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成瘾

最近在整理发文。
发文的意思就是给施工单位发一份文件,比如工作联系单、公司函文、工程罚款单。
在以前,还有问题整改单。但不得不说,问题整改单这个东西,在甲方这里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纯粹就是越俎代庖——质量整改这个东西就应该是监理去负责的。一份问题整改单,绝不是发完就结束了,发出这张单子只是开始,后续的监督整改、整改验收,甚至与施工单位斡旋要求整改才是整个工作的大头,而大部分甲方下发的整改单只停留在发了就完了的阶段,至于施工单位会不会整改,管它嘞。
所以这里就扯到了发文的意义:不出意外,绝大多数发文,仅仅是管理人员为了推卸责任、摆脱干系。
你想啊,假如上头领导怪罪下来了,说哪里哪里没管好,你甩出一张发文给领导,"领导,我发文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了!"
现在结果不好,领导虽然心里觉得不自在,但又无可奈何,毕竟你管理动作到位了。
久而久之,就引申出了一种发文文化:大事小事破事屁事,什么事情解决不了,什么事情不如我意,那就发个文吧,施工单位不一定听,但一定可以把领导应付过去。
我个人觉得,这种无脑的发文模式对整个现场的实质管理毫无作用,甚至徒增甲乙双方的矛盾,末了把监理给架空了,三方都不自在。
而实际上。
一些质量问题,可以假以监理的手去落实。
一些责任归属的确认问题,可以通过监理例会的会议纪要形式记录。
一些催促材料人员的事宜,可以面对面沟通了解清楚情况,现场甲方帮着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催促加工厂。
一些不得不发的大事公函,在下发之前总要和对方领导、高层做过初步接触,有了一些必要的约谈前奏后才能下发吧?
我是写报告、发文出身的,刚毕业那小半年写了几百封发文,不出意外30分钟就能写好一篇让领导满意的发文。
比起发文,我更害怕去现场协调处理那些发文里提到的问题。比如让总包帮忙将电梯挡水槛砌高;要求门窗立即组织人员、材料进场安装窗框等等。
在现场,面对那帮大老粗们有理有据的拒绝,对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实在不自信,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缩在后头,不想甚至不敢去当面沟通,发个文完事的心态。
而往往,发文并没有解决问题,一些有大学生的施工单位还会给你回个文,这来来回回、鸿雁传书似的,既浪费了精力,又浪费了时间。
其实80%的问题,只不过是会议室一坐,双方手上的牌一摊,我想你做什么,你有什么要求,面对面一通沟通就可以解决了。
因为双方出现了矛盾和分歧,所以会有博弈与发文。
解决矛盾和分歧的其中一个办法就是预防问题。
听我们的老总监说以前项目上不会有这么多问题,原因就是之前项目经理每天拉着总监去现场转,一些问题当场拍板解决了,一些问题及时预警规避了,这种日日上现场且解决问题的项目经理算是一个项目的福报。
所以,面对发文,尤其说一些要求对方做什么的发文,我的态度就是:发文前,有没有尽力和对方沟通过,还是说纯粹为了发文而发文,纯粹为了甩锅而发文;以及,发文里谈到的措施比如罚款,是否会实打实地拍下去?
发文的核心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
周末反思,不一定对,诸君共勉。
历史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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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晚会:黑心开发商
总包撤场,有意思极了
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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