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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跟踪监督组,于5月27日—29日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印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在健全工作机制、拓宽资金争取渠道、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边境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有所增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为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打下坚实基础。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全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意见,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2个边境旗分别成立了“兴边富民行动办公室”,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二是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市政府研究起草了《巴彦淖尔市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方案》,现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研究通过,近期修改完善后印发。乌拉特中旗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为兴边富民行动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细化了内容。乌拉特后旗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乌拉特后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待研究后正式印发。
(二)关于“进一步拓宽资金争取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全市紧紧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的有利契机,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010万元,其中向2个边境旗安排兴边富民行动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470万元,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额的67.4%。乌拉特中旗累计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710万元,乌拉特后旗累计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76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艺、草原旅游等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及牧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了兴边富民行动和政府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草原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的特点,实现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牧民增收的和谐发展。二是建立完善争取项目资金的激励机制和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要求,支持贫困边境旗统筹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形成工作合力,助推巴彦淖尔市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规范项目申报、实施程序,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市政府督促边境旗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乌拉特后旗针对当前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的问题,研究制定《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实施流程》等规范性措施,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关于“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建立边民生产保障机制”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兴边富民”储备库,把好资金使用的“方向盘”。根据自治区《关于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2019-2023年度兴边富民行动重大项目策划表》,项目113个,总投资64.2亿元,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边境牧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强边境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延边开发开放等5大类30多种建设项目。二是有效整合各类涉农涉牧资金,以少数民族边境地区为重点,集中精力实施一批风光互补、通村公路(水泥路、小油路)、储水窖、储草棚、信号扩大器等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改善边境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条件,鼓励边民贴边生产、抵边居住,安心生活、定心守边。三是多部门联动,成立专项推进组,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和聚居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繁荣发展民族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民生事业,如乌拉特中旗使用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和聚居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率先在全市开展汉授高中“两免”、民族学前教育“一免一补”和农牧区中小学生安全免费乘车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持续推进名师履职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全自治区第一名通过国家验收。四是研究出台差别化扶持政策,解决民贸民品企业尤其是少数民族经营管理的小作坊在资金、用地、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五是认真核实边境居民人数和享受补贴金额,按时发放边境居民生活补助,进一步提高边境居民工资性收入,202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边民补助资金4968.9万元,我市将抵边乡镇(苏木)居住的非一线边民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人提高为3000元/人,切实增强边境群众守土固边的责任心和自豪感。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为了营造浓厚的兴边富民行动舆论氛围,全面展示巴彦淖尔市兴边富民行动取得的巨大成就,市政府与边境旗共同制作完成了“兴边富民行动”专题宣传片,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兴边富民行动的成功实践。二是在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等新媒体上大力宣传26篇(次)“兴边富民”惠民政策、边境旗重大建设项目和先进典型等内容,使党的民族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两个边境旗也积极作为,结合地广人稀的地域特点,创新性的进行兴边富民宣传活动。乌拉特中旗邀请上级讲师团、党校、社科院校等专家、学者开展讲座,挑选致富能手、百姓名嘴等乡土宣讲员组建“草原学习轻骑兵”宣讲小分队,深入机关、苏木镇、嘎查村开展宣讲,全面、及时、准确宣传解读兴边富民行动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同时针对今年疫情防控实际,采取实地宣讲和网上宣传相结合,依托“学习强国”“云上乌拉特中旗”、网上学习讲堂等平台,通过转发网课视频、语音讲义等形式开展全时教育,努力扩大理论宣传的覆盖面,全力营造浓厚的兴边富民行动舆论氛围。乌拉特后旗在旗电视台录制播放《“兴边富民”行动政策解读》访谈节目和“兴边富民行动”专题片,宣传兴边富民惠民政策及兴边富民行动在乌拉特后旗的累累硕果。
二、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兴边富民行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2017年至今,市级层面上目前未成立具体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巴彦淖尔市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方案》仍在修改中,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兴边富民行动宣传氛围不够浓,优先重点发展少数民族边境地区意识有待提升;三是有些资金使用不灵活,覆盖面不广,难形成合力,有些兴边富民资金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灵活度上又受到很大限制。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兴边富民行动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兴边富民“十四五”规划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开创兴边富民行动新局面。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启之年,要高度重视兴边富民行动“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应尽快成立协调小组,形成沟通畅顺的工作机制,在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过程中,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尤其是统筹好部门之间的项目和资金。民委作为具体协调机构,应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各旗政府、各部门的统筹意识还是比较淡薄,必须加强统筹协调意识,圆满完成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整合各有关部门的资源、资金、项目,优先考虑集中投入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同时市政府要认真总结优秀做法和亮点,为全市各部门做好兴边富民行动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思路,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优先”意识。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做到重视到位、多措并举、务实真抓,形成加强宣传推动、营造全民参与到兴边富民行动中的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把兴边富民行动的宣传与我市当前经济建设、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打造边疆靓丽风景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优先重点发展少数民族边境地区意识。同时要加强与网络新闻媒体的互动,充分运用“天赋河套”品牌效应,通过微信、手机、报纸、电视等渠道,宣传和普及兴边富民行动有关内容,提升广大群众优先重点发展少数民族边境地区意识。
(三)强化主体责任,统筹整合资金。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资金监管职责,市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在资金效益上考虑“准和实”,使用上突出“优先”,最大限度用在“关键点”上,优先向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倾斜,在当前基础设施逐渐完善、贫困村脱贫攻坚摘帽、乡村振兴规划、文化旅游产业等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明确资金的投向,将兴边富民资金与其他相关资金有效整合,捆绑使用,但同时根据地区发展实际,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适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的资金使用制度等,增加资金使用的灵活度,带动更多产业发展,振兴边境、富裕边民,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让“兴边富民”工程真正成为增强民族团结和巩固万里边疆的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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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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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人:市人大机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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