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整治!业主注意了,这笔钱能问物业拿回来了!

在大家居住的小区,或多或少都会在电梯上、楼道里、社区内经常看到这样的广告。
众所周知,小区广告传播群体明确、曝光量不低,而且这些广告每个月都在变,相应地,这些广告的收费可不低;但很少人会意识到,这笔广告的收入居然和自己有关!

除了电梯广告,这些收益也和业主息息相关:属于全体业主的幼儿园、会所、游泳池、健身房等用房租金,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但物业是否有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或侵占公共收益,或未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
针对这些问题,福建省省住建厅将与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
另外,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厦门也将推出一些相关措施,目前初稿已出,确定以后将和相关部门联合发文。

根据工作部署,各市、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和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

同时,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照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摸底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备案情况,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和项目台账,不留死角。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整治行动分为五个阶段,涉及四大领域。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就地化解问题。

△五个阶段

△四大领域

若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处罚。受处罚的企业将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由发改部门将相关信息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企业和人员存在暴力抗拒检查或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等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9月份,相关部门将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整治情况,同时,建立健全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部分来源:厦门网、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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