己的收入。
你们也是依靠你们自己收入生活,我们本来谁也不该干涉谁,但是现在要打仗了。
打仗不光是我们国王领主的事,也关系到英国全部居民。
你想,如果我们双方其中的一方获胜了,你们是不是也要做个选择,如果你们不依靠我这个善良又明智的国王保护,敌军来了是不是会劫掠你们?
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国王是非常正义、善良、且仁慈的,那你就捐点钱给你们的国王吧。
注意,这个是“捐钱”,而不是税收,因为国王和领主没有权力,也没有理由向大家征税要钱什么的。
况且就算是国王要钱,自治市也未必给,一般的自治市是有自己的武装和自治机构的,国王也不一定能够打赢自治市。

国王要找自治市要钱,说不定双方就得先打一仗,打仗在任何时代都是很费钱的事,就算打仗了,对方可能还是不给钱,结果是双方都吃亏,所以比较明智的做法,就是双方协商,然后给国王捐献一笔双方都能接受的钱。
最开始下议院是由骑士和自治镇的有产阶级代表组成的,他们就像凑份子,我们的城市还比较富裕,那就多给点,或者说我们城市比较穷,那我就少给点。
至于给多少,国王说了也不算。
而且这种事不能成为惯例,要看下议院的商讨的结果。
因为我们上一篇讲过,根据日耳曼法来说,习惯是神圣的、不可更改的。
如果自古以来的习惯就是如此,那么就如物理法则一样不能更改了。
国王想要钱,可以,但是以后不能成为惯例。
这一次我给了250,我要说明,这次是因为战争而特殊的捐款,我认为你这个国王人还不错,我捐给国王250,但是下不为例。
国王以后还要钱,你要说明用途,然后我们看情况商议。
不能说这次给你250,下次你要我还给。
不好意思,就这一次,下次你要有什么事,咱们再商量,如果理由不正当,那我肯定是不给钱的。
在亨利二世之前没有下议院的时候,国王要钱怎么办?

下议院
国王也需要捐款或是借钱,但这件事不是集体的,没有英格兰王国整体的概念。如果国王缺1000块钱打仗,他可能找伦敦捐250,然后其他几个有钱的城市再借点,我不用把所有城市都聚起来。
因为我做这件事也只这一次,做完了就完了,凑够了钱其他人也不用挨个都找一遍。
这也算不上什么制度,所以也没必要召集全国的代表来商议,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出钱的,那他们来也没什么用。
等到亨利三世之后,英国开始卷入了欧洲大陆的政治纠纷中,特别是英法百年战争的军事费用开始上升。
战争逐渐变成了常态,而非临时现象,在这个情况下,大家的预期变成了,国王肯定是要去法国打仗的,打仗一定是要花钱的,那么有钱的城市多少会捐一些,既然如此,分别谈判的成本是很高的。
那我不如把全国各地城市代表都叫来,一次会议就把问题都解决了。
然后大家认为,这样固定开会比较方便,那么就形成了固定的制度和固定的地点,之后到了爱德华一世之后,国会就一脉相传了,一直到现在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会都是没有中断的。

上议院
封建与官僚
有不少人把欧洲的封建制度与东方秦始皇以后的那种专制制度混为一谈。
但实际上,东方的儒家帝制,有严格的等级区分,皇帝、官僚、居民,君就是君,臣就是臣,民就是民,是有严格的等级区分的,民是没有政治权力的。
皇帝如果向他的臣民行使权力,比如打仗要钱什么的,是不会与子民商讨的,我想征多少就征多少,这完全就看皇帝的德行,而且皇帝可以随意更换官吏,来治理臣民。
而欧洲的封建体系,他的等级划分并不是那么明确,国王、贵族、骑士都有政治权力,他愿意和国王合作就合作,不愿意合作就不合作。
各个阶级的权力划分不明确,必须通过谈判才能确定国家开支,这种制度就和现代的民主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了。
但不同的地方在于,那些没有钱的无产阶级平民,是没有政治权力的,这点倒是很像东方的专制帝国。
除了这点之外,中世纪的英格兰包括大多数的封建王国,已经具备了现代立宪的条件。
而近代,就是法国大革命之后主要变化,就是扩大了政治参与范围,扩大了“人民”的定义。
但这对于英格兰原有的政治制度其实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英格兰本来就有国会,有议院,只是现在条件允许了,把门槛放下来而已。
而儒家帝制,虽然有科举,但是门槛还是相对较高的,因为只有有钱人才读得起书,一般的普通家庭是供养不起一个完全不事生产的成年男子的。
因此他就没有一个可以立宪民主的基础,即便后面有类似的制度,那也是通过殖民引进的。
封建宪制在英法百年战争奠定了基础,但是这个时候,英格兰和欧洲大陆的封建王国并没有什么区别。
英国的政治制度与体制,相比于其他王国是完善了一些,但区别还不是特别大,法兰西同样是一个分权的封建王国、神圣罗马是、波兰也是。
这就是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整个欧洲的政治体制,在此之后,英格兰经过几次重大的转折,逐渐与欧洲大陆及其他地区产生了分化。
首先是,在金雀花王朝的爱德华一世,到兰开斯特王朝,这段时间是君主立宪的时期。
这种封建的君主立宪,起到重要作用的是上议院,因为国家的开支还有限,小骑士和小资产阶级的作用不是很大,同时召集起来也比较麻烦。
战争也是贵族之间的事,贵族组成的上议院主要是对国王起到约束的作用,也就是说,这个时代是国王与领主之间分权的时代。
贵族组成的国会能对国王进行约束,从这个角度看,这种体制与现在的君主立宪没什么区别。
国王不像是东方专制帝国,可以独断独行,法律也是国会制定出来的。
这种体制经历了蔷薇战争,就是红白玫瑰战争,到了约克王朝时代,英国包括欧洲大陆面临一种新的挑战。

这个挑战是来自君主立宪与强势新君主的挑战。
代表人物就是法国的路易十一,和英国的爱德华四世。
路易十一是绝对君主制的代表,他的外号是“蜘蛛国王”,以诡诈著称,他的政策就是分化挑拨,软硬兼施,打击大贵族。
在封建宪制下,限制国王权力的主要是贵族组成的上议院。
国王通过玫瑰战争和疯狂战争,这种封建性战争打败了大贵族,削弱了大贵族原有的政治和经济实力,使国王的权力进一步的扩张。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像是伦敦和里昂这种城市变得比以前富裕多了。
欧洲通过地中海贸易,使欧洲整体的经济都在上升。
于是,市民阶层的影响力开始上升,他们开始不再满足自己的政治权力地位,从他们角度看来,压迫自己的主要是大贵族,他们可以和国王结盟,这就是法国常见的现象。
国王与市民阶层形成联盟,用平民阶层出身的学者做大臣,削弱封建贵族的势力,最后实现绝对主义王权,所以路易十四会说“朕即国家”。
说明王权在封建主义下发展到了最高峰。

路易十四
英格兰王国也想学习这种模式,到了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在他统治下,英国教会脱离了罗马教廷。
而就在这个时候,英国与法国、乃至整个欧洲大陆的路径就分离了,欧洲这边,尤其是法国,因为人民议会赋予了法兰西国王无限征税的权力。
如此法兰西王国就没必要召开平民议会了,因为法国国王有权力征税了,从而建立起了官僚制度的雏形,就是后来的行政法院和法兰西财政署。
法兰西财政署是一种完全违背封建性质的机构,因为他不是由封建贵族组成的,同时国王也无法任命贵族。
比如田氏代齐,周天子能不能够册命田和为齐侯?当然是不能的。
周天子只是象征性的承认一下,不能像是今天,我任命你田氏为山东省省长。
诸侯是诸侯,当年把姜太公吕尚封在齐地之后,齐侯是不必听命于天子的。
这就是封建与行政官僚之间的区别。
法兰西财政署,是欧洲封建制下,第一次出现了原先没有的权力,他可以自己撤换官吏。
这些官吏的出身一般都不是贵族,而是市民中那些学习比较好,学问比较大的,就像是中国科举的举子。
这种人原本是没什么政治权力的,不过是有点学问而已,你靠着这个本事给国王办事,国王给你官做,但也可以解雇你,那么你就只能依附于国王。
没了国王,你这个学问就是一文不值,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你的学问,只能卖给国王,否则屁都不是。
这样一个类似士大夫阶层,他就是王权的天然盟友。
国王依靠从市民中收税获得的财政支持,然后培养出一批平民阶级的大臣,逐步的建立起封建体系之外,只属于国王的财政机构。
这个机构随着战争不断升级扩大,最初征税只是用于战争,后来就变成了国家的主要收入,法兰西国王在绝对征税和行政官僚制度的支持之下,形成了路易十四所说的“朕即国家”那种格局。
王权强化
而英国这边,约克王朝击败了兰开斯特王朝,主要是因为伦敦站在了爱德华四世这一边。
双方都有贵族支持,基本上是势均力敌的,但伦敦市站到了爱德华一边,约克王朝获得了大量的金钱支持,北方的玛格丽特就不是对手了。
约克王朝之所以能够获胜,就是伦敦市起了关键的作用,爱德华四世的政策就是尽量讨好市民阶级,比如他的王后伊丽莎白·伍德维尔,很有可能就是平民阶级而非贵族。
所以伦敦市民非常欢迎这位存疑的“贵族”王后,这也引起了欧洲其他君主的不满。
因为按照传统,英格兰国王应该娶外国的贵族公主,所以爱德华一死,格洛斯特公爵,就是那个被莎士比亚描写为驼背暴君的理查王,继位后推翻了爱德华的两个幼子和王后伊丽莎白的家属,同时把几个外戚也杀掉了。
正是因为爱德华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当时的传统,导致了老牌贵族的不满,所以根基并不稳固。
最后,亨利都铎重新统一了两个王族,推翻了理查国王以后,开始了进一步的强化王权。
下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