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水晶婚前一天

嗨,我是哈哈大笑,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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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晚上无聊,踱到一帆的房间,看着正在写作业的她,满含赞许地说:我闺女埋头学习的样子像极了我初中的时候。小妞抬头看看我,云淡风轻地应声:“你初中不是光搞对象了吗?”
我灰溜溜地退出她的房间,跟客厅的老刘“鹦鹉学舌”,他仰头哈哈大笑,好像这事是我一个人的错一样。我瞅瞅房顶,感觉那笑声又弹了回来,像球一样弹到我身上蹦开去又跳回到我脚上。
他母亲的,我要不早恋,就没有早婚,没有早婚就没有早育,说不定你现在才上幼儿园呢!

遥想她妈当年,……雄姿英发……谈笑间芳心悄然暗许——“波—若—波—罗—蜜—”


刘同学是个插班生,原本应该上三年级的他插到了二年级。说的直白些,留级留下来的。据说是为了追随一个女生,人家留级他也留级,人家转学,他也转学。所以,刘同学原是“使君有妇”的,我不是那个“妇”。那个“妇”在我的隔壁班级——大眼睛,会唱歌。周遭的男生总是嘻笑着追逐着她要糖吃,每一次,他都适时解围,不承认,不否认,只说你们不要逗她,我买!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得爱情,我只是觉得有一棵幼小的种子被悄悄地投放到了心底,阳光一照就痒痒的,像是要发芽一般——我也想要个男生保护着自己。
潜意识里,我们终究会有故事发生!直到,一切那么顺理成章,老师把我们安排成了前后桌。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吧,只是不知道,谁,是谁的月。

那一年,我的调皮变本加厉,常常在中午的时候,一个人霸占着甬路边的水龙头,捂一半,留一半,逮谁骑车从那里过,就调整方向喷谁。定格的记忆里,那些溅起的水珠被太阳照耀成彩虹的颜色,而瘦小枯干的我,英雄般地看着那些落荒而逃的男孩子笑得合不拢嘴;我还会在课堂上,拿小刀把粉笔断开几小截,削出棱角,变成小正方体,然后再点上点做成骰子,而那些削掉的粉笔灰看谁不顺眼就扔给谁——这样一个女孩子,想不被人忽略性别都难。
刘同学一直当我是不谙世事的假小子,下课吃东西的时候分我一些零食,上课听音乐的时候给我一个耳机,低头玩耍的时候会从头上弹我一指,而我,只要他起身回答问题,便勾住他的凳子往后一拉,每一次,他转头,我一脸狡黠!

他是个地道的不良少年,抽烟喝酒还打架。但是我偏偏喜欢那样的男生。他教我像赌神一样扔纸牌,教我合拢双手吹口哨,教我用舌尖勾住唾液吹泡泡,他给我演示倒着骑自行车,拍着腮帮吐出连环的烟圈……那些东西新奇又刺激,对于一个爱玩的孩子来说,我喜欢并崇拜!
但他不允许我成为他那样一个“坏孩子”,那时候班里也私下传阅黄色小说,我对“黄色”很是好奇,也借来看,总被他劈手夺过,扔得远远的。他叮嘱我好好学习,那些东西不应该是我看的,我要做的,是老师眼的好学生——我喜欢这份霸道的好。

青春的日子,如同草叶上的露珠,晶莹着,透明着,我把露珠穿成珍珠,珍藏在生命的记忆中。那是记忆中的至宝,那是独一无二的快乐,如同三毛笔下所诠释:没有狂喜,没有苦痛,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


大眼睛女孩是住校生,有宿舍的,他俩老是闹矛盾,她气鼓鼓的样子让我很是好奇。恋爱究竟是个怎样的滋味?调皮如我,找到了另一个搭档——闺蜜,我俩蹑手蹑脚地跟踪到宿舍再去偷听,我听见那个男孩子压低声音说:“你说吧,你要我怎样我就怎样做!”本来恶作剧的我心里很是异样,拉着闺蜜黯然地离开了。我想象不出那样痞痞的一个大男生肯低声下气地对一个小姑娘道歉,我羡慕还嫉妒了。
想来,我也曾是那个大眼睛女孩的“耿耿于怀”,有一天,她甩着高高的马尾来找他,递过一张纸,我凑上去看看,罗列了好几个女孩的名字,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讲,那是她开出的“黑名单”,上面的每个人都有第三者的嫌疑,我也位居其中。不知道为什么,我偷偷地笑了!

那时,“你若精彩,蝴蝶自来”还没有横空出世,我在五颜六色的花朵当中相形见绌,无色无味也就罢了,还迟迟不让我发育。从未曾想过自己也会被别人喜欢,结果“蝴蝶”竟悄无声息地飞来了。
有个高个子男孩子居然开始追求我。他说,那一天,我们玩喷水的游戏,正好,我一扭头,他的水枪喷了我一脸,我不但没生气,反而笑了,那个时候的我好可爱,于是,他喜欢上了我。他把他的水枪连同情书一起送给我,让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我慌了,原来被喜欢也是一件令人慌张的事情……

生命里有过了喜欢,有过被喜欢,我的少女封印终于被解开!一对对青葱的少年吵吵闹闹,一段段懵懂的感情分分合合,一段段注定的姻缘兜兜转转,那个长不大的毛丫头终于和刘同学走到了一起。也许,早在那个中午,我发本给他,说你怎么起个女孩名字的时候,就对他有了留意。也许,早在那个课间,他防备我要抽走凳子时就对我有了好感。
我不知道哪一天,是我们爱情故事的第一页,我只记得刘同学说,有一天晚上,他作了一个梦,梦见我成了他的同桌,在梦里,他开心极了。我没有追问这个梦境产生的时间,爱了就好,谁先爱上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一起!

时光渐行渐远好多年,可我依然记得我们的故事曾是街头巷尾的谈资,就连我的老师也说老刘“骗”得了我的芳心,赚了一个大便宜。其实,赚到的那个人是我才对。我不过是把光鲜亮丽的衣服穿在了最外层,而老刘的那份赤诚和美好则是掩在了骨子里。
有人不解,是因为你们没有看到小宇作了傻事,那个男人对他母亲说:“她若有个三长两短我便随她而去的坚定”;你们不懂,是因为你们没看到小宇害了结石,那个男人屈膝跪地在菩萨面前为他老婆祈祷的诚心;你们不平,是因为你们没有看到小宇耍了小性,那个男人明明有理还肯忍气吞声的肚量……这世间的种种,没有“身”入其中,便不会拥有发言权。日子,终究是过给自己的,这世间,有遗憾,有永恒,或许,唯有爱,才会凝结成一生的感动!

十五年前的今天,在一片喜庆的气氛中,我很不合时宜的生病了,高烧不退——直达三九度七!最后住进了医院。我不知道,有没有一种说法。新婚前一天,新郎和新娘可否相见,但是夜色中他来了,我打着点滴趴在病床上,他就那样蹲在床边夹起一只饺子喂我一口又一口。那一晚,我提前感到了婚姻的幸福,当陪床的家人扭转头拭去眼泪的时候,我,却笑了。从来就不曾后悔,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这样一个男人。
十五年前是这样,十五年后依然如是!

明天,我的结婚纪念日——水晶婚快乐!
老刘AND我!

我希望有个人如你一般——晓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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