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罗马的角斗士文化、关于罗马角斗士文化的思考
浅谈古罗马的角斗士文化
在古罗马文化中,角斗士文化是其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丰富,特点鲜明,渗透到古罗马生活的各个角落,从奴隶到皇帝,人们都十分热衷于这种血腥的竞技活动。以下我来简单介绍一下古罗马的角斗士文化。
角斗士的组成
在罗马社会中,角斗士大多数是囚犯和奴隶,但是也有一些自由人愿意加入角斗士的行列,甚至有些贵族乃至皇帝也跃跃欲试。在公元180—190年之间,著名的暴君康莫得斯大帝被角斗士的英勇和他们的事迹所吸引,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名角斗士并得到像角斗士般的荣耀而受到人们的爱戴。
奴隶是角斗比赛中主要的人员,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角斗比赛中都少不了奴隶的参与。据记载,罗马帝国初期屋大维时代,罗马的奴隶人数就有90万之多,占当时罗马城人口的60%。公元前264年,在罗马的一场葬礼上进行了角斗士的搏斗。这是第一场角斗士比赛,这六名角斗士就是真正的奴隶,他们成为了刚刚死去的贵族的祭品。
囚犯是角斗士的重要组成部分。囚犯尤其是死囚,一旦成为角斗士,他们的命运就会有很大转机。但是囚犯们想要成为角斗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罗马人认为,让死囚走进角斗场是对他们的一种恩赐。因此,死囚要经过艰难而残酷的选拔才能成为一名角斗士。在这个过程中,大多的死囚已经毙命。
俘虏成为角斗士是可想而知的。与死囚一样,罗马人认为,他们给俘虏一个求生的机会,是罗马人的一种慷慨。但是大多数的俘虏首先成为奴隶,只有少数幸运的战俘成为角斗士。这些战俘要比那些“成为士兵太不可靠,作为奴隶又太野蛮”的投入到斗兽场的战俘们幸运得多。
自由人成为角斗士的目的也很明显。“首先,他们可能是为了获得数目不少的奖金,其次是获得令人称羡的尊重、崇拜,还有就是亲身融入那狂热的角斗气氛,参与、实践那种极为普及的娱乐活动。”但是在自由人加入角斗士队伍,为了奖金、荣誉的背后也存在着自由公民的无奈。在罗马帝国时期,有许多人倾家荡产、丧失工作、流离失所。只有成为角斗士后他们才能每日吃饱饭,受伤后有人治疗。最重要的是自由人角斗士心中明白一旦成为明星,就可以开始自己富裕的新生活。
贵族、皇帝们为了作秀也对这种充满血腥的活动跃跃欲试。他们参加这项活动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刺激,并且展示自己的威严和勇敢。
罗马历史上著名的暴君尼禄不仅亲自出马,还命令贵族阶层的成员参加。
女角斗士出现在角斗场上,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资料所证明。尼禄、图密善等皇帝就喜欢观看妇女战死在角斗场中。女角斗士阿吉利亚和亚马逊的感人故事被许多文学著作反复引用。
基督徒的命运在罗马时期十分悲惨。罗马帝国时代,基督徒遭到了罗马皇帝的大肆迫害,大量的基督徒像耶稣基督一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罗马人看来还有一种更加绝妙的方法,就是把基督徒投入到斗兽场,喂养野兽。
角斗士的训练
角斗士们在角斗士学校进行特殊的训练。这些军营一般的学校面积庞大,管理森严,一般都拥有自己的小型竞技场或运动场地,以供角斗士学员们练习之用。罗马人的角斗士学校被称作“ludi”,一般“由皇帝、贵族和富有的商人开设,他们也是角斗士的经纪人。经纪人不仅是学校的主人,还做交易,他买进、卖出、租赁角斗士。角斗士和经纪人之间存在有固定的提成比例,自由人出身的角斗士提成25%,奴隶出身的角斗士提成20%。”
新手角斗士叫提洛(tiro),由角斗士学校的“教师”训练,并传授他们搏斗的技巧。这些“教师”都是在角斗场中拼杀三年以上,经验丰富的角斗士。一般新手角斗士训练时,他们手持木剑或较钝的武器对木桩或者“稻草人”发动攻击。只有经过无数次训练之后他们才可以与其他角斗士练习格斗。
角斗士一旦生病或者受伤,他们对于任何人是毫无用处的,因此在角斗士学校中的角斗士会受到良好的照顾。“他们的健康也同强健的肌肉一样重要”,他们生病或者受伤了就会有医术高明的医生给他们治疗。他们所食用的食物是煮熟的豆子和大麦,因此角斗士也有一个外号叫做hordearii,意思就是大麦人。
在角斗士学校里,角斗士之间的搏斗是模拟的,他们相互十分熟悉而且有可能成为朋友。然而,一旦到了角斗场,每一个角斗士都明白,他们必须杀死自己的朋友才能取悦于观众,才能生存下来。虽然如此也没有人责备他杀死了自己的好朋友,因为那是他们的职责和义务,也是他们真实的生活。
角斗士的舞台
公元前264年发生的第一场角斗表演并非在开阔的罗马广场,更不是现在众所周知的罗马圆形大剧场,因为圆形大剧场的建成是在这场比赛后大约350年。当时的这场竞技表演是在城市中的牛马市场上进行的。到“公元前1世纪中期,还没有人想到改进观众观看的舒适度。在那时,罗马还没有专门为角斗而设计的永久性建筑物。”这种在牛马市场举行的角斗表演被称作“广场竞技”(forum boarium)。从此以后,城镇里的各种广场被用作角斗场所。
已知最早的角斗场在庞培城,建于公元前80年。后来,罗马帝国的许多城市都用石头兴建角斗场。在众多角斗场中,最著名的要数罗马圆形大剧场了。它的原名是弗莱文圆形剧场(AmphitheatrumFlavium),建于公元72—82年间,是古罗马文明的象征。遗址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市中心,它在威尼斯广场的南面,古罗马市场附近。从外观上看,它呈正圆形;俯瞰时,它是椭圆形的。它的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最大直径为188米,小直径为156米,圆周长527米,围墙高57米,这座庞大的建筑可以容纳近九万人数的观众。
它“可用于人兽表演,亦可用来模拟陆、海战。这座建筑物单是底基结构就有40英尺深,包括精密复杂的通道和兽笼系统。”“这座剧场共分四层,底层采用坚实的多利亚柱式,二层采用秀美的奥尼亚柱式,三层采用华丽的科林斯柱式,最上层采用方倚柱。”真可以说整个建筑结构合理,外观宏伟,达到了美与力的统一,高度体现了古代的文化精神。据说当年角斗场开幕式,共用5000头狮子、老虎等猛兽和由3000名奴隶、俘虏、罪犯及受宗教迫害的基督教徒组成的角斗士,在此持续进行了100天的表演。实际上这种表演仅仅是一个开始,在后来的400年中这座圆形大剧场成为了罗马帝国第一杀人场所。
角斗士的表演
角斗比赛的宣传早在几天前就已经进行,街道旁贴出告示,城里的居民兴奋不已。叫卖这门吆喝着角斗士的大名和技能,有些商人还趁机出售纪念品。门票被抢购一空,因为人们都想目睹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角斗比赛的前一天晚上,主办者准备了丰盛的晚宴来招待角斗士们,公众们也在旁边观看角斗士们用餐,其实这是在物色角斗士并判断谁将获胜。角斗士们也知道这可能是最后的晚餐,因此他们大多数人会尽量撑满自己的肚子。但是也有些角斗士们故意不让自己吃得过量,因为那样很可能妨碍他们施展格斗技巧。
次日,角斗士们将身着节日盛装,列队前往角斗场。圆形大剧场的比赛一般遵循一个固定的过程。早上是猎杀动物或被动物撕咬,然后是处决奴隶或者犯人,这时观众们已经是狂欢不已。下午,一天中的高潮即将到来,角斗比赛一般在下午进行。角斗士的类型很多,有“渔网战士”、“防守战士”、“色雷斯人”和“捕鱼人”等,大约16~20种之多。比赛过程中通常有几对角斗士进行格斗。比如具有轻型装备的“捕鱼人”和“色雷斯人”配对。“捕鱼人”手持短剑(gladius,角斗士一次由此而来)和长方形盾牌与手持弯刀和稍小盾牌的“色雷斯人”进行格斗。当一名角斗士倒下,这就意味着最后一击的到来。倒地的角斗士获得幸存的机会只有一个,就是观众们认为他格斗出色举起大拇指高喊:“让他走~”这时所有人的目光就会聚集在主办者身上,如果举办者同意,那么他将被赦免。
胜利者将得到奖赏——金钱和象征胜利的橄榄枝。但是在这种角斗中谁会是真正的胜利者呢,“因为任你有天大的本领,在杀死了一个对手之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直到你最后筋疲力尽,被新的对手杀死为止。”
角斗表演的作用
一方面,角斗士的表演为罗马各个阶层的人们提供了娱乐和丰富了社会生活。“罗马人除了食品之外的最迫切需求,就是竞技娱乐了。统治者为了赢得政治优势,千方百计地提供各种娱乐活动来满足罗马人对感官刺激的需求。”
另一方面,角斗表演的血腥场面刺激了奴隶阶层,宣扬了国家的文治武功,镇压了奴隶的反抗。在角斗场中的不仅仅是公众娱乐的演员,他们也是在国家征服的过程中也充当了军队的角色。另外,国王和执政官们为了笼络民众,维护社会安定,竞技表演成为罗马统治者们的有效手段。麦克卡提认为,“内战的动荡和大量人口的涌入,使得本来就已经饱和的城市的社会安定越来越受到威胁。必须安抚那些穷人和失业人口,而面包和马戏团则成为主要工具。”
关于罗马角斗士文化的思考
提起罗马,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崇尚武力的羅马帝国,很多著作在描述古罗马的时候,都或多或少有意刻画罗马狼性的特点。是的,罗马文明是野蛮的文明、暴力的文明。它从一个七丘之城扩张最终将整个地中海作为了它的内湖,这个过程充满了杀戮,专制。但我们又说它传承了希腊文明,是拉丁版的希腊文明,可是希腊文明并没有那么野蛮,这又该怎么解释呢?罗马的残忍暴力也是传承希腊吗?保罗维纳认为:其实罗马贵族承于希腊人的是精致的生活,至于野蛮专制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传统[1]。
这里想说一些题外话,关于罗马文化对希腊文化的继承。虽说罗马的“精致生活”得益于希腊人的智慧,但罗马人看不起希腊人。关于这个问题,?疏于自己读的书不多,起初我感觉有些奇怪。在文化方面,希腊人之于罗马人,可谓是博学的老师,作为学生是该谦虚并尊重师长,为何会有蔑视之感?难道是因为罗马人在军事上征服了比它更智慧的希腊人,出于一种征服者内心不服的心理吗?像这样的现象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应该会很多,比如中国古代的游牧民族南下征服农业文明后被汉化,军事上的胜利与文化上的落后使处于统治地位的一方心理不平衡,但征服者的绝对权威又让他们对被征服的文明总是摆出一副高姿态。这又再次证明了历史的相似性。
在罗马人众多的欢娱中,死亡节目是一种最让人匪夷所思的娱乐。和平时代的罗马为什么对角斗士表演那般的迷恋?
希腊人和罗马人都经历了一个自杀者让他们恐惧和充满羞辱地埋葬自杀者的古老时期。他们认为,自杀者不该让他们随意看到死亡,因为这是对目击者道德上的处决。自杀行为被看作是一种攻击行为,是一种道德报复。一则拉丁谚语说:一个自杀者就是一个公共危险,因为,一个可以毁灭人人都珍惜的生命的人,完全有可能杀死任何人……这就是罗马人的死亡观念。而这只是人们对罗马公民自杀的观念,但如果是奴隶的自杀,那就另有说法,“自杀的奴隶是个无能的人,仅此而已”[2];如果是一个罗马贵族为免除长期的病痛折磨因病自杀,一些老人因厌世而自杀,那么这些蓄意死亡会被人接受和欣赏。由此可见,罗马人对不同阶层的人自杀的态度不同,但自杀情感无非是先恐惧然后是同情或谴责。
在古罗马长达千余年的历史上,角斗表演延续了足有700年,它是一种靠杀戮人和动物取乐的娱乐方式。角斗士中除了奴隶和死刑犯,还有一些职业角斗士,他们来自各个阶层,都是自愿征召,有贵族、自由人、奴隶,当然主力军还是普通自由人和奴隶。自由人为了荣誉金钱,或是认为自己有角斗天赋,他们将自己卖给一个职业经理人(人肉掮客),这个经理人把他租给准备举办角斗表演的有钱人;而若是一个奴隶想要成为角斗士,当然这里是指自愿成为角斗士的奴隶,他们只能要求主人把他赏给一个经理人,主人一般会把那些不受驯服的奴隶卖给经理人,这样他们也能从中捞得一笔钱。
竞技场上观看职业角斗士的观众们的心情如何?难道只有兴奋和刺激吗?他们在这个时候还会忌讳看到死亡吗?一个角斗士只有两种可能被杀:一是在搏斗中遭受致命的一击,或者是在他认输后,观众认为他是懦夫和无能,而被判处死刑。这些职业角斗士的死也是一种变相的自杀,他们选择角斗,希望胜利,但也随时准备赴死,只是自杀的匕首是对手的武器而已。传统的死亡观念让人们忌讳看到自杀者,而在观赏角斗表演的时候人们似乎将之抛之脑后。角斗士问题很复杂,但最基本的一条是:他们与死刑犯不同(人们不会去同情他们,因为他们是罪犯),职业角斗士是自愿的,如同我们今天的斗牛士和赛车手,他们角斗是因为他们喜欢,即使最后难逃一死,那也是自愿的,人们对此不应有同情,只需观赏就够了。实际上,人们对流血节目的情感是极其复杂的。角斗士同自杀者一样令人生厌,有一点就是因为角斗士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而以死相拼,人们对如此轻生行为感到不安;另外就是角斗士自杀式的表演使人们发怵。但观众对角斗表演又是如痴如醉,对角斗明星的追捧不亚于当今社会的追星族。角斗期间,人们看到精彩处会热烈鼓掌,有人则破口大骂发泄心中不满。最好看的莫过于角斗士血洒竞技场,而被杀时的表情是人们最迷恋的刺激场面。如何解释罗马人的这种“恐惧和迷恋”?杀人和尸体场面吸引罗马人,但同时他们又恐惧,因为他们莫名地担心自己,他们不怕看到血,但当众杀人也会让他们毛骨悚然。人们在角斗士身上能同时看到一个凶手,一个牺牲者,一个自杀者和一具尸体。
罗马人好战尚武,他们的生活始终与征服的历程相联系,残忍野蛮的行为成为他们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他们暴虐的性格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他们喜欢血腥竞技娱乐的一个原因。很多探究罗马角斗娱乐起因的文章将这种血腥的竞技文化归结为罗马人天生残忍,喜欢征服和残杀,夸大它性格中狼性的因素。笔者坚持人性善论,并认为他们对流血节目并不真的钟爱。罗马人勇猛好战,源于迫于生计走上征途的先辈们,恶劣的生存环境以及周边异族人的虎视眈眈使他们不得不主动出击。他们并不是天生残忍,他们对角斗表演这一特殊爱好参杂了太多复杂的情感。斯多葛学派代表西塞罗认为这种娱乐是一种良好的教育,因为它能够培养罗马人那种沉着、勇敢、视死如归的精神。在当时的罗马,年轻男子若无流血实战的经历,则可通过血腥的现场表演获得感觉。可见,血腥娱乐的另外一个目的在于锻造刚烈的罗马军队。在这一“借口”的包装下,角斗娱乐便更容易被大众接受,他们可以想当然地解释他们为何喜欢血腥节目,在角斗士热血喷涌而出的瞬间兴奋呐喊,掩盖了内心的不安与恐惧,久而久之就真的麻木了,角斗表演就真的只是一种娱乐,欣赏就够了。
血腥的角斗表演如何被当作一项娱乐项目为人们所接受,虽说是一种葬礼习俗,但要变为一种纯娱乐的爱好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这种转变首先是发生在决斗者身上,这些决斗者起初是亡者的亲朋好友,后来被职业的决斗者代替,他们如同专业的哭丧者一样,要去一个一个的葬礼,进行一次一次的决斗来完成悼念活动。其次是喪葬习俗的政治化,在罗马,葬礼很快变成了选战的托辞。从单纯的悼念亡灵的目的逐渐渗透了政治目的。在那个时代,一个贵族的送葬队伍除了由家人组成,所有当地居民也会去参加,而死者的继承人要请民众吃丧宴并提供角斗表演,一些继承人会在宴会中获得人们的爱戴。很快,举办葬礼成为了死者继承人获得政治筹码的契机,作为葬礼的一部分,死者坟前举行的角斗表演成为了一个很有效来帮助继承者“召集民心”的活动。后来,一些继承者在葬礼上不再提供宴会和角斗表演,而是以某个日程或时间为借口,比如等上几个月或几年后,当他要参加选举的时候,他再提供。总之,角斗表演作为葬礼的仪式完全消失,搏斗只为取悦大众。
这一切源于罗马人喜欢观看死亡。观看死亡在罗马人的观念里从起初的会引起道德不安到激发兴奋再到完全迷恋。这个转变的过程并不是罗马人死亡观念本身的转变,他们对自杀者仍然有本能的恐惧,对血腥角斗仍然包含不安和焦虑的情感。但当角斗表演变成了一种兴奋刺激的游戏之后,观看死亡,尤其是观看自愿者们的死亡成为了一种掩盖内心不安的“良药”。 在罗马,看一个垂死的人,甚至尸体的面孔是一种普遍的乐事和谈资。古代民众去竞技场观看角斗表演不是去看剑客的危险,而是去看人死的过程。角斗表演最精彩的时刻不是真刀真枪的生死对决,而是当角斗一方自己认输并把自己的生死交给观众时,观众此时觉得自己就是救世主,观看这个人被杀时的表情是观众最期待的,也是最难忘的。有些人会害怕角斗表演,但那并不是因为他有道德才会有这种态度,否则的话他们会坚决反对,而不是被吓晕。
罗马继承了希腊的“精致生活”,并在这种生活中将其专制暴力的传统发挥到极致,衍生了角斗表演这项施虐的娱乐。罗马角斗士是一种世界历史上独有的机制,它是一种在和平时期对一个公民进行的非政治杀害,是一种惊悚的娱乐,而这种惊悚的娱乐呈现的民众对之的感情则是恐惧与迷恋相交织。角斗表演是如何产生而被接受的,什么意外原因使之消失,这些问题还是很复杂的,其中不仅仅是那些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宗教因素及单个力量都在发挥作用。
以上是笔者关于罗马角斗士文化的一些思考。法国学者保罗维纳是研究古希腊罗马的专家,他谙熟哲学、社会学,并将其置入历史学的研究当中,找出了一些他对希腊罗马文化的独特见解,虽然仅是一家之言,但他的观点异于传统的解释,当然并不是因为这种与众不同我才去搬弄他的观点,而是他给我的一些启发,他认为“普遍看法既不真实也不假谬论,既不正确,也不错误,它们是空泛的”。比如说,一个出自1968年的大学生和出自1792年的罗伯斯比尔口中的自由不是同一个意义;我们认为罗马角斗士的残忍和当时罗马人理解的残忍不能相提并论。很多历史感受是不能划等号的,尊重历史,做到客观地看待历史真的很难。
