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牍中的历史:从两道诏令看曹操的用人治军观

乱世之中什么最贵?不是房产不是珠宝,而是人才!而对于人才如何使用管理?曹操的观点是:以道御之!这个以道御之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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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了解曹操对人才的重视程度。

志在天下的曹操最是深谙个中奥秘。所以当他和袁绍对垒官渡是,能够反败为胜。其中关键一点在他看来袁绍时“布衣之雄,能聚人而不能用人”,在官渡之战胜利后,曹操前往祭奠袁绍,当着众将面前,论起了他和袁绍在人才重要性看法的不一致。

当初袁绍和曹操共同起兵讨伐董卓,袁绍问曹操,如果起事不成功,则依靠什么?曹操反问袁绍对这个问问题的看法。袁绍回答道:南据黄河北阻燕代,同时拥有戎狄兵众的帮助,可以南下争天下,这样应该没问题吧?曹操给出的答案是“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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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袁绍看来,只要拥有了根据地和数量足够多的士兵,就意味着在可以有资本逐鹿天下。因此土地和士兵是第一位的,而在曹操心目中,乱世之中能够辅佐他兼灭群雄征伐天下的是任用天下间的人才,并且能够管理用好每一个人,量才使用、人尽其才,这才是乱世中的真正利器。

不得不说,曹操的格局对于袁绍是一种降维打击。而这种对人才的渴求,在下面将要讲述的两道诏令中,也能看出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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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建安八年五月乙酉诏令(《严败军令》)“《司马法》'将军死馁’,故赵括之母,乞不坐括。是故古之将者,军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内也。自命将征行,但尚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解析:诏令一开头,开宗明义,引用《司马法》中的原文,说明作为领兵作战的将军面对敌人如果畏葸不前就会被处死。说完这个中心意思之后,举了战国时期赵括的故事。这段故事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也给予了确认。《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附记了马服君赵奢及其子赵括的往事。马服君面对强秦以弱胜强,为赵国立下汗马功劳。所以这就为赵括的书生拜将提供了机会。面对长平之战中来势汹汹的秦军,赵国国君临战换将,以纸上谈兵的赵括换下老将军廉颇。面对这种部署,重病中的蔺相如向赵王进谏表示不可,遭到拒绝。所谓“知子莫若母”,赵括的母亲亲自向赵王进言,表示赵括不可为将。依旧没能说服赵王。这种情况下,赵括母亲说既然大王已经铁了心让赵括带兵,如败军辱国,希望不要连坐我。赵王答应了赵母的这一请求。后来赵括果然在长平之战中惨败,数十万军卒被秦将白起坑杀。赵王因为赵母有进言在前,没有以连坐之法诛灭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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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在诏令中引出这个典故,既是为了照应开篇的中心论点,也是为了引出下文中“军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内。并以此向三军将士表明在行军打仗中,不能光奖赏军功,对于犯下军令、败军失利的过错同样要进行处罚,从而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军法合理。

再看庚申诏令(《论吏士行能令》)“议者或以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以堪任郡国之选,所谓“可与适道,未可与权。管仲曰:'使贤者食于能则上尊,斗士食于功则卒轻于死,二者设于国则天下治。’未闻无能之人,不斗之士,并受禄赏,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论者之言,一似管窥虎欤!”

分析:有人向曹操进言,说将士军吏虽然有军功,可是没有很好的道德品行,不可以让他们担任地方长官。并引用《论语》中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在《论语》原文中孔夫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翻译成白话文,大概意思是说:可以一起学习的人,未必都能学到道,能够学到道,未必能够坚守道,能够坚守道的人,又未必能够懂得权变。这人向曹操进言,想表达的为非是军功之士文化浅,为政能力一般,在行伍中或许还可以发挥点作用,让他们下马治民就不行了。

曹操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驳。他借管仲的名言谈到,让贤能的人依靠自身才能获取俸禄,这样的统治者会受到尊重,让普通将士能够凭自己的战功获得奖赏,那么士兵作战的时候就不怕是,一个国家能够施行这两条法令,天下就能治理的好。从未听说无才能的人和不作战的战士,都一样得到爵禄和奖赏,而可以兴国的。所以贤明的君主,不任用没有功劳的臣子也不奖赏不作战的士兵。最后曹操点出因为所处历史时代不同而应采取不同的用人标准,即在国家太平时是应该崇尚德行之士,在战乱时期应更加侧重奖赏重用有功劳、有才能的人,哪怕这样的人在德行上有欠缺。

最后在曹操平定天下的关键时期,正是因为采取了赏罚分明的军事纪律,推行了不看个人出身,重用寒门英才,并以人才的能力作为重要的用人标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和人尽其才任人唯贤的用人政策,才使得曹操在汉末乱世中成就三分鼎立的伟业,这或许就是他所说的“以道御之”的真正含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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